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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劊子手的差異
提「劊子手」這三字在古代人眼裡看來是很晦氣的事,因為誰也不想跟朝廷僱來專門殺死刑犯的人搭上一丁半點兒的關係。
「劊子手」是古代喊法。現在代指行刑人或者某些窮兇極惡殺人如麻的大奸大惡之徒。雖說都是行刑人,但古今行刑者殺人手段卻大相逕庭。一槍斃命叫殺人,一刀結果也叫殺人。然而恐怕古代劊子手行凌遲刑時需要對犯人千刀萬剮且不到最後一刀犯人求死不能的手段,現在人恐怕是學不來的。
嚴格地說,古代劊子手可是個技術活兒,有技術高下之別。膽肥無情冷血且不必說,還要具有相當的經驗和技術。要當個合格的劊子手,絕非一日之功。
袁崇煥之死讓劊子手賺得盆滿缽盈比如明崇禎皇帝下令對袁崇煥凌遲處死,既千刀萬剮。劊子手將袁崇煥千刀萬剮。處刑那天,菜市口萬人空巷,圍滿了吃瓜群眾,一個個等著食其肉寢其皮以解恨。不為別的,聽說他是大漢奸!
劊子手剮下來的肉,都是待價而沽。圍觀者爭相用碎銀子往劊子手腳下扔買袁崇煥的肉和著燒酒吃。從袁崇煥身上剮下來的肉,一錢銀子才能買到片甲大一塊。他們和著燒刀子吃一口同時嘴裡罵咧一聲「呸!狗漢奸!」,到了第三天上午,袁崇煥才被折磨致死,其內臟又被劊子手掏出來切塊讓眾百姓抬價搶光。這些吃瓜群眾丟的碎銀子,都到了劊子手口袋裡。
劊子手這個行業也有等級高低之分。高級劊子手多是朝廷欽命用來行重刑如凌遲等的行刑者。一般朝廷會給出一個千刀萬剮的具體數目,非得割到最後一刀才能死不可。否則要是一刀下去犯人死了自己貽笑大方敗了門面丟了飯碗不說朝廷也會責其行刑不周的責任,腦袋被同行搬家也是常有的事兒。但是,仍然是有藝高人膽大的人幹。風險高技術要求高自然代表著收入高,這一點古今都一樣。能行凌遲之刑的劊子手也算是在劊子手一行裡登峰造極技術爐火純青了,威望高那是自然的事。
(等待凌遲的犯人)
收入主要還是靠受賄?!因此,劊子手除了在編吃皇糧每月有不菲的固定薪水不說朝廷為了照顧他們的職業特點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他們有別的灰色收入。比如說類似於凌遲時百姓丟的銀子外也會有犯人家屬給他們背地塞銀子。
但是古代那時處決犯人手段多樣,但總的來說還是砍頭居多。一些受刑人的家屬為了讓親人少遭罪少受苦(因為有一刀砍不下頭犯人還死不了的例子)就會提前給劊子手塞些銀子叫他下手地乾淨利落點點爭取一刀斃命好死個痛快,免得不得好死。
通常劊子手收的是全款,這行說定金是忌諱,但乾脆利落做完事兒後犯人家屬還是會再意思一下給一筆不菲的褂子錢。
行刑時為了給犯人家屬意思一下自己有區別對待犯人劊子手多會穿一身白綢子褲褂,只在犯人身後反手持刀用力橫著一抹,與此同時往其後背踹上一腳,犯人手起刀落人頭落地,軀體便栽進臺下事先準備好的棺材裡,而反觀劊子手衣服上不帶一絲血跡以視其乾淨利落,不給犯人留痛苦,不掙昧心錢。
(收了錢穿白卦的劊子手打算手起刀落)
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興衰到了滿清,劊子手仍是一高薪的職業。雖說行規是殺不過百否則易惹五弊三缺,但不怕忌諱的人簡直可以賺到發。據滿清最後一個劊子手鄧海山親述,其底薪至少每月有一個大洋。此外每砍一個人,額外有三個大洋的補貼,如果一個月砍了兩顆人頭就有將近7個大洋的收入而他自己已經砍了三百多個人了。在那個年代,七個大洋的收入幾乎相當於一個普通家庭的大半年的收入了。除此之外,這只是他的正常收入,還有一些犯人家裡送的錢,各種灰色收入,比如賣犯人血(民間迷信人血饅頭能治病),與點頭硃筆(主刑官用來點犯人眉心與在刑牌上畫勾的硃砂筆,民間認為其有闢邪奇效常以高價購之),這些錢主刑官懂規矩,都是直接進入劊子手的口袋裡的。
(鄧海山)
清末曾有英國人來中遊覽並寫有《英國人眼中的中國的酷吏》其中便記述了清末劊子手一事。其中有一段是這樣的:後來我與劊子手簡短地交談了幾分鐘。他告訴我,當劊子手並不是他的職業,這只是一份臨時工作,換點外快花花而已。但現在這個工作已大不如前了。先前他每砍一個人頭,就可以獲得兩元錢(大洋),現在卻只能得到半元錢。因為朝廷有了槍炮,除了那些大犯人才用的上咱。在這樣的一種價格下,當劊子手是很不划算的。
看來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興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