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對全國人大代表蔣小松提出的關於明確土地出讓收益中用於農業農村發展資金比例及使用範圍的建議進行了答覆。財政部表示,2019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支出近4000億元,約佔當年土地出讓收益的26%。當前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主要包括5部分。
關於當前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支出情況,財政部表示,按照現行政策,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主要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以下簡稱新增費)等5部分。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由各地在土地出讓收入中統籌安排,列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主要用於農村飲水、沼氣、道路、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支出。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計提方式為土地出讓面積乘以徵收標準(共15檔,根據不同地區分15-160元/平方米不等),全部列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主要用於土地整理復墾、宜農未利用地開發、基本農田建設及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的土地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計提比例為土地出讓收益(土地出讓收入減去有關成本性支出,下同)10%,專項用於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並重點向糧食主產區傾斜。教育資金計提比例為土地出讓收益的10%,全部由地方使用,重點用於農村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學校的校舍建設和維修改造、教學設備購置等項目支出。各地區在保障農村基礎教育發展需要的前提下,計提的教育資金仍有富餘的,可以將教育資金用於城市基礎教育相關開支。新增費計提方式為新增建設用地面積乘以徵收標準(共15檔,根據不同地區分為10-140元/平方米不等),中央和地方實行3:7分成,專項用於土地整治支出及其他相關支出。2019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支出近4000億元,約佔當年土地出讓收益的26%。
關於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支出比例政策研究情況,財政部表示,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正在開展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相關政策研究。下一步,財政部將積極配合有關方面做好此項工作,支持更好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寇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