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的官制體系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部分,其中「內閣」和「六部」為「中央官職」的主要組成部分,基本類似於現今的國務院和其領導下的各職能部委。六部的官職主要由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和筆帖式組成。
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皇權集中逐漸發展的過程,也是「六部」權力逐漸萎縮,甚至從「領導部門」到「執行部門」的演變過程。比如,類似於現今國防部的「兵部」,本該全權負責軍事調動、命將徵伐、後勤供給、軍餉派發等,但清朝時期的「兵部」僅對軍事行政具有部分管轄權,其餘職能幾乎全部歸於皇帝,出於軍機處。
但不管如何,「六部」仍是清朝最為重要的中央行政機構,向上對皇帝直接負責,掌管著朝廷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
有鑑於此,我們有必要了解一下清朝「六部」的各級官職組成:
尚書
根據《清史稿·職官志》的記載,「尚書,掌銓綜衡軸,以布邦職」,乃係一部之最高行政長官。其品秩為從一品,基本類似於現今的副總理兼部長,行政級別稍低於正國級。
因為是少數民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清朝時期的「六部」官職幾乎全部為「復職」,也就是說有一位滿員,還有一位漢員。「尚書」更是如此,有一位滿尚書,還有一位漢尚書。在「揚滿抑漢」的國策影響下,清初時期的滿、漢尚書的品秩不同,「滿洲一品,漢人二品」,直到順治十六年才將滿、漢尚書的品秩改成一致。
侍郎
「侍郎者,輔佐之屬官也」。所以,「侍郎」的職能只有一個,那就是「貳之」,也就是「六部長官之副」,其品秩於雍正八年固定為正二品,基本相當於現今兼領國務委員的副部長,行政級別為副國級。
清朝時期的「侍郎」,雖然名義上為「尚書」的副職,而且在行政序列歸於「尚書」管轄,但其和「尚書」一樣,擁有單獨向皇帝上奏的權力。所以,清朝時期的「尚書」和「侍郎」同為一部「堂官」,共同執掌本部事務,並無明確的管轄、節制權,反倒是會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以便於皇帝能夠更好地將權力集中。
郎中
和現今的國家部委機構設置一樣,清朝時期的「六部」下設「司」級職能單位,分管具體事務,其最高行政長官即為「郎中」。也就是說,「郎中」乃係僅次於「尚書」、「侍郎」的高級官職。
其品秩為正五品,基本類似於現今國務院部委某司司長,行政級別稍低於正廳級。
員外郎
通俗點講,「員外郎」和「郎中」的關係,基本類似於「侍郎」和「尚書」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說,「員外郎」為「司」的副職領導,為「郎中」的屬官。
其品秩為從五品,基本類似於副司長,行政級別為副廳級。
主事
「主事」分為「堂主事」和普通「主事」,雖然都是執掌「文案章奏」的正六品官職,但其實際地位和權力卻大不相同。
堂主事:於司官衙門供職,也就是服務於「尚書」和「侍郎」身邊,基本類似於現在的「部長助理」。
主事:「司」級單位裡面的普通司員,也就是現在的「幹事」。
筆帖式
品秩不定,七品、八品、九品,雍正朝時期甚至還出現過六品的「筆帖式」。其主要職責為翻譯滿漢奏章文書,記錄檔案文書等事宜。
清朝時期的「筆帖式」雖然為中低級文書官員,但卻非常容易提拔,而且升遷速度很快。因此,「筆帖式」也成為了眾多八旗子弟的「出身之路」、「仕途蹺板」。
後記
從清朝時期的「六部」官員設置來看,這些動輒官至國家級、廳局級、縣處級的高官們,雖然官威赫赫、位置尊崇,卻也只是「執行」具體事務的辦事人員,而非領導人員。在「家天下」的清朝時期,領導者只有皇帝一人,其餘皆為聽命或者奏請皇帝施行的建議者,僅此而已。
就此來看,「清朝只有奴才,沒有大臣」的說法雖然有點過激,但卻並非沒有道理。「僅為皇帝一人服務」的封建王朝,之所以會出現怠政倦政乃至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貪贓枉法,就是因為他只是替皇帝在為官一任、執政一方而已。
參考文獻:《清史稿·職官志》、《皇朝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