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過我之前文章的朋友應該知道我的第一年教學生涯是在私立學校度過的,雖然在我工作的第一所學校僅僅呆了一年時間,但無論是那裡的學生還是他們的家長,都與我保持著十分密切的關係,也許這是因為我第一年從教的原因吧!
時間真的飛快,如今,我第一年帶過的那批學生已經升入了五年級。上個周末,我在家無聊正在刷著手機,突然收到我第一年帶過的一名男孩的消息,他給我發來一張作業截圖,題目的內容是這樣寫的:「2x+10=20,2x=20-10,2x=10,x=5」,重點是老師給這道題打上了一個鮮紅的叉號。孩子一頭霧水,問我問題出在了哪裡。
這個男孩是我之前的課代表,在我教他的時候,我們之間幾乎無話不說,雖然四年過去了,我們依然會在手機上保持著聯繫。五年級上學期孩子剛剛接觸到方程,孩子出現這樣的問題自然會想到先和我聯繫。這也是孩子的共性,一般在學習上出現問題,要麼先問父母,要麼先問朋友,或許最後問的才是正在教自己的老師,有時候甚至不會問自己的老師。
我沒有問他目前你的數學老師是誰,就算我知道是誰,我也不會去問這位老師這道題為什麼會打錯,這樣必然會引起學生老師的反感。但憑我的教學經歷與直覺,我認為這個老師給這道題打錯無外乎兩種原因,一是這個解方程的過程沒有寫「解」字,二是這道題沒有按照等式的基本性質去解方程。
為了確保我的判斷沒有問題,我特意把這道題發給了我們學校正在教五年級的數學老師,問他這道題到底對不對。果不其然,我們學校的數學老師也認為是錯誤的,正確的解方程過程應該依據等式的基本性質去解。
說到這裡,可能有些家長不清楚什麼是「等式的基本性質」,那麼我們首先來看一下什麼是等式的基本性質,等式具有兩條性質:
1. 等式兩邊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數,左右兩邊仍然相等。
2. 等式兩邊乘同一個數,或除以同一個不為0的數,左右兩邊仍然相等。
也就是說,這位老師認為在解方程的過程中不能直接移項,也是要把體現等式基本性質的每一個步驟都寫出來。
為此,我專門翻閱了一下五年級上冊的數學課本,看到上面的解方程過程,果然是按照等式的基本性質去解的。例如:x+150=500,x+150-150=500-150,x=350,而如果直接寫x=500-150,x=350,或許又會被老師打錯。
看到這裡,我的第一感覺就是這位老師認真負責,對待事情規規矩矩、按部就班。然而,如果我的學生給出這樣的答案,我一定會給這位學生打對號的,因為在我的觀念裡,無論是「解」這個字還是解方程的過程,都不是影響這道題最為關鍵的因素,通過孩子的解題過程,可以肯定的是孩子已經完全掌握了這道題,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在這些無關緊要的問題上過度糾結。
雖然教材上解方程的過程就是依據的等式的基本性質,但我翻閱教材以及教參,都沒有找到「解方程必須要把等式的基本性質完整步驟寫出來」這句話,況且移項就是依據等式的基本性質推導出來的,學生既然會移項,就必定懂得等式的基本性質以及原理。所以我認為在這道題上,沒有必要在這方面死磕,而應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更有價值的問題上去研究。
我說這些不是質疑教材,更不是否定教材,而是想說我們無論是在教學中還是學習中都應該從教材出發,同時跳出教材,而不是僅僅拘泥於教材所講的內容。孩子學會是最重要的,以這道題為例,你無論是讓初中老師還是高中老師來說,能說這個孩子不會解方程嗎?既然會那就可以了,孩子明明已經會跑,為什麼非要他走呢?
可惜的是,我現在已經不教他了,我沒有權利去質疑他現在的老師,更不能讓孩子與他現在老師的要求背道而馳,所以我對他說:「孩子,這道題老師打錯的原因我認為有可能是你沒有按照等式基本性質的完整步驟去寫,所以下周回到學校還是和你的老師交流一下吧!」
當然,如果是我的學生,我還是會給他打對號,我不願看到我的學生未來在解題的思維上不敢有任何的跳躍,我希望的是孩子們都能夠在數學的海洋中盡情馳騁、盡情享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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