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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輿訊 據中文先驅報導,當地時間10月30日下午
備受關注的安樂死法案公投
初步結果出爐
65.2%的人支持
33.8%的人反對
而娛樂大麻合法化的公投結果
53.1%的人反對
46.1%的人贊成
值得注意的是
剛公布的只是普通選票的計票結果
還有約48萬張特殊選票未計算
最終結果
將於11月6日正式公布
問:這個公投結果意味著什麼?
答:在選票結果公布12個月之後,該法案就會生效。
目前全世界只有加拿大、荷蘭、比利時、瑞士、澳大利亞(僅維多利亞州)和美國(僅加州等六個州)允許安樂死合法化。
這意味著紐西蘭成為全球第7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問:法案生效後,任何人都可以選擇安樂死嗎?
答:不是,根據《終結生命選擇法案》規定,接受安樂死有嚴格的條件,而且以下所有條件都必須滿足。它們是:
◎ 年滿18歲;
◎ 是紐西蘭公民或永久居民;
◎ 罹患絕症,且可能在6個月內離世;
◎ 身體機能有明顯且持續的下降;
◎ 經受著無法減輕且難以忍受的痛苦;
◎ 能夠對安樂死做出知情決定。
此外,如果申請安樂死給出的唯一理由是有精神疾病,或是有殘疾,或者僅僅是因為年紀大了,則不符合安樂死的條件。
小解讀:
這意味著持旅遊籤、學生籤或工籤等非居民的人,無法申請在紐西蘭安樂死,外國人也不能來紐西蘭申請安樂死。
問:申請安樂死的流程是怎樣的?
答:
一、第一步是患者向其醫生提出請求。
二、醫生必須審核以下所有方面。
醫生必須盡其所能確保要求安樂死的決定是出自於患者本人。
1. 醫生必須向患者提供以下信息:
· 患者的可能病程或預後;
· 安樂死的不可逆轉性;
· 安樂死的可預見影響。
2. 醫生必須定期與患者討論其希望安樂死的意願。
3. 醫生必須確保患者理解自己有其它的離世選擇。
4. 醫生必須確保患者明白自己可以隨時改變主意。
5. 醫生必須鼓勵患者與家人、親友和諮詢師商討自己要求安樂死的意願,且必須確保患者有機會這麼做。
不過,若是希望安樂死的患者不想與任何人討論其心願,就不需要與任何人討論。
6. 醫生必須和經常與患者接觸的其他醫護人員交談。
7. 醫生必須在患者的允許下與其家人談話。
任何情況下,如果醫護人員認為安樂死提出者是被施壓而做出此決定的,醫護人員必須停止此流程。
患者的要求被記錄在醫生發放的批准表中。
醫生必須在此批准表中記錄他們為遵守上述審核而採取的行動。
提出請求的患者必須在表格上簽名並註明日期。
如果患者無法書寫,則可以讓其他人代表在表格上簽名並寫上日期。
但是,代表患者籤名的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不能是患者的醫護人員;
· 他們必須知道自己不可以從這個人的去世中受益;
· 必須年滿18歲;
· 不能有精神障礙。
在此表格上簽名時,醫生必須在現場。此表格會呈報給登記員(負責監督安樂死流程的衛生部官員)。
三、履行額外審查
如果醫生認為請求安樂死的人符合條件,則必須向獨立醫生尋求第二意見。
獨立醫生必須也一致認為該患者符合安樂死的所有條件,其中包括有能力做出安樂死的知情決定。
如果兩者中有任何一位醫生認為患者可能沒有能力做出知情決定,就需要聽取精神科醫生的第三意見。
精神科醫生必須完整填寫一份表格,表述其評估意見,並提交給登記員。
如果評估不符合條件,患者不能接受安樂死。
兩位醫生和精神科醫生(如果適用的話)必須向希望安樂死的患者解釋其意見的依據。
問:如果都符合條件了,會怎麼做?
答:如果患者符合安樂死的條件,醫生必須做到以下所有事項:
· 告訴患者其符合條件;
· 與患者討論其所患絕症的進展;
· 與患者商談接受藥物的可能時間;
· 讓患者選擇給藥的日期和時間;
· 告知患者可以在任何時候改變主意,或選擇更晚的時間接受藥物;
· 完整填寫一份表格,記錄其所採取的行動,然後呈交給登記員。
問:如何使用安樂死藥物?
答:在患者選定接受藥物的日期之前,醫生必須讓患者從以下四種方法中選擇一種給藥方式。
1. 吸入,由本人執行。
2. 靜脈滴注,由本人執行。
3. 通過管子吸入,由醫生或護士執行。
4. 注射,由醫生或護士執行。
整個流程保密,任何人不得公開:
· 安樂死的方法;
· 給藥的地點;
· 給藥人員的姓名或其僱主。
問:患者可以在請求安樂死後改變主意嗎?
答:可以。患者的醫生必須確保患者知道他們可以在任何時候改變主意。
當患者選擇好接受藥物的方式時,醫生必須再次確保患者知道他們可以在任何時候改變主意。
此外,在用藥前,主治醫生或執業護士必須詢問患者是否選擇接受藥物。
患者不需要通過書面方式,或是說出任何特殊的詞語來表明他們改變了主意。患者可以使用手勢與主治醫生或執業護士交流。
患者還可以選擇將接受協助死亡的時間推遲最多6個月。
問:請求安樂死的決定可以由別人來做嗎?
答:不能。
例如,你不能為患有嚴重晚期痴呆症的祖父母選擇請求安樂死。
如果醫生感到有人向患者施壓,要求患者選擇安樂死,他們也必須介入並停止這個過程。
問:如果家人拒絕答應患者接受安樂死怎麼辦?
答:滿足請求安樂死的所有條件的患者如若自己請求安樂死,如果患者不願意,他/她是不需要和家人討論他們的選擇的。
這只能是患者本人的選擇。
不過,患者的醫生必須鼓勵患者與其家人、朋友和諮詢師討論他們的意願,並確保患者有機會這樣做。
問:患者是否可以提前寫一份遺囑或其他法律文件來提前決定選擇安樂死?
答:不能,決定必須實時做出。
問:醫生會建議患者接受安樂死嗎?
答:不會,因為那樣會違背患者自由作出選擇的原則。
問:接受安樂死會影響患者的人壽保險嗎?
答:不會。
在任何人壽保險或其他合同中,接受安樂死的人被認為是死於其所患的絕症,就好像沒有提供安樂死一樣。
問:安樂死法案會一成不變嗎?
答:如果本法案獲準實施,會在3年內審核,之後每5年審核一次。
本法不會改變現行的權利和義務
(原標題:剛剛!紐西蘭公投初步結果:安樂死YES!大麻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