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華網
12月21日,「擁抱大灣區走向新世界——2020香港上市公司發展高峰論壇暨第八屆港股100強頒獎典禮」在香港盛大舉行,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教授在視頻致辭中表示,這些年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正在形成一股新生勢力。特別是香港和深圳雙城,深圳這些年借著後發優勢,已經在經濟上形成了過萬億市值的新興一線城市,同時周邊粵港澳大灣區也有很大的帶動效應和輻射效應。制度上,香港的示範效應非常明顯,所以制度創新依然是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功能。
黃震指出,在金融科技發展過程中,香港、澳門,乃至深圳、珠海都應該主動承擔起責任,為金融科技規則的建立、制度的運行、創新的服務保障等,找出一條大灣區的特色道路。 黃震認為,在粵港澳地區,制度創新可以在香港、澳門、深圳、珠海這些擁有特區和政策方面的地方先行先試。具體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通過嘗試軟法治理,制訂一些規範性的制度,但不是立法,而是一些標準或公約,或指引、規則等等。它可以快速制訂,也可以快速進行修改,適應變化。軟法治理在金融業乃至在全球已經有了非常多成功的範例,比如巴塞爾協議。
第二,柔性監管。監管要長牙齒,剛性監管是行政必須要堅持的底線,觸及到行政法律必須要剛性監管,但是涉及到民商事領域可以用行業性協會一些自治性組織來進行柔性監管。另外,行政監管也可以出一些彈性的,能夠適應變化的規則來進行柔性監管。
第三,鼓勵企業動態合規。因為金融創新監管的規則也不斷在出臺新的一些指引標準要求,這些企業就應該通過不斷加強監管的溝通協作動態適應監管規則的變化,變成自己內部的合規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