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誤殺》上映後,憑藉良好的口碑拉動了票房,在近期電影中拔得頭籌,取得了票房與口碑的雙豐收。
影片的情節緊湊精巧,環環相扣,畫面衝擊力十足,再加上演員們極具張力的表演,成功地刺激到了觀眾每一秒的神經;而且,電影中隱藏的線索、剪輯的手法、開頭結尾的懸念都引起了廣大影迷們的熱烈討論,可以說所有的細節都被扒了個遍。
影片講述了普通人家的花季少女平平(許文珊飾)被官二代同學素察(邊天揚飾)迷奸,並錄下視頻,素察要挾平平繼續與他發生關係,否則將視頻公之於眾,平平在反抗中誤殺了素察。
平平的父親李維傑(肖央飾)深諳現實的不公,為了保護女兒和家人,他憑藉從電影中學來各種技巧,利用時間和空間的交錯縫隙,製造出了一家人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並訓練妻女如何接受審訊不會露餡。李維傑一家贏得了"生"的權利。但是已經成功地逃脫法律制裁的李維傑,在影片的最後選擇了自首。
這個結局引起了熱議:這豈不是白忙活一場?
我想起了前段時間的熱門電影《少年的你》結局與《誤殺》也殊途同歸:與小北串供好、已經可以踏上自己夢寐以求的自由之路的陳念,最後也選擇了自首。
誠然,李維傑和陳念都是有罪的,但他們並非惡人。他們付出了極大的努力來掩飾罪行,贏得了看似光明的未來。可是,雖然他們逃脫了法律制裁,卻逃不掉自己良心的譴責和內心的負罪感,最終他們都選擇了自首來進行自我救贖,以期獲得心靈的寧靜。
從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理論的角度看,自我救贖的是他們人格中的"超我"做出的選擇。
超我是什麼呢?
弗洛伊德在1923年發表了《自我與本我》一書,將心理進一步劃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個部分,一個完整的人格由這三個部分組成,這就是人格結構理論。
下面,我就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理論"來探討自我救贖的結局。
· 本我
本我是人與生俱來的、最原始的衝動欲望,是生物層面的"反射動作",沒有理性和邏輯,本我不顧一切地尋找滿足。
比如,影片中的素察看見了漂亮的平平,內心產生出原始的佔有欲,然後他就設法強行佔有了平平,滿足了自己的欲望;
比如,素察與同學起爭執,便戳瞎同學的眼睛,平息自己的怒氣。
我們可以看到素察的這些行為都是為了滿足個體的舒適,可以簡單地概括為"我想要什麼,我就去做什麼"。
本我需要滿足自己所有的本能,遵循快樂的原則行事。
弗洛伊德認為,本我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比如嬰兒剛出生的時候,餓了、渴了、尿溼了都會不管不顧地大聲啼哭,得到滿足後才罷休,這也是西方"人性本惡"觀點的來源。
· 自我
自我是對本我行為和社會現實有著理性的認識,這些認識約束和監督著本我,調節著本我和現實的需求,做到一種"趨利避害"的生存平衡。
比如,一個男孩子看到一個漂亮的女孩子想要佔為己有,可是男孩子知道強行佔有是法律和道德都不允許的,於是他壓抑衝動,而是通過折中的方法,比如跟女孩搭訕,展現自己優秀的一面吸引女孩子,追求其成為自己女朋友。這才是一個符合現實的方法。
自我是遵循現實的原則行事,通過理性壓抑本我可能帶來的傷害行為,又能想出合理的辦法滿足部分的本我,可以概括為"我能做什麼,我就去做什麼"。
影片中李維傑得知妻女被欺負,按照本我的訴求,可能需要將素察挫骨揚灰方能消除心頭之恨;按照現實共識則是應該報警,但他又理性地認識到素察是警察局長的兒子,報警後也不會得到公平的審判,於是他選擇最適合生存的辦法——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
由此可知,自我的行為是理性和有邏輯思考的,他更多的是考慮現實的原因,需要斟酌利弊、考慮後果。
· 超我
超我是人格中是完全符合道德良心、倫理價值的那個部分,他抑制本我的衝動,特別是具有攻擊性的那部分衝動,監督自我的行為,追求完善的道德境界,實現自我理想。
超我是受文化和社會進步的影響,在成長過程中將社會規範、道德準則內化,是理想中的道德典範,如果做不到道德的要求,超我就會產生罪惡感和內疚感,因此,超我是遵循"至善"的原則行事。
不過,有些人的道德底線是很低的,也就是超我的力量很弱小。
比如,素察第二次想要侵犯平平的時候,平平的媽媽阻止素察的第二次侵犯,可素察不僅沒有作罷,反而意圖連平平母親都要侵犯。
比如,《少年的你》中施暴者魏萊,談起那位因為她的欺凌而跳樓自殺的同學,她毫無愧色,還大言不慚地說,"死了不更好嗎?不然他們家就拿不到學校給的這一大筆錢。"
素察和魏萊的表現說明他們內心缺乏裡最起碼的道德良心,即使偶爾覺得不妥,也被本我的欲望壓制了,他們的人格可以說是不健全的。
因此,從控制本能、道德良心的角度來看,本我悖離道德,自我接近道德,超我超越道德。也可以說,本我和超我往往站在對立面,自我調節著兩者產生的矛盾。弗洛伊德認為,只有三個"我"和睦相處,保持平衡,人才會健康發展。
素察事件之前,我們從李維傑的行為看到他人格的三個部分是比較平穩的,呈現出一個平和的求生存狀態。
李維傑生活並不寬裕,在泰國一個魚龍混雜的小鎮上求生存,遇到權威(警察)欺凌他人,他的"超我"告訴他這是不對的,但"自我"卻提醒他不要多管閒事,否則會吃苦頭,因此大多數時候他選擇視而不見。
可有一次,素察戳瞎同學的眼睛,警察找同學的家長私了,施加了各種威逼利誘手段,家長害怕而不知所措。李維傑憤憤不平,經過內心本我和超我的激烈鬥爭,超我佔了上風,他悄悄地告訴家長應該怎麼做,同時也被警察視為了眼中釘。
由此可以得知,李維傑心中道德良心的力量相對比較強大,也可以直接說他是一個好人。
但在"誤殺"發生後,李維傑為了一家人的生存,壓抑了"超我",做了一系列違背道德良心的事情:
第一、李維傑猜到了素察可能只是吞舌,或許還有一線生機,但為了無後顧之憂,他的本我發揮了更強大的力量,想讓素察死的想法佔了上風,所以他並未去施救。後來,開棺看到棺板上的血跡也證明,素察確實是被悶死的。
第二、為了製造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他利用從電影上學來的技巧、手段,巧妙地"篡改"和強化了他人的記憶,讓所有人為他做了偽證。
第三、他通過表現自己的弱勢,煽動群眾對權威的不滿情緒,利用媒體擴大輿論的影響,引發暴亂,轉移了警方的視線。
這幾件事情做得天衣無縫,但即使已經安全,這一家人依然是眉頭緊皺,超我用負罪感在懲罰這一家人。
而且李維傑沒想到的是,他故意引發的這場小暴亂發展成為了城市大暴亂,社會陷入了無秩序的狀態,民眾活在恐慌和混亂中,死傷無數。而影片有交代李維傑的父母正是死於暴亂,這大大加深了李維傑的負罪感,超我不斷地告訴他,他有罪。
他懷著愧疚去布施,其實就是去尋求他人的救贖,但這次他想要獲得的回報太大了,布施被拒絕,僧人說"無相布施,才有無限功德"。連積功德的資格都失去了,尋求他人救贖的道路已被斷絕。
徹底壓垮李維傑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小女兒安安為了獲得獎勵,私自將考卷上的70分改成了100分。李維傑知道這是他的錯,此前為了完美的口供,他模擬警察可能審訊的各種情況和態度,訓練妻子和兩個女兒如何毫無紕漏地說謊。
他成功了,但卻給6、7歲的安安做了非常壞的道德示範——只要沒有證據,任何真相都不重要。安安的超我力量在削弱,如果繼續發展下去,安安很有可能成為如素察那樣道德感極低、人格不健全的人。如此一來,他此前所做的保護家人一切便成了無稽之談。
蘇格拉底說過:未經檢審的人生不值得過。
一系列的內外因素,促使李維傑最終選擇接受自己、民眾和法律對他的檢審,這也是因為他認識到未來的人生值得。況且他雖有罪,卻是個好人,好人如果不贖罪,如何能過好一生?
剛看完《誤殺》對結局是不解的,如同看完《少年的你》的感覺。但我腦海突然閃過了阿玉和平平緊皺眉頭的畫面,我突然釋懷了,如果不贖罪,她們的眉頭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展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