江曉原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科學史系主任、人文學院院長
一、從留法哲學博士到北大教授
在20世紀初期,張競生算得上中國學術界一個非常活躍的人物。
張競生1888年出生於廣東饒平。十九歲考入黃埔陸軍小學,在那裡選修了法文,伏下了他後來留學法國的因緣。在那裡,他還認識了孫中山。後來他去上海震旦學校就讀,旋又考入法文高等學校及京師大學堂。據說,他在京師大學堂的藏書樓裡發現了德國人施特拉茨的《世界各民族女性人體》一書,這是通過收集整理世界各民族典型女性人體照片和資料,來確定不同人種、不同民族女性人體特徵的人類學著作。他反覆閱讀此書,這又伏下了他日後研究性學的因緣--最終他卻為此而弄得身敗名裂。人世間的禍福,實在是倚伏無定。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張競生二十三歲。南北和議時,他曾是孫中山指派的民國代表團的秘書。有人認為他可以算「國民黨元老、中華民國開國元勳之一」,可能稍有誇張,但他確實認識不少國民黨的元老人物。比如,1910年汪精衛謀炸清攝政王載澧,事洩被捕,據說為汪精衛探監報信的就是張競生。
不過張競生對於政治沒有什麼興趣,和議後他表示要出洋求學,得到孫中山嘉許。1912年10月,張競生與宋子文、楊杏佛等人以官費生出洋。張競生到法國,先入巴黎大學哲學系,1916年獲學士學位;又入裡昂大學哲學系,1919年以《關於盧梭古代教育起源理論之探討》為題通過論文答辯,獲哲學博士學位。留法期間,他也熱心於社會活動,曾與汪精衛、蔡元培、吳玉章、李石曾等人發起組織「法華教育會」,對其後的留法勤工儉學運動以及中法文化交流都曾起過積極作用。
張競生在法國接受了大量的西方學術和思想,腦子裡放滿了社會學、性學、優生優育之類的學問,心中則是改造中國、建設中國的宏願。1920年他自法歸來,先是受聘為在潮州的廣東省立金山中學校長,在任上他推行一些改革,如招收女生、提倡遊泳之類。如果說這些改革是那時新潮人物行事中應有的風格,那麼,他上任伊始就向軍閥陳炯明上書建議推行的「節制生育」--當然不被理睬,未免顯得太不合時宜,太書生氣十足了。他後來的不幸遭遇,似乎也可以從這件事上看出一點端倪。
張競生任金山中學校長不到一年,就出了風波,一個學生在他所提倡的遊泳中不慎溺死,再說他那套西化的教育改革也被認為「不合國情」,於是去職。那時,蔡元培正在北京大學推行「兼容並包」的治校方針,遂聘任他為北京大學哲學教授。張競生來到當時中國新文化運動的中心,這是一片新的廣闊天地,他正好大大施展一番平生抱負。
二、在北京大學
當時的北京大學無疑是中國最活躍的學術中心,中外學術文化的交流十分頻繁。張競生一到北大,就和胡適一同接待了當時歐美生育節制運動及性教育運動的領袖人物山格夫人(Margaretsanger)之訪華。此事似乎兆示著張競生在北大的學術活動自始至終仍是與性學結有不解之緣。不久,他又曾積極組織邀請愛因斯坦來北大訪問,但愛因斯坦中途變卦,未能成行。
張競生早在20世紀20年代就大力倡導節制生育--也就是今日的計劃生育,堪稱先知先覺,但因「不合國情」而大受抨擊。不過,他在北大講授西方現代愛情、生育、性育以及有關的社會學說,倒是頗受胡適、魯迅、周作人等新文化人物的稱讚。張競生將這些學說統稱之為「美的學說」。1925年他出版了《美的人生觀》和《美的社會組織法》兩書,提倡「性格剛毅、志願宏大、智慧靈敏、心境愉快的人生觀」;主張學習美國的經濟組織法和日本的軍國民組織法,認為這樣可以使中國「臻於富裕之境」,「進為強盛之邦」。《美的人生觀》出版後,周作人在文章中稱讚作者極有「天才」。張競生還組建了「審美學社」,提倡美育。接著又組建了「性育社」,這被認為是中國最早提倡性教育的組織。
張競生又在《晨報副刊》上發表他的「愛情的四項定則」:
(一)愛情是有條件的;
(二)愛情是可比較的;
(三)愛情是可以變遷的;
(四)夫妻為朋友之一種。
這樣的觀點,即使放到今天來看,也不能不說是相當激進的。當時有許多人士參與了對此「四項定則」的討論,其中包括魯迅、許廣平等人。觀點當然不盡一致。但是能夠公開討論愛情是何物,在當時也不失為非常解放之舉了。
那時的北京大學,瀰漫著濃厚的自由化氣氛,學術研究很少禁區。比如民間的色情歌謠,就在學者們的研究之列,並且向社會各界廣泛徵集,1922年又開始發行《歌謠》周刊,其徵集條例中說:「歌謠性質並無限制,即語涉迷信或猥褻者亦有研究之價值。」周作人等人對此事非常熱心。而張競生擔任「北京大學風俗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受此自由研究氛圍之影響,認為性以及與性有關的風俗等,當然也在應該研究之列,於是在1916年5月以「性育社」的名義出版了《性史》(性育叢書第一集)。卻沒料到小小一冊書,竟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他本人由此成了中國20世紀文化史上有名的人物,也為此付出了身敗名裂的慘重代價。
三、《性史》風波
《性史》第一集,初版印刷一千冊。書中收集的是張競生通過在北京報紙上刊登廣告徵集來的稿件中的幾篇,如小江平(金滿成)《初次的性交》、一舸女士(即張競生當時的夫人褚問鵑)《我的性經歷》等文。前面有張競生所作之序,每篇文章之後還有張競生所加的按語。張競生在按語中發表了不少直白坦蕩的議論,諸如每月夫妻之間性交幾次才合適、妻子面對丈夫的調情求愛應該如何既羞澀又大膽之類。這些議論多是從他本人的道德標準、審美情趣和生活經驗出發的,略舉一段為例:
譬如有夫對妻說:「我看今夜你怎樣對付我呢!」女子此時不免臉一紅,但此時女子應當向其丈夫熱熱溼溼地親一深吻,並應說:「恐怕你連戰皆敗啊!」此時情況何等美麗,周圍空氣又何等熱烈;若女子面一紅就走避了,則變成何等寂寞與聊了。故只知羞澀而不敢大膽,與只知大膽而毫與羞澀的女子同樣欠缺自然的美感。
《性史》出版後僅四個月,便先在天津遭禁。起因是南開學校校長張伯苓致函警察廳,稱南開附近的書店出售《性史》、《情書一束》、《女性美》、《夫婦之性的生活》、《渾如篇》等書,「誨淫之書,以此為最,青年閱之,為害之烈,不啻洪水猛獸。」於是,警察廳下令將《性史》等書全部沒收,並且「嚴密查察,如有售賣,送案究懲,勿稍姑息,以維風化。」此舉當然遭到南開一些開明師生的強烈不滿,有人投書報刊,指責「入了張伯苓的南開,就好似入了始皇帝的秦國,教你怎樣你就得怎樣……隨便草上一封信,而全天津的人便不能再看《渾如篇》、《性史》等書。」周作人在《語絲》的「南開與淫書」一文中發表了投書,並表示了他本人對於此事的態度。周作人說他已經看過《性史》等書,「覺得並沒有什麼……不覺得這些書的為害甚於洪水猛獸。」又說:
我並不因為認識張競生、章衣萍諸君而想替他們辯解,我也不說這些書於科學上或文學上有怎樣大的價值,我也不想拿去給自家的或友人家的子女讀,然而我也不覺得怎麼可怕,自然更沒有「查封」之公要。假如我的子女在看這些書,我恐怕也要幹涉,不過我只想替他們指出這些書中的缺點與謬誤,引導他們去讀更精確的關於性知識的書籍。
與周作人當時這樣的持平之論相比,其他一些人後來的態度就要激烈得多了。比如這場風波之後十二年,阿英在抨擊鴛鴦蝴蝶派小說作家王小逸(他的小說中不時有些準色情內容)等人的小說時,就說:「簡言之,可稱為《新性史》,實由於其對於性行為的無掩蔽的寫述。」《性史》被視為色情作品的同義語。再過三年,潘光旦在藹理斯《性心理學》譯序中,將張競生斥為「一位以『性學家』自居的人,一面發揮他自己的『性的學說』,一面卻利用藹氏做幌子;一面口口聲聲宣傳要翻譯藹氏的六、七大本《研究錄》,一面卻在編印不知從何處張羅來的若干個人的性經驗,究屬是否真實,誰也不得而知。」還說「和這種幾近庸醫的『學者』原是犯不著爭辯的」,但是終究「忍無可忍」云云。
《性史》如何使張競生大被惡名,還可以看張競生後來的自述,他在自傳性質的作品《十年情場》中說:「近來有些人以為我是巴黎長期的學生,習染了法國的淫風。看《性史》如豬狗的苟且,盡情地任它發洩出來。又有人疑我是一個『大淫蟲』,荒誕淫逸,《性史》就是現身的說法!」
張競生被此惡名,實在是很大的冤枉。
他在報紙上登廣告徵集性史材料,是和北大風俗調查委員會的教授們事先討論過的。當《性史》第一集出版時,他已經徵集到二百餘篇,原準備繼續出版若干續集。但他一看社會反應不佳,立刻取消了出版計劃,並且通知書店第一集也不可重印。然而,他萬萬沒有想到事情已經無法挽回,他已經落入一個百口莫辯的陷阱之中--上海等地一些不法書商發現《性史》第一集非常暢銷,先是大量翻印,接著又盜用張競生之名,連續出版所謂的《性史》續集,據說達十集之多。張競生不得已,訴諸法庭,有一次也曾判不法書商罰款五百元並不準再盜用張競生之名出版,但更多的情況下是無法查出出版者,只能徒喚奈何。張競生又在報紙上刊登啟事,希望澄清事實,結果也收效甚微。世人大多以為《性史》連同所有的續集都是張競生編印的。
據張競生自述,他印《性史》第一集,得稿費二百元,他都分發給了各個作者,自己未拿一文。書店預支給他的第二集稿費一千元,他通知取消出版計劃時也全數退還了。那時北大的教授收入甚豐,經濟非常寬裕,並不會把這點錢看得多重。然而,攻擊他的人卻傳說他編印《性史》賺了幾十萬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