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全景網
全景網5月21日訊 「花3塊錢就能享受30萬大病互助金」,相信不少網友在網上、APP裡、聊天群裡都看過這樣的廣告語,很多人也親身參與過「XX籌」,「XX互助」項目。較低的花費門檻,較高的保障預期,讓網絡互助這種形式,在短短幾年就火遍了全國。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教授、風險管理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作為在保險精算教學與研究領域耕耘了30多年的專家,她看到了網絡互助行業的發展潛力,但也觀察到行業中的問題同樣突出。因此,她第三次參加全國兩會準備提交的議案就聚焦在網絡互助這一近年來飛速發展的新生事物上。
(圖:張琳代表赴京參加全國兩會/受訪對象提供)
據張琳介紹,我國的網絡互助起源於2011年成立的「康愛公社」,2014年開始團隊化運營,同年泛華保險的e互助也上線,具備網絡互助雛形的平臺開始出現。進入2016年,網絡互助行業迎來爆發期,各類平臺不斷湧現,規模體量不斷擴張。截止2019年5月,國內10家主要網絡互助平臺會員總數已經超過2.2億人。
螞蟻金服研究院5月初剛剛發布的《網絡互助行業白皮書》顯示,2019年有1.5億人參加了大病互助保障,這意味著全中國每10個人中就至少有1個人參加。
張琳表示,不同於傳統保險,網絡互助計劃是一種互助性經濟組織,利用網際網路的信息撮合功能,會員之間通過協議承諾承擔彼此的風險損失,並採取小額保障,避免個人負擔過重。
「網絡互助進入門檻、中間成本更低,並且具備正向價值觀和聚集會員,能夠自發傳播。隨著更多人群開始接受網絡互助的概念,其模式優勢能有效吸引更多會員參與,實現醫療保障對更大群體的覆蓋。」張琳說。
而正因為門檻低,因此參與網絡互助的主要用戶群體是家庭收入較低的人群。根據螞蟻金服公布的數據,在去年參加大病互助保障的1.5億人中,79.5%的參與者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下,68%的受訪者沒有商業保險,72%的參與者分布在三線及以下城市。
「網絡互助的互助性和普惠性符合社會大眾的需要,能為群眾提供新的醫療保障渠道,其存在有著合理性。」張琳表示。但她同時也指出,網絡互助行業的風險也同樣不容忽視,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是誇大宣傳普遍存在。網絡互助平臺一般載體為科技公司,其經營的互助性有保險的性質卻不屬於保險公司,進入門檻低,在展業中各類假借保險名義和保險術語誇大宣傳普遍存在。
二是資金池監管存在風險。隨著參與網絡互助人數的不斷增加,相關網絡互助平臺沉澱的資金規模,也日趨龐大。據張琳的研究統計,目前,前六名的網絡互助平臺沉澱的資金達38億多人民幣。
三是計提費用的方式有可能損害消費者的權益。與商業保險公司「少賠才多賺」的機制不同,一些互助平臺的管理與互助金發放掛鈎,也就是說,賠得越多平臺提成越多;賠款由全體成員分攤,這種方式,會造成平臺和會員之間的利益衝突。
出現上述問題,歸根到底是「網絡互助監管的頂層設計缺失」,張琳表示。
事實上,早在網絡互助爆發的2016年,監管部門已經對該行業的風險有所察覺。原中國保監會早在2016年底就發出通知,對開展以網絡互助計劃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的現象進行了專項整治。2017年約有佔行業總數的1/3的50家網絡互助平臺關停,資金池監管存在風險的平臺開始相繼退出。此外,民政部也在2017年公布了《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技術規範》、《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範》兩項推薦性行業標準。但目前這個行業相應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監督檢查滯後,有的還是空白。「快速增長的資金池和海量會員信息等事關公共利益,急需加強監管以保護公眾利益。」張琳呼籲。
為解決上述網絡互助行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張琳提出了三點建議:
一是將網絡互助納入保險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監管。引導網絡互助納入到現有保險監管體系中,設定規範性的市場運營機制,健全會員準入標準體系和事後評估審查體系,要求互助平臺進行報備,防範逆選擇風險和事後道德風險。互助平臺應做好各互助計劃加入條件的告知,完善客戶服務,規範宣傳用語,改進提示與說明方式,保障用戶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建立專業化核賠機制,對於有爭議的互助案件,完善後續糾紛解決通道。明確說明互助金的性質和用途,提供第三方調查機構及其資質情況。完善計提費用的方式,互助平臺的管理費用應與互助金階梯式掛鈎,理賠金額越多,管理費用所佔比例呈遞減趨勢,降低互助平臺的道德風險。此外,互助平臺應配置合理的風控隊伍。
二是建議對資金池行為加以限制。要對資金託管方式給予導向,借鑑網約車、共享單車平臺及其他共享經濟模式治理的經驗,不得設立資金池,資金委託於第三方銀行或商業保險公司監管,加強網絡互助平臺資金安全的保障。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設定預收金額上限,避免出現類似P2P、信託和理財產品(爆雷)的惡性事件。
三是建議成立網絡互助協會。以規範網絡互助從業主體違法違規行為,促進行業健康、規範、可持續發展。 (全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