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華法務參考:圖解「不可抗力」,3步走運用免責抗辯

2020-12-14 中視聯播

隨著新冠病毒疫情逐步得到遏制,生活與工作漸漸回到正常軌道。然而,此前因疫情產生的人員隔離、交通管制、復工推遲等現象,可能導致企業無法正常履約。在這種情況下,適用「不可抗力」作為企業抗辯條款成為法律界熱議的問題。本文繞開複雜的法律規定和案例分析,用簡單的圖示,分幾步走,解釋「不可抗力」免責抗辯的運用。

第1步:違約方證明不可抗力的成立

只要證明存在「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即可成立「不可抗力」。諸如中國貿易促進會的不可抗力證明也可以作為證據。

第2步:違約方證明不可抗力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

雖然「不可抗力」成立,但要讓個案能夠適用「不可抗力」免責的抗辯,還需要滿足「不可抗力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存在除外情況,若出現如下的情況,則不能滿足「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條件,進而不能適用「不可抗力」免責的抗辯:

第3步:適用「不可抗力」免責抗辯

滿足前述兩個步驟後,就可以適用「不可抗力」免責抗辯。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免責並非當然全部免責,而是僅對於「不可抗力」影響到的合同履行部分免責,即對於此部分未能按約履行的,不承擔違約金、滯納金、損害賠償等責任,但對於守約方為防止損失擴大支付的合理費用,違約方仍然需要承擔責任。而對於未受到影響的合同履行部分、未及時通知造成守約方受到的損失,違約方仍然需要承擔責任,同時,也仍然要承擔守約方為防止損失擴大支付的合理費用。

具體的免責效果如下圖:

除合同免責之外,「不可抗力」若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同樣也構成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即合同雙方都可以此為由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終止履行,而已經履行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返還價款、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等。但當事人存在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仍然需要賠償。

總之,法律設立「不可抗力」免責抗辯的目的是防止不可抗力給合同雙方造成權利義務上的失衡,但並不排除法官對於發生不可抗力期間雙方履行行為是否公平、合理的審查,所以萬不可把「不可抗力」免責抗辯簡單理解成合同履行中的「免死金牌」。合同履行雙方還是應當按照約定和自己的能力,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處理諸如疫情期間的合同履行,否則仍然可能承擔違約責任。

作者:李騰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騰律師為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曾獲「長寧區十佳優秀法官」「鄒碧華式的好法官、好幹部」稱號。李騰律師於2019年轉職律師,具近10年金融商事審判、執行經驗。

編輯:楚予

相關焦點

  • 所謂「限韓令」並不構成不可抗力,遲延上映不能免責
    該類政策因無法證明,通常無法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當事人也無法以此為由主張免除違約責任。典型的例子有幾年前傳言的「限韓令」,某案中當事人便以此作為自己違約的免責抗辯,該案很好地體現出「特定國家政策」對違約免責的效力。
  • 刑事拘留能否作為不可抗力因素免責
    因此對於不可抗力的界定十分必要,那麼刑事拘留能否作為不可抗力因素免責,川恆律所淺析成都律師,刑事拘留,川恆律所案情摘要:原被告雙方因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某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後,按照被告籤署的地址確認書上載明的地址向其郵寄送達民事判決書,而當時被告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 旅遊3·15|不可抗力來了,但免責≠退全款
    夏女士表示,不能接受上述處理方案,她認為因疫情這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不可抗力」解除旅遊合同,旅行社應予免責並全額退款。釋疑:北京易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苗慧敏:雖然《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這裡所指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是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非指不承擔損失責任。
  • 京法巡迴講堂|如何理解疫情不可抗力在商事合同案件中的意涵及法律...
    關於免責的條件。關於不免責的幾種典型情形。一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於遲延履行之後。二是質權合同當事人轉質後發生新冠肺炎疫情。三是合同期滿後惡意佔有期間發生新冠肺炎疫情。關於疫情在商事合同案件中減責與免責。關於不可抗力的法律條文中,民法總則與合同法的表述存在矛盾,但是司法解釋為不可抗力減責留下了一定空間。
  • 融資借貸類合同能否以疫情影響為理由主張不可抗力抗辯?
    故而,受到疫情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當事人,可以主張不可抗力的抗辯並按法律規定履行義務,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由於「不可抗力」屬於法定免責條款,當事人即使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可抗力條款或者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主張不可抗力免責。
  • 不可抗力來了,但免責≠退全款
    夏女士表示,不能接受上述處理方案,她認為因疫情這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不可抗力」解除旅遊合同,旅行社應予免責並全額退款。釋疑:北京易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苗慧敏:雖然《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這裡所指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是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非指不承擔損失責任。
  • 西安3家樓盤宣布:延期交房!別讓「不可抗力」忽悠了!
    疫情屬不可抗力!開發商不構成違約!什麼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法律概念不可抗力作為一種法定免責事由,主要規定在《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中。如何判斷開發商延期交房屬「不可抗力」呢?是不是全國的樓盤,都能算是疫區,享有這種「不可抵抗力」免責?認定是不是疫區,有三個參考條件:一是地方政府是否發布衛生公共事件應急響應;二是當地是否暫停交通;三是當地工地是否被政府部門要求停工。
  • 海華:「尋找初戀」的漂亮姑娘
    我跟海華說:徵婚這件事呢,基本上比較扯淡,也就是多認識些陌生人,沒必要太當真。海華淺笑,不語。我跟海華說:要說愛情這東西,怎麼會是徵來的呢?那要靠緣分才行。海華還淺笑,還不語。我跟海華說:如果要找靠譜的,肯定是從朋友先開始的,千萬別誰都相信。海華依舊淺笑,依舊不語。
  • 疫情引發的民商事合同糾紛適用不可抗力情形分析
    一種觀點認為疫情屬於不可抗力,疫情突如其來,是不可預見、無法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疫情的發生和傳染性強度雖是人們所不能預見的,但它通過採取防疫措施,是能避免的。因此,它不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徵,而更符合 「情勢變更」情形。
  • 各路神仙各顯神通,「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大鬥法
    近日,全國人大法工委明確了「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屬於不可抗力」。那麼,是否就此可以定性,凡租戶因疫情防控這類不可抗力就可以要求減免租金、退租?筆者認為值得商榷,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是什麼概念?不可抗力簡單來說,就是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疫情影響下「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規則在施工合同中的適用
    能否免責、還是只能部分免責,甚至不能免責,需要結合具體情形分析該違約行為是否確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所致,故對下述情形應當特別注意:(一)項目在疫情爆發前已經延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 海華法務參考:合理區分主從犯,讓人生再次點亮
    然而經與陳某仔細核實,辯護律師了解到實際情況是:是徐某與陳某聯繫,讓陳某幫忙走個帳;被害人實際借多少錢、利息是多少、如何還款,完全是徐某和被害人商定的,陳某並沒有參與;陳某隻是按照徐某的指示提供了帳戶、走了帳;陳某並沒有從中獲利,只是為朋友幫忙。如何讓法院相信陳某以上所述?如何讓法院接受實行犯中也存在「實行從犯」這類特殊情形?是辯護律師後續面臨的難題。
  • 商標創造、保護及運用業績突出 快手榮獲「2020年度優秀商標法務...
    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 12月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舉辦的2020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下稱「商標節」)上,快手獲得「2020年度優秀商標法務團隊」獎項,該獎項依照評選標準並經中華商標協會評選委員會評選,為表彰和宣傳在商標創造、保護及運用方面做出突出業績的優秀商標法務團隊,樹立企業法務團隊優秀典範,展示企業法務團隊的良好形象。
  • 漲「典」知識(三十四):什麼是不可抗力?
    漲「典」知識(三十四):什麼是不可抗力?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
  • 商務部:指導企業使用不可抗力規則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來源:商務部網站商務部指導對外承包工程企業使用不可抗力規則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境外項目出現工期延誤、不能如期履約的風險上升。據了解,目前已有部分企業以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為由向業主申請免責或賠償。
  • 王敬波:論政府行為作為行政協議訴訟中的不可抗力
    釐清違約、情勢變更和不可抗力,防治司法實踐中已經出現的行政機關利用不可抗力逃避法律責任的現象。關鍵詞:行政協議 不可抗力 政府行為 主觀要件 客觀要件一、問題的提出隨著行政協議進入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不可抗力作為合同免責事由必然成為行政協議訴訟的爭議焦點之一。
  • 電視機掛架安裝圖解,5步搞定液晶電視安裝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下面土撥鼠裝修網就為大家介紹下電視機掛架安裝圖解,5步搞定液晶電視安裝,方便大家參考。電視機掛架安裝圖解這是電視機掛架全部的安裝過程,其實是比較簡單和容易的,不過可能有些朋友會看不太懂這幅圖的具體細節,下面再用文字形式給大家詳細描述下安裝步驟。在安裝電視機掛架之前,需要準備好安裝工具、掛架產品等。
  •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
    從文義上看,存在著這樣的解釋可能,即同條第3款確立的不可抗力規則屬於任意性規範,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其法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第1款第2句也曾經確認,「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不可抗力的範圍。」從文義上看,也存在著這樣的解釋可能,即同條同款第1句確立的不可抗力規則屬於任意性規範,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其法律適用。理論界和實務界以往的討論,並未形成一致的意見。
  • 不可抗力,不是解釋違約的「萬能理由」
    生活中,我們在籤訂一些合同和協議中,經常會標註一些附加條款,標註清楚「不可抗力」等因素。此舉屬於一種免責條款,能夠規避風險、減少損失。開發商以此為理由拒交違約金,充分彰顯出對合理規則的運用,無可厚非。然而,稍微用心查看這則新聞就會發現,傑夫置業將這一規則用錯了地方,顯得有些牽強。
  • ALB專訪寶寶樹集團法務VP:上上籤電子籤約幫助法務工作效率提升
    ALB:您為寶寶樹組建起了一支怎樣的法務團隊?在團隊管理方面,您採取什麼樣的策略?什麼樣的人才最為寶寶樹法務團隊所青睞?  彭驍: 寶寶樹公司法務團隊管理的一個基本邏輯是「商業優先、踩住底線、解決問題」。  首先,法務工作具有服務屬性,公司法務工作必須要圍繞公司業務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