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邊主義是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的制度之基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全球進入新一輪動蕩時期,如何維護和平與發展的時代主題再次擺在世界各國人民面前。2020年9月2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發表重要講話,就如何應對疫情擴散、鞏固多邊主義、改革全球治理體系做了精闢闡釋。
習近平主席強調要始終踐行多邊主義,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堅定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堅定維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核心作用。習近平主席同時指出,「任何國家都不能從別國的困難中謀取利益,從他國的動蕩中收穫穩定」,呼籲人類要「跳出小圈子和零和博弈思維」,真正樹立命運共同體意識。
習近平主席此次重要講話高屋建瓴,擲地有聲,為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全球治理指明了方向。中國要「堅持走多邊主義道路,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的堅定承諾,為飽受個別大國單邊主義之苦的全球多邊制度體系提振信心。
習近平主席在大會上作出的中國「設立規模5000萬美元的第三期中國—聯合國糧農組織南南合作信託基金」以及「設立聯合國全球地理信息知識與創新中心和可持續發展大數據國際研究中心」等莊嚴承諾,更是中國聚焦行動、真正「踐行多邊主義」的堅實體現。
75年前,反法西斯國家和力量在取得二戰勝利後,締造了聯合國,希冀藉助多邊主義制度確保戰後世界的持久和平與繁榮。這一明智的戰略選擇,事實上為戰後延續至今、在世界歷史上罕見的「長和平」奠定了制度基礎。中國為贏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作出了歷史性貢獻,成為聯合國的創始國。回望歷史,中國的復興發展與聯合國的命運緊密相連。
堅持走多邊主義道路,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不僅完全契合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奮鬥方向,更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制度根基。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走的是和平發展、開放發展、合作發展、共同發展的道路。作為中國提出、世界普遍認同的願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需要藉助現有的多邊制度體系來加以培育、監督和保障。多邊國際制度具有的匯聚信息、穩定預期、降低成本、凝聚共識、打造共情等功能,無疑是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過程中需要借重的力量。可以說,一個穩定、高效和權威的以聯合國為代表的全球多邊制度體系,乃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基礎。
在當前單邊主義甚囂塵上之時,中國借鑑過去幾百年來大國興衰的歷史經驗,主張維護多邊制度,不追求絕對安全,不搞你輸我贏,堅持以多邊求和平、以合作求發展。中國以實際行動向國際社會表達了自己堅定走共同發展和多邊主義道路的決心。
例如,中國加大減排國家自主貢獻力度,大力推進RCEP協定儘快籤署,推動《南海各方行為準則》最終通過,正式籤署《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等等。可以說,通過這些中國需要承擔很多義務和責任的多邊行動,中國向國際社會發出了堅定支持多邊主義的清晰信號,並有力維護了當前的全球秩序。
例如,中國堅定支持多邊主義,有助於鞏固以世界貿易組織為基石的多邊貿易體制,有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有助於維持一個開放包容的世界經濟體系。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擴散,中國承諾進一步向聯合國相關應對計劃捐資,支持世界衛生組織發揮主導作用,表示將把自己研發成功的新冠疫苗作為全球公共產品,廣泛地同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分享。這些支持多邊主義的實際舉措必將有力維護全球公共衛生秩序。
中國在積極維護多邊制度體系的同時,客觀上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創造了和平安全的環境。一枝獨秀不是春,可以想像,「以實力謀和平」必然會破壞國際規則、國際法和國際規範,導致國際社會退回到叢林世界,從而陷入霍布斯所說的「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戰爭」狀態。
這並非杞人憂天。進入21世紀之後,特別是近年以來,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遭遇重大挑戰。美國奉行單邊主義,處處本國優先,不斷「退群」和威脅「退群」,長期拖欠聯合國會費,動輒吊銷聯合國工作人員籤證,阻礙世界貿易組織法官的遴選,更頻頻揮舞貿易制裁大棒,大搞「長臂管轄」,隨意破壞世界貿易和全球供應鏈的穩定。美國正在給世界帶來越來越多的不確定性,引起全球廣泛的擔憂。同時,以聯合國為代表的多邊體系在經歷多年運轉後,自身也產生了諸多問題,表現出諸多不適應。全球治理體系亟待改革和完善,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適應變化了的世界政治經濟,滿足應對全球性挑戰的現實需要,順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歷史趨勢。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相互影響。在這個時刻,我們更要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世界各國不應回到以鄰為壑的權力政治、大國爭霸的單邊主義泥沼裡,而應勇敢面對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挑戰,直面貧富差距、發展鴻溝等人類共同面臨的重大問題,真正踐行有效的多邊主義治理,相互尊重、同舟共濟,努力夯實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制度之基。各大國更要有大國的樣子,努力提供更多全球公共產品,承擔大國責任,展現大國擔當,進而共同創造世界更加美好的未來。
(作者:吳文成,系外交學院副教授、北京對外交流與外事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