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忽然出現一名自稱感染新冠的人
1月14日晚上,無為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巡查中發現,本地有一網民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消息稱自己是一名新冠肺炎患者,並邀約網友去某電競旅館上網。隨後,該朋友圈的截圖在多個微信群被轉發。
無為警方迅速開展調查
為預防可能引發的不良社會反應,無為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很快,接到指令的城北派出所民警在當地的一家網吧裡找到了發貼者朱某。隨後,民警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將其送至指定地點進行隔離,並通知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對其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顯示為陰性。
真相……
經調查,當天下午4點多鐘,朱某為博人眼球,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消息稱自己是一名新冠肺炎患者。後來,在收到朋友的提醒後,他對該信息予以了刪除。
因謊報疫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目前朱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到案後的朱某,對自己的一時荒唐舉動也是後悔不已。
警方提醒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任何在網絡上的造謠傳謠都是違法行為。每位公民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時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公然散布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往
來源| 央視新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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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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