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作者:Student 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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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大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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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天下有情人終成兄妹」是單身狗對於秀恩愛黨的(無力)回擊之一。
可為啥兄妹就不能是有情人?近親之愛為何被視為社會禁忌?
關於亂倫,希臘神話中有個著名的極端的故事,俄狄浦斯(Oedipus)是忒拜(Thebe)的國王拉伊俄斯(Laius)和王后約卡斯塔(Jocasta)的兒子,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殺死了自己的父親並娶了自己的母親。故 「俄狄浦斯情結」被稱為「戀母情結」。
在遠古時代的中國,伏羲女媧成為部落酋長,因原為兄妹結婚,感到莫大的恥辱,便立志改革民風民俗。開始「制嫁娶,以儷皮為禮」,嚴禁氏族內近親結婚,實行族外婚,出現穩定的婚姻家庭。
《唐律疏議·戶婚》中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緦麻以上以奸論。」明律規定:「凡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大清律例也對近親結婚規定了罰則。1950年婚姻法規定,為直系血親,或為同胞的兄弟姐妹和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者,禁止結婚;其他五代內的旁系血親間禁止結婚的問題,從習慣。外國的法律也同樣禁止近親結婚。如俄羅斯聯邦婚姻家庭法典規定,雙方是直系親屬,或者是同胞兄弟姐妹,或者是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者雙方是收養人或被收養人,不準結婚。日本民法典親屬編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親等的旁系血親之間不得結婚。
梅麗莎是法律公司的行政助理,一些年前,當她20多歲的時候遇見一位叫麗莎的年長女士,兩人一見鍾情。她們倆自從那時就建立了戀愛關係,但知道擁有婚姻是不可能的。不是由於她們是拉拉,而是因為她們是母女關係。
亂倫,是社會最深層的兩性禁忌。主要由於這個詞經常和「強姦」和「近親交配」聯繫在一起。但彼此兩情相悅的亂倫關係依舊存在。梅麗莎母女的案例中,身為女兒的梅麗莎偶然發現了麗莎,一位健身私人教練,居然是她生物學意義上母親,這無疑把她們推向了道德邊緣。
不久前,同性戀和性虐待也被視為禁忌。但這些天,好萊塢的娛樂產品充斥著同性戀的曖昧氣息,通勤的上班族也樂呵呵地打開《五十度灰》的碟片在去辦公室的早車上觀摩。如果流行文化的風向可以隨意轉變,那麼家庭成員之間的愛情也許會變成「浪漫之愛」,社會對此的接受度也會慢慢放開。《權力的遊戲》中隱晦地描繪了兄妹間的性;《大西洋帝國》裡母子OOXX的場景讓觀眾直呼重口卻津津樂道。
一位成人產業的專家說,如今對於「亂倫色情」的需求日益強烈。據「pornhub」網站的統計,「繼母」是2014年度位列搜索第四位的片子,然而「繼妹」上升了53位,排名第13位。
Chauntelle Tibbals博士是一位社會學家,著有的新書《揭露:一位社會學家對性、社會、和成人娛樂產業的探索》將於最近發表。他對此評論說:「看來『亂倫禁忌』的風向正在轉變。」
「我們需要開始反思,如果僅僅由於我們自身對於某件事有一個條件反射的、暫時無法接受的不適反應而限制一個人選擇的自由,這樣可取嗎?」--加利福尼亞大學 副教授Debra Lieberman
當然,有很多理由說明為什麼「亂倫」這個詞本身的含義如此陰暗。在美國,大約百分之五的強姦案在家庭內部發生,而在家庭環境中辨別什麼是心照不宣的「愛情」是及其困難的。
一些專家表示,「亂倫」通常會摧毀家庭、使人們難以相信他人、無法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
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指出:性威脅著社會結構的完整。性關係是一種原始的關係。那些重要的、賴以生活的親密社會關係,往往不能承當兩性的感情,就得防止性的侵入。說近親間性感的厭惡是出於本能,不如說是出於社會的陶冶,是亂倫禁律所養成的心理,不是自然的,而是人為的。若不太從生物利害上去著眼,而從社會生活上去考慮,我們可以看到外婚在維持社會結構的完整上的貢獻。外婚不會破壞原有的社會關係,雖然同樣會讓社會關係發生紊亂,但對於社會還是富有創造性的。
專門研究亂倫案例的心理學專家Karin Meiselman博士說:「使亂倫關係合法化的風險太大,會激化一些社會問題。」
27歲的倫敦記者薩拉則認為這個「社會恥辱」被過於誇大了。她笑著回憶起她和表哥在生日聚會之後的性行為。「沒什麼感覺不對的。」她說,「我們是成年人,我們都想渴望它,而且我們現在仍是朋友。有什麼錯嗎?」
研究顯示,人類之所以極度排斥親密家庭成員之間的性接觸,常常是被「一起的成長經歷」所引發。
韋斯特馬克效應(Westermarck effect)指出兩個早年共同長大的兒童在成年後不會對彼此產生性吸引力。之後韋斯特馬克的研究發現,中國的童養媳長大後通常都很抗拒此類婚姻,就算勉強結婚,他們的婚姻也鮮見美滿,而且女方生育率下降,可能是因為雙方發現彼此沒有性吸引力的緣故。
如果家庭成員直到成年才相遇,對彼此產生(性)吸引力是很常見的。
加利福尼亞大學的副教授Debra Lieberma對「亂倫排斥」做了大量研究。「我們需要開始反思,如果僅僅由於我們自身對於某件事有一個條件反射的、暫時無法接受的不適反應而限制一個人選擇的自由,這樣可取嗎?」
一年前,一個獨立的專家組織--德國倫理協會,呼籲全社會停止對兄弟姐妹間「亂倫之愛」的歧視,即使這類現象只存在於極少數人群中(百分之五的親緣間)。他們認為用刑法把這類現象歸類到「社會禁忌」中是不合理的。在另一個國家--法國,兩情相悅的亂倫關係仍舊是合法的。
長期以來,有兩個「老掉牙」的理由極力阻止兩情相悅的亂倫關係合法化,政府對此已經習慣了--不能「優生」和危害家庭--但如今社會的進步可能削弱這些論調的力量。儘管作為近親的情侶真的更有可能生出有生理缺陷的孩子,但如今有很多有效手段能避免懷孕,或者用第三個人的基因來生孩子。保護傳統家庭結構的需求也許會隨著社會變遷而變得不那麼重要。2007年,一樁繼父和繼女間的「真愛」亂倫案在最高法庭審理,法官判定它仍是違法,因為它對家庭有危害。但這對情侶的辯護律師J. Dean Carro說:「我們超前於我們所處的時代,我認為這些案子將來會變得越來越普遍,使其合法化的一天終會出現。」
參考資料:
[1] Laura Secorun .Kissing Cousins ... and Sisters and Brothers
[2]費孝通.生育制度[M].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8
[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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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長問:
亂倫之愛,你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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