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之中「木」發生變異,則有「木不曲直」;對應「五事」,則有「貌之不恭」發生。《漢書·五行志》引夏侯始昌、劉向觀點解道:「貌之不恭,是謂不肅。肅,敬也。內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其中列舉「不肅」或「狂」表現多例:
其一,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於周,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告公曰:「晉將有亂。」魯侯曰:「敢問天道也?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容,殆必禍者也。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處誼,足以步目。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民之大事也,於是虖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曰絕其誼;足高,曰棄其德;言爽,曰反其信;聽淫,曰離其名。夫目以處誼,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偏喪有咎;既喪,則國從之。晉侯爽二,吾是以雲。」後二年,晉人殺厲公。凡此屬,皆貌不恭之咎雲。
其二,《左氏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馭曰:「莫囂必敗,舉止高,心不固矣。」遽見楚子以告。楚子使賴人追之,弗及。莫囂行,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人軍之,大敗。莫囂縊死。
其三,釐公十一年,周使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之,更立文公。
其四,成公十三年,晉侯使郤綺乞師於魯,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幹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郤氏亡。
其五,成公十三年,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伐秦。成肅公受脤於社,不敬。劉子曰:「吾聞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禮義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惇篤。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虖!」五月,成肅公卒。
其六,成公十四年,衛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敖,甯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故《詩》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匪儌匪傲,萬福來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後三年,苦成家亡。(儌,讀jiao三聲)
其七,襄公七年,衛孫文子聘於魯,君登亦登。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亡辭,亦亡悛容。穆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十四年,孫子逐其君而外叛。
其八,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歸自晉,入於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君其不免乎!曰其過此也,君使子展往勞於東門,而敖。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國,事大國,而惰敖以為己心,將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淫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禍。」三十年,為世子般所殺。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