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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內某女明星深陷代孕風波,代孕在國內一直是灰色行業,並且被法律明令禁止。然而世界在代孕問題上分歧很大。
在某些國家/地區,不僅允許代孕,而且還受法律嚴格監管,因此您確切地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另一方面,有些國家/地區沒有關於代孕的政策,既未禁止也未允許代孕,但是它仍然在實行,但是它可能有點風險,因為缺乏立法可能會成為一個問題。
還有一些國家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而實行這一程序是犯罪。在受監管的代孕國家中,很多時候通常只允許無償代孕–利他代孕或者只接受時間和努力的報酬。有些國家允許商業代孕。
下面你會發現有代孕規定和沒有代孕規定的國家的名單,並對代孕規定作了簡短的說明。
禁止代孕的國家
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奧地利,巴林,孟加拉國,中國,克羅埃西亞,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芬蘭,法國,德國,冰島,印度尼西亞,義大利,馬來西亞,馬爾地夫,馬爾他,摩爾多瓦,黑山,摩洛哥,挪威,卡達,塞爾維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臺灣,突尼西亞,土耳其,越南。
其中我國衛生部在2001年頒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其中第3條明確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代孕受管制的國家
阿根廷–阿根廷不僅是南美,而且還是整個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之一。當一對夫婦決定代孕時,他們將不得不適應現有的道德準則。這些指南還涵蓋了植入前遺傳學診斷和捐卵。
亞美尼亞–亞美尼亞的法律規定,代孕母親可以使用自己的卵子或捐贈者的卵子。
澳大利亞–每個州和地區都只能採用無私代孕,並且要遵守許多嚴格的標準。只允許報銷「合理的費用」。
白俄羅斯–允許代孕。合同內容應當包括醫療費用的報銷,代孕媽媽在孕期的住宿,用餐和分娩以及產後的費用。(當然,親戚之間的利他代孕是允許的。)
巴西–代孕只能在利他主義的情況下,並根據指導方針,並在有限的情況下進行。其中一個要求是,代孕者與被授權的丈夫或妻子有關。區域醫療委員會可能會允許豁免。
丹麥–允許無私代孕,這當然意味著不允許付款和廣告。也沒有合同被認可。
希臘–在以下情況下,允許利他代孕:
· 代孕媽媽和孩子之間沒有遺傳關係
· 委託代孕的母親必須證明她不能把孩子帶到足月,她也不能超過50歲
· 代孕媽媽必須身心健康,她必須在法庭上證明這一點
· 如果代孕媽媽有一個伴侶,她必須得到他的同意,讓她做代孕媽媽
· 這對夫妻(或單身婦女或夫妻與已籤署的公證契約合夥)和代理人都必須居住在希臘
匈牙利–僅限利他代孕。首先,只有在親屬沒有支付任何費用的情況下才允許生孩子,但後來又被判定為違憲。
以色列–代孕在商業上也是允許的,受the Carriage of Fetuses (Approval of Agreement and Status of the New Born)Law, 5756-1996 約束。
哈薩克斯坦-商業代孕是允許的,並受哈薩克斯坦共和國 The Code of the Republic of Kazakhstan on Marriage(Matrimony) and Family 婚姻和家庭法典第9章的管制。必須是委託父母與代理人之間的合同。並且合約:
· 必須以書面形式
· 必須建議調解人員
合同必須包含:
· 配偶和代孕母親的詳細情況;
· 付款詳情;
· 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義務和責任;
· 其他條件,天意等。
此外,代孕母親的年齡必須在20至35歲之間。她必須身心健康,而且必須有自己的健康孩子。如果代理人已婚,她必須得到丈夫的公證協議。還要求醫療機構保留有關各方使用的生物材料的全面數據。該數據的副本應附在合同上。
墨西哥–允許無私代孕,但僅在有限的情況下。
荷蘭–在嚴格情況下,允許利他代孕。
紐西蘭–允許利他代孕
· 代孕安排是合法的,但不能強制執行。
· 可以報銷必要的費用。
· 不管是誰捐的卵,合法母親都是生孩子的婦女。
· 可以推定該婦女的丈夫或伴侶也是父母
· 必須進行收養,使代孕者不再是母親,使委託代孕的父母成為合法的父母。
俄羅斯–代孕甚至在商業上都是允許的。在俄羅斯,代孕工作是根據代孕母親與委託父母或因醫療原因而不能親自生育的單身婦女籤訂的合同進行的。代孕母親必須在20至35歲之間,並且必須至少有一個健康的孩子,她必須身心健康。如果代孕母親有丈夫,她必須得到配偶的書面同意。她不能成為捐助者。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代孕:
· 如果女人沒有子宮
· 因疾病或先天畸形導致子宮或宮頸畸形;
· 子宮內膜異位,子宮內膜病變如粘連,宮腔閉塞或子宮內膜萎縮;
· 如果一個婦女用高質量的胚胎反覆三次或更多次試管受精失敗。
· 在病史中多次流產或流產3次以上;
南非–利他代孕允許報銷費用,包括與懷孕和生育有關的費用、收入損失和健康保險。為使協議有效,須滿足:
· 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由所有參與方籤字;
· 籤署協議的人中至少有一人必須是南非居民。它不僅適用於伴侶,也適用於單親父母。
· 當代孕母親與其丈夫或伴侶籤訂協議時,她們也必須是南非共和國的居民;
· 合同必須經南非高等法院在適當的管轄範圍內批准。
· 必須至少有一個委託父母和孩子之間有遺傳關係。
泰國–在下列情況下,只允許利他代孕:
· 意向父母必須是泰民的已婚夫婦
· 外國人不得代孕,除非他們與泰國國民結婚三年或三年以上
· 只允許妊娠代孕,不能使用代孕卵
· 代孕母親必須至少有一個自己的孩子
· 代孕母親必須是泰國公民
· 代孕母親必須年滿25歲
烏克蘭–允許代孕,包括商業代孕,但僅限於異性已婚夫婦。沒有提及單身人士,單身人士則不合法。寬鬆的代孕法和它在歐洲的地理位置,使烏克蘭成為最新的國際代孕聖地之一。據報導,對於外國夫婦來說,價格從30000至45000美元,不到美國的一半,只需要書面同意,美國人和歐洲人甚至不需要籤證。只要父母沒有生育能力,合法結婚並且是異性戀,後蘇聯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了保護有意父母的權利。但這種輕快的安排可能會遇到一些障礙。例如,2011年1月,法國夫婦帕特裡斯(Patrice)和奧雷莉亞•勒羅奇(Aurelia Le Roch)通過烏克蘭代孕生下了雙胞胎。代孕在法國是非法的,而且該國不給予代孕嬰兒法國公民身份。因此,帕特裡斯·勒羅奇和他的父親伯納德,試圖將這些無國籍的嬰兒偷運到匈牙利,但不幸被逮捕,並被罰款幾千美元。這對夫婦終於為他們的孩子獲得了烏克蘭國籍。
2011年5月,帕特裡斯·勒羅克(左)和他的父親伯納德在烏克蘭西部的法庭上。
英國–代孕是允許的,但向代孕母親支付費用是違法的,僅應向她支付與代孕整個過程有關的合理費用。出生後,代孕母親放棄了對孩子的所有權利。刊登廣告尋找代孕媽媽或意向父母是違法的。
烏拉圭–僅當親屬同意作為婦女的胚胎的攜帶者,而該婦女由於遺傳疾病或疾病而無法自己攜帶胚胎時,才可以代孕。代孕母親和委託父母之間的安排必須得到輔助生殖名譽委員會的批准。所有其他代孕安排均無效。
代孕法律不規範或不禁止的國家
以下是實行輔助生殖的國家/地區清單,這些情況下,代孕不受法律約束。缺乏關於代孕的政策和立法意味著既不禁止也不允許這種程序。在這些國家/地區,在決定代孕時必須格外謹慎,諮詢律師至關重要。
保加利亞–尚不清楚是否商業禁止,但保加利亞似乎禁止代孕,但同時政府承認仍在實行,因此他們正在努力使其合法化。
印度–在一個擁有12億人口、大量說英語、充足的醫院和普遍貧困的國家,難怪印度成為許多西方人的代孕目的地。Leslie Morgan Steiner,《嬰兒追逐:代孕是如何改變美國家庭》一書的作者說印度已經成為「美國以外西方世界最大的不孕不育夫婦的提供者」。
商業代孕從2002年起就在這裡合法化了,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美國、英國和中東的不孕不育的夫婦。即使考慮到昂貴的飛機旅行費用,在印度1000多個生育中心之一尋求幫助也相對便宜。印度1.8萬到3萬美元的代孕價格大約是美國的三分之一。
但是,印度的代孕生意引起了棘手的倫理問題。許多代孕媽媽極度貧困,但在9個月內卻能掙到5000到7000美元,對於那些年收入不到1000美元的女性來說,這是一筆巨大的收入。然而,一些代孕媽媽被引誘籤訂他們不理解的合同,或者被陰暗的中間人欺騙。另一些人則被限制在生育診所附近擁擠的避難所,在那裡他們的個人自由——比如探親——受到限制。
2012年,印度內政部頒布法令,要求尋求代孕的外國人必須是一男一女,要求同性伴侶和準單親父母去別處看看尋求幫助。
2015年,印度政府通過了限制商業代孕的新法律,外國準父母在印度代孕已是非法的。
印度已經禁止商業代孕,但診所卻在尋找漏洞。
伊朗–代孕(也是商業性的)是允許的,但沒有具體的法律對其進行規範。有人提出了一項法案,但仍在審議中。由於缺乏法律資源,需要從伊斯蘭法律法規中尋求關於胚胎捐獻和其他與胚胎捐獻相關的法律。
愛爾蘭–代孕在愛爾蘭並不違法,但目前沒有法律規範代孕協議。
日本–日本的代孕不受任何法律或政策的約束。但是,婦產科協會一直在其代孕指南中禁止代孕,然而,婦產科診所並沒有執行這些法律指導方針。
拉脫維亞–拉脫維亞代孕似乎是不允許的,但也是不被禁止的。
立陶宛–不禁止代孕,《立陶宛民法典》禁止與人體有商業關係的商業安排。
馬其頓–未被承認
奈及利亞–代孕尚未得到規範,但正在採取措施解決這一問題並對其進行法律規範。
巴基斯坦–在巴基斯坦,代孕合同不被認為是合法的,但不可強制執行。
巴拿馬–正在實行代孕,但並未禁止代孕,但目前尚無規範這些習俗和協議的法律。
韓國–代孕在利他和商業上都是允許的。關於這個問題的法律是不受監管的。然而,韓國醫學會出於商業原因不鼓勵使用代孕。
塞內加爾–代孕不受監管,也不實行代孕。
美國–在這個國家,代孕是相當普遍的做法,並且是雙向的。當美國人到世界各地去僱用代孕媽媽的時候,美國也接待了成千上萬的生殖遊客。在某種程度上,美國各州關於代孕的法律各行其道,使其成為世界其他國家的縮影。
憑藉其精子庫、生育診所和有利於準父母的法律,加州是美國商業代孕之都。根據2012年《伯克利國際法期刊》(berkele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的一項研究,美國代孕的費用在8萬到12萬美元之間。其中,代孕者可以獲得1.4萬至1.8萬美元。一些允許代孕的州要求有意的父母必須結婚,這不包括單身人士和許多同性伴侶。
對於生活在中國等禁止代孕的國家的人來說,僱傭美國代孕媽媽或參加所謂的生育旅遊可以獲得額外的獎勵。孩子可以獲得美國護照,這樣父母以後就可以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無法識別或未知法律的國家
· 安地卡及巴布達
· 智利
· 哥倫比亞
· 哥斯大黎加
· 古巴
· 賽普勒斯
· 多明尼加共和國
· 厄瓜多
· 愛沙尼亞
· 喬治亞州
· 列支敦斯登
· 盧森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