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封信背後,張愛玲撥雲見月。
記者 | 闕政
張愛玲百年誕辰。
100年前,她誕生在中秋後的第四天。100年後,隔著百年月色望回看,再清亮的月光也攏上些許浮雲。
歲月不但是個神偷,還是個魔術師,一些事實和真相,被魔術師的手隱藏在身後——直到,關於張愛玲的1000封通信,逐一重見天日——與莊信正84封、與夏志清118封、與賴雅6封、與宋淇鄺文美夫婦752封……
1000封信背後,張愛玲撥雲見月。
誤會1:那張最著名的「遺世獨立」照
張愛玲最有名的一張照片,攝於1954年香港北角英皇道,蘭心照相館:
相片中的張愛玲身著旗袍,微微抬頭,露出睥睨俗世般神秘的微笑——最是符合大眾對她「遺世獨立」的天才想像。
這張照片張愛玲本人也很喜歡,收進了晚年回憶錄式的《對照記》,題字留下「悵望卅秋一灑淚」的詩意,似乎更加佐證了眾人的想像非虛。
但是在書信集中,她卻突如其來地寫到喜歡這張照片的特殊理由:「我喜歡圓臉。下世投胎,假如不能太美,我願意有張圓臉。(正如在蘭心拍的一張照相,頭往上抬,顯得臉很圓。)」
誤會2:奇裝異服
張愛玲成名上海文壇後,得了個「奇裝異服」的「美名」。她姑姑曾經好氣又好笑地把鍋甩給張愛玲好友炎櫻,意思這是她的審美,卻落實到張的身上,「可恨炎櫻自己不奇裝異服」。
比如穿這身去參加聚會,的確有點「技驚四座」。
實際上嘛,奇裝異服是有,根源卻不是炎櫻,而是後母留下的陰影。
張曾經在《童言無忌》裡寫:「有一個時期在繼母統治下生活著,揀她穿剩的衣服穿,永遠不能忘記一件暗紅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顏色,穿不完地穿著,就像渾身都生了凍瘡;冬天已經過去了,還留著凍瘡的疤——是那樣的憎惡與羞恥。」
中年在信裡,她又寫:「我小時候沒有好衣服穿,後來有一陣拼命穿得鮮豔,以致博得『奇裝異服』的『美名』。穿過就算了,現在也不想了。」
在美國深居簡出再被人見到時,她都穿得很「樸素」。
誤會3:孤高清冷,恃才傲物
摯友鄺文美曾寫道:「在認識她以前,儘管我萬分傾倒於她的才華,我也曾經同一般讀者一樣,從報紙和雜誌上得到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她是個性情怪癖的女子……後來時常往來,終於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我才知道她是多麼的風趣可愛,孤高冷傲韻味無窮。照我猜想,外間傳說她『孤芳自賞』,行止隱秘,拒人於千裡之外……很可能是由於誤解,例如,她患近視頗深,又不喜歡戴眼鏡,有時在馬路上與相識的人迎面而過,她沒有看出是誰,別人卻怪她故作矜持,不理睬人。」
張愛玲是典型的「生人勿近」,不為人知的溫情一面,只對熟人展示。
其實說溫情也還嫌不夠,對於熟人,張愛玲的親切幾乎能用「可愛」來形容。在香港寫劇本時,她給丈夫賴雅的信,末尾寫著:「3月16日之後,在你念完Maximillian Ferdinand Reyher(賴雅全名)的長長名字之前,就會回到你身邊。」——聽起來簡直像浪漫電影的對白了。
與賴雅
有一回,鄺文美寄給她一本通俗雜誌Coronet(《小冠冕》),她充滿愉快地回信:「(你)讓我看那篇關於治pimples(青春痘)的文章,比送我金剛鑽還好。如果臉上長滿pimples,戴金剛鑽有什麼意思呢?」
誤會4:天才夢
與弟弟
「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目為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天才夢》裡的這段話仿佛張愛玲親筆驗證——但寫作真的可以只憑天才就築起空中樓閣嗎?
也許是「天才」形象太過深入人心,張愛玲對待寫作的誠懇和努力反倒時常被忘記。
離開上海前,為了寫《五四遺事》要提到西湖,她特意加入中國旅行社辦的觀光團,「需要再去看看」。1955年離開香港去美國時途經日本,「昨天到神戶,我本來不想上岸的,後來想說不定將來又會需要寫日本作背景的小說或戲,我又那樣拘泥,沒親眼看見的,寫到就心虛,還是去看看。」張愛玲對旅遊沒有多大興趣,1961年回到香港,既為了做電影編劇,也是想著可以去東南亞轉轉,將來寫小說的時候用得到。
早年在上海,她就自己去小菜場買菜,對賣菜賣肉的都留意觀察,回到家裡拿出本子記下來——「天才夢」的綺麗,總是讓人忘記張愛玲「下生活」的努力:「道路以目」地,看街上的櫥窗,看路上女人的絨線衫,也看小飯鋪在門口煮南瓜……
在散文《寫什麼》裡,她總結道:「文人只須老老實實生活著,然後,如果他是個文人,他自然會把他想到的一切寫出來。他寫所能夠寫的,無所謂應當。」
你可能想像不到她摳字眼有多執著——在和宋淇的通信裡,兩人常常會為了一個字詞來回討論。
1960年代,《金鎖記》在臺灣出版,因文首那句「三十年前的上海,一個有月亮的晚上」,張愛玲還特意提醒皇冠老闆平鑫濤:「最好註明是1943年寫的,否則三十年前云云,實是五十年前,時代不對。」
誤會5:張愛玲離開上海以後如無根之木
張愛玲1952年離開上海後,一種流行說法是她從此成為無根之木,後半生鮮有創作。有這種傳聞很可能因為說這話時一堆遺作尚未出土。現在已被證實是個很大的誤會。
事實上,整個五六十年代,張愛玲雖然在海內外文壇都不得志,卻從未停止創作。盤算一下張愛玲在「後《傳奇》時代」的小說創作——《浮花浪蕊》、《相見歡》、《色,戒》、《五四遺事》、《怨女》(改寫《金鎖記》)、《半生緣》(改寫《十八春》)、《小團圓》、《同學少年都不賤》,幾乎又是數本《傳奇》的體量。這還不包括她用英語寫作的長篇小說——她的題材還是中國,隔著太平洋把根扎回故土。
根據《怨女》改寫的英文小說《北地胭脂》
反倒是60年代末,她在臺灣二度走紅之後,創作開始轉向研究——英譯《海上花》,詳解《紅樓夢》——所謂的「張愛玲五詳《紅樓夢》,看官們三棄《海上花》」。南京的鐘鼎世家和上海的長三堂子,都是她童年已有的偏愛,到了老年又像「做偵探一樣」,「浪費無數的時間」,去「solve a puzzle」。
誤會6:張愛玲在愛丁頓公寓樓下咖啡館寫作
這個謠言也不知道從啥時候流傳的——可能是從現在的常德公寓樓下開了咖啡館開始的吧。傳得太久,以假亂真,我都信過幾年。
你如果說張愛玲在她姑姑公寓的陽臺寫作也就算了,畢竟沒人能穿越回去爬陽臺看看女作家是否正皺著眉頭奮筆疾書。但當年公寓樓下存不存在咖啡館,一查就知道了。
愛丁頓公寓(今常德公寓)
再說你看張愛玲這樣的社恐會是個喜歡在咖啡館寫作的人嗎?她散文裡從來沒提過自己在咖啡館寫稿吧?從四溢的咖啡香氣裡尋找靈感?不存在的。
別說是咖啡館,連作家必備的道具:書桌,對張愛玲來說也常常是不存在的——她在香港是「拘束地在床側的小几上寫稿」,在美國時只有一張「上海人所謂的夜壺箱,立在床頭」,晚年更只把紙板箱當書桌,草稿就寫在信封的空白處。
「一添置了這些東西,就仿佛生了根。」過分正式的書架、書桌,對她可能反而是寫作的阻礙。
關於張愛玲的寫作環境,只有這些是真的——用61號派克筆,黑墨水,寫信通常用「洋蔥紙」,家裡被三盞二百燭(支)光的燈照得整夜亮如白晝,電視機也一天到晚地開著當作背景音。
對了,常德公寓樓下那個咖啡館有個惡俗的名字叫「千彩書坊」,開張的時候我去打卡過,咖啡難喝且貴,牆上書架一溜張愛玲,塑封著,一看就是個專斬情懷衝頭的地方。這不奇怪,但奇怪的是:既然要賣情懷,既然開在張愛玲樓下,有什麼理由不叫「第一爐香」?叫「第二爐香」也行啊!
誤會7:小資代言人
不知是幸運是倒黴,張愛玲一度跟「上海1930」一樣,成為小資icon。
雖然現在「女權」看起來也不像是個褒義詞,但還是想說,相比「小資」,不如說張愛玲「女權」更合適。
她的女權覺悟自然是被逼出來的——家裡的男性都是廢柴,媽媽和姑姑卻象徵獨立、文明、現代化,有美有力量。但是現實中,姑姑本該分到的宋本書給異母兄搶走,媽媽分到首飾和古董舅舅卻分到全部的房地產——社會並不因為女性自立自強男性墮落無能就給她們一個公正的待遇,不管是繼承遺產還是事業婚姻——這更加刺激了張愛玲從小就預備靠自己的決心。
母親黃逸梵是對張愛玲價值觀影響最深的人
早在《私語》裡,她就寫下:「我要比林語堂還出風頭,我要穿最別致的衣服,週遊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過一種乾脆利落的生活。」
《雷峰塔》裡提到父母離婚,寫的又是:「離婚對琵琶是個新玩意,初始的畏懼褪去之後,她立刻就接受了,家裡有人離婚,跟家裡有汽車或出了科學家一樣現代化。」
在上海謀生,她樂於被視作「自食其力的小市民」,不知道耳邊有沒有響起《雷峰塔》裡琵琶母親的話:「坐在家裡一事無成的時代過去了,人人都需要有職業,女孩男孩都一樣。」
寫男女之事就是小資文學嗎?夏志清評道:「《傳奇》裡的很多篇小說都和男女之事有關:追求,獻媚,或者是私情;男女之愛總有它可笑的或者是悲哀的一面,但是張愛玲所寫的決不止此。人的靈魂通常都是被虛榮心和欲望支撐著的,把支撐拿走以後,人變成了什麼樣子——這是張愛玲的題材。」
誤會8:張愛玲是玫紅色?
這個誤會怕是與小資一脈相承,反正女作家就給搭配一款玫紅色。最近百年誕辰紀念刊物中就不乏這樣的用色:
《印刻》雜誌
想提醒編輯:紀念一位作家,起碼先了解一下她喜歡什麼顏色吧?在散文裡張愛玲明明白白寫過:「等我的書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個報攤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歡的藍綠的封面給報攤子上開一扇夜藍的小窗戶,人們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熱鬧。」
《傳奇》初版封面,就是這樣的藍綠色。
1944年初版《傳奇》
誤會9:把《小團圓》當傳記素材用
2009年《小團圓》出版,引發對號入座狂潮。書中人物有源可溯與否本來是見仁見智的事,但可笑在於此後無數「作家」將《小團圓》內故事直接徵引來當作傳記內容,直接把小說等同於自傳。
如果他們有耐心等到2011年《雷峰塔》《易經》出版,恐怕會發現——這兩部張愛玲寫於1956-1963年的英文小說,才真像自傳——把女主角「琵琶」改成第一人稱「我」,你再看看?比九莉更加張愛玲。
說這話不是要大家再去《雷峰塔》《易經》裡對號入座,而是一個發現——張愛玲如果是一張油畫,那麼當你讀《傳奇》的時候,你只看到油畫本身;當你讀《小團圓》,你等於是擦掉《傳奇》的油彩之後,意外發現底下還有一張油畫,和表面那張很有差別;再等到讀《雷峰塔》《易經》,竟然又是一張新畫——張愛玲這套油畫足有三層!每層都可以玩一個「大家來找茬」的遊戲。
舉個例子:關於牽著母親的手過馬路這件事,張愛玲寫過三次。
第一次,散文《童言無忌》1944年:「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裡她是遼遠而神秘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
第二次,英文小說《雷峰塔》,約1956年:「(露)正要走,又躊躇了一下,仿佛覺得有牽著她(琵琶)手的必要,幾乎無聲地嘖了一聲,抓住了琵琶的手,抓得太緊了點,倒像怕琵琶會掙脫。琵琶沒想到她的手指這麼瘦,像一把骨頭夾在自己手上,心裡也很亂。這是她母親唯一牽她手的一次,感覺很異樣,可也讓她很歡喜。」
第三次,小說《小團圓》,約1975年:「(蕊秋)正要走,又躊躇了一下,仿佛覺得有牽她(九莉)手的必要,一咬牙,方才抓住她的手,抓得太緊了點,九莉沒想到她手指這麼瘦,像一把細竹管橫七豎八夾在自己手上,心裡也很亂。在車縫裡匆匆穿過南京路,一到人行道上蕊秋立刻放了手。九莉感到她剛才那一剎那的內心的掙扎,很震動。這是她這次回來唯一的一次形體上的接觸。顯然她也有點噁心。」
看得出來,鼎盛時期的散文描述裡,偏重的是修辭;英文小說隔著一層語言,反而能暴露內心真實想法;到暮年對自己和他人下筆皆毫不留情,刻意地掃興——單看散文,我會感覺這對母女的關係是外冷內熱,關係不親密改變不了作家對母親的崇拜心理;單看《小團圓》,卻是截然相反的感覺,母親唯一一次的親密舉動,帶來的只有生理上第一時間的嫌惡;再看《雷峰塔》,才意識到原來散文時期的理解才是對的,那一刻,她不是嫌惡,她是歡喜的。
所以你看,這三張因為創作時間不同而互相層疊互相覆蓋的油畫,前後兩張都更有修辭性——青年時期偏向助興,老年時期偏向掃興,只有中間這張,反而更接近事件的真相。
誤會10:晚年江郎才盡
「絢爛歸於平淡」,這句話常被用來形容張愛玲晚期風格。《傳奇》時代是繁花盛放的園圃,後《傳奇》時代是枯瘦荒蕪的老枝——這形容大抵不算錯,只是,不能等同於江郎才盡。
前半生,她在普通人裡尋找傳奇,後半生,她在傳奇裡尋找普通人,所謂「絢爛歸於平淡」者,即是小說中傳奇成分的減少、反傳奇風格的增加——她從一個講故事的高手,變成刻意淡化情節的作家。各種反高潮的運用,穿插躲閃的寫法,令她後期的小說比起從前「第一眼美人」般的驚豔,更多出許多「猶抱琵琶半遮面」。
後《傳奇》時代,她的文字密度在降低,文字間的褶皺卻越來越密——精工雕琢到能夠單獨摘出來奉為「張氏經典語錄」的豔異句子越來越少,平淡而近自然中的「意在言外」卻如綿裡藏針一般密密插下。「要在兩行之間另外讀出一行。」
你問我偏好哪個時代,我當然更喜歡《傳奇》,但並不認為後《傳奇》是江郎才盡——「平淡而近自然」是張愛玲對文學最高的評價,這「反傳奇」的新寫法雖然不討好,但以她年齡、閱歷、處境的改變,要她在寫作上重吃《傳奇》的回頭草,恐怕再無可能。
若說早期「張腔」尚可模仿,後期的「張調」則連祖師奶奶的信徒都無從下手。曲高和寡,是有的。
誤會11:活在金句裡的張愛玲
「張愛玲說過:去經歷,去做你想做的,去選你愛的,而不是別人眼裡正確的,你的一輩子應該為自己而活。」
「張愛玲說過:如果愛上你是錯的,我不願對;如果放棄你是對的,我寧願錯一輩子。」
「張愛玲說過:我是一個多麼驕傲的人,被你拒絕一次之後,便不會再主動了。」
「張愛玲說過:好的壞的就照單全收吧,不要任何事情都跟別人講,這世上真的沒有感同身受,只能冷暖自知。」
「張愛玲說過:一件事如果讓你變得醜陋,不要去做。一個人如果讓你變得不可愛,離開他。」
——張愛玲:我沒說過。這些都是一個東北作家說的,她也叫張愛玲。誰叫我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班級裡就有兩個同名。
除了「愛玲」,她最近還被發現有一個更惡俗的筆名「愛珍」——倒不是她自己起的,是做翻譯的時候不想署真名,但出版方又想用她名字做招牌,答應她改個名字以後,故意把「玲」字寫成「珍」,還用了某種讓「珍」看起來能特別像「玲」的字體……於是最近陳子善教授就發現了2本署名「愛珍」的翻譯小說《海底長徵記》和《冰洋四傑》,經考證譯者就是「愛玲」。
最新出土的譯作
誤會12:離開上海後張愛玲和印度女友炎櫻再無往來
首先:炎櫻不是印度人,是錫蘭籍(斯裡蘭卡)。還有一個事常常被忘記:炎櫻不會說中文,所以《炎櫻語錄》都是張愛玲翻譯的,她們用英語交流,偶爾也說日語——張愛玲在港大時學過一點日語。
炎櫻後來和張愛玲斷交了嗎?也沒有。張愛玲在港大復學期間,還去日本找過炎櫻,想託她找份工作,未果而返。後來兩人都去了美國,張愛玲在紐約的第一個住所:救世軍女子宿舍,還是炎櫻介紹的。1956年張與賴雅結婚時炎櫻還有出席(但並不是證婚人)。
與炎櫻
但兩人的關係自不如往年親密,聚少離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炎櫻是個社會人兒,父母是珠寶商,家境殷實,她的如魚得水大約也曾引起張愛玲惘惘的身世之感吧。
比如戰時兩人從港大休學,回到上海同入聖約翰大學文學系,張念了半年無力支付學費,轉而寫稿為生,炎櫻一直讀到畢業;再比如,「炎櫻在日本來信說,憑著自己的蹩腳日文而做過幾億的生意,我都能明了。假如我在她的地位,我也會同她一式一樣——所以看見一兩個把金錢看得不太重的人,我總覺得詫異,而且非常佩服。」(張的信)
晚年(1992)炎櫻還會在寫給張的信裡炫耀自己美麗、深得老公喜愛……1995年張去世後記者採訪炎櫻,她也會說起自己年底又將再嫁……這……
同學少年多不賤,難免張同學就不太想參加同學會了嘛。
誤會13:張愛玲與楊絳錢鍾書交惡
網上流傳楊絳對張愛玲的非議,「死要出風頭,故意奇裝異服,想吸引人」之類,真假未知(畢竟我只研究張的書信,未及楊絳)。但張愛玲並未與這對夫婦交惡——他們交集幾乎沒有,但她在書信中數次言及錢鍾書,都是說他:「有吸引力,人緣好」,說他的演講很有趣,人也很淵博,個性大概非常會做人……別人徵求意見要將她的小說與楊絳收入一個集子,她也沒有異議。
誤會14:寫《殷寶灩送花樓會》是報復傅雷
1944年5月,傅雷在《萬象》用筆名「迅雨」發表《論張愛玲的小說》。提出不少批評意見。1944年11月,張愛玲發表小說《殷寶灩送花樓會》,內中寫了殷寶灩(成家榴)與教授羅潛之(傅雷)的婚外情,成讀到小說後與傅雷分手。這篇小說常被認為是張愛玲對傅雷差評的「打擊報復」。
實際上呢,張愛玲直到1952年赴港認識宋淇之後,才從他口中得知迅雨就是傅雷。宋淇在《私語張愛玲》中寫道:「愛玲當初也不知道作者是誰,還是南來後我告訴她的。她聽後的反應是驚訝,但也並沒有當作一回大事,因為愛玲向來對自己的作品最有自知之明,別人的褒貶很難搖動她對自己的估價。」
再回想當年的筆戰,其實傅雷給出的不光是批評,還將《金鎖記》奉為「文壇最美的收穫」,言辭中儘是恨鐵不成鋼的懇切——是善意是惡意,張愛玲不會讀不出。張對此最直接的回應其實是寫了一篇散文《自己的文章》:「我是喜歡悲壯,更喜歡蒼涼。壯烈只有力,沒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壯則如大紅大綠的配色,是一種強烈的對照。但它的刺激性還是大於啟發性。蒼涼之所以有更深長的回味,就因為它像蔥綠配桃紅,是一種參差的對照。」
那意思再明白不過:你罵你的,我寫我的。我有堅持自己風格的自由。既然不動氣,自然更不需要報復了。
有意思的是,晚年張愛玲屢屢自我批評,說當年腰斬的《創世紀》《連環套》越看越差,似乎對當年傅雷的批評變得認同——甚至於當年就將兩篇小說腰斬、停止連載,未必沒有受到傅雷的影響。(其實我覺得《創世紀》挺好的,而且從來不覺得《創世紀》未完。)
但是奈何有些人就覺得她在打擊報復——臺灣最矛盾的張學研究人唐文標,到60年代還質疑宋淇說話沒根據,他憑什麼知道迅雨就是傅雷,還能告訴張愛玲?答案很簡單啊,因為傅雷在上海住的安定坊房子就是宋淇家的,跟宋淇是比鄰而居,聊天告訴他的唄。
宋淇鄺文美夫婦
誤會15:張愛玲沒有生活,故事都是杜撰的
香港大學學籍登記表
上海成名之初的張愛玲的確談不上閱歷豐富,所有人生經驗不過是——李鴻章的曾外孫女、出生在上海,幼年遷居天津,學齡回到上海就讀於聖瑪利亞女校,遠東區第一名成績考進倫敦大學,因戰事改入港大,再因珍珠港事變做了一段時間的戰地看護,坐船回到上海……客觀地說,年紀小,資歷淺,但已經是同時代普通同齡女孩子一輩子也不曾經歷的人生了。
《傳奇》裡的故事是杜撰的嗎?顯然非常不是。最近有評論家提出一個觀點:「張愛玲小說的謎底都在散文裡」——我深以為然,轉念一想,又覺得不用散文來解謎,小說本身既是謎面也是謎底。
比如《金鎖記》寫的是李鴻章嫡長子李經述三子李國煦夫婦的故事。
比如《紅玫瑰與白玫瑰》,「白玫瑰中男主角是我母親的朋友,事情是他自己講給母親和姑姑聽的,那時我還小,他以為我不懂,那知道我聽過全記住了,寫出來後他也看見的,大概很氣——只能怪他自己講」。
再比如《茉莉香片》中的言子夜原型,又是張愛玲港大讀書期間的中文系老師許地山——「許」字拆開,半言半午,以午對應子夜,倒是許久都沒被讀者發現。在港大讀書時,女生宿舍「聖母堂」位於山頂寶珊道,港大教員宿舍也在山上,張愛玲常走的這條山路,後來就成了言子夜女兒回家的路——「她的家就在山巔。路還是黑的,只看見她的銀白的鞋尖在地上一亮一亮。」
又比如《十八春》裡沈世鈞在南京的家,很可能出自炎櫻那位住在南京的大姨媽。形容顧曼楨的那一句「她有這麼個脾氣,一樣東西,一旦屬於她了,她總是越看越好,以為它是這世上最好的」——其實是張愛玲自己的性格。
像這樣的例子大概比比皆是,研究者如果有興趣有能力搞清楚張門黃門孫門那些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也許張愛玲每部小說的主人公都能「對號入座」。
應了她說的話:「生命有它的圖案,我們唯有描摹。」
誤會16:《色,戒》影射鄭蘋如丁默邨
這是2009年電影《色,戒》公映後才開始廣泛流傳的謠言。
實際上,張愛玲與宋淇通信裡已經提到過故事的來歷——角色原型只是宋淇燕京大學的一批同學(見水晶《訪宋淇談流行歌曲及其他》):「主角當然不叫王佳芝。那時候燕京有一些大學生、中學生,愛國得不得了,自己組織一個 Cell(單位),也沒有經驗,就分配工作,家裡都是大少爺……」
至於說《色,戒》美化漢奸,我想反而是電影版的結尾與小說大異其趣,用梁朝偉的眼淚表示「漢奸也有人性流露」——小說結尾,易先生得知王佳芝死訊,完全是喜滋滋的:「臉上又憋不住的喜氣洋洋,帶三分春色。」從頭到尾,他只把自己和她的關係當作獵人與獵物,虎與倀:「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批評者曾說這一段令人看了毛骨悚然,張愛玲回說:「『毛骨悚然」正是這一段所企圖達到的效果,多謝指出,給了我很大的鼓勵。」
老易一哭,這個味兒就不大對
誤會17:張愛玲從不寫勞動人民,沒有一點同情心
是,張愛玲喜歡寫遺老遺少,那是她最熟悉的故事。還記得她那句話嗎?「我又那樣拘泥,沒親眼看見的,寫到就心虛……」非要她拋開生活經驗去寫完全不熟悉的產業工人嗎?
再者,說張愛玲沒寫過勞動人民一定是讀得她少——她的短篇小說《桂花蒸 阿小悲秋》、中篇小說《鬱金香》和《小艾》寫的都是保姆,充滿了同情,那也是她能夠接觸到的勞動人民。
——有個朋友問我:「無產階級的故事你會寫麼?」我想了一想,說:「不會。要麼只有阿媽她們的事,我稍微知道一點。」後來從別處打聽到,原來阿媽不能算無產階級。幸而我並沒有改變作風的計劃,否則要大為失望了。(張愛玲《寫什麼》)
整個上海都是她的櫥窗
陳子善教授說:「人們一貫反而是忽視了她作品裡的時代性——她並非機械地描述時代事件,但你能從她的作品裡見到與時代的遙遙呼應——《封鎖》的背景是空襲,《等》既是戰亂時在推拿診所排隊、也是『奚太太』在『等』自己的丈夫從內地歸來。但她最大的好處,還是在於超越了時代性,讓後世的人們也能與她共鳴。」
誤會18:晚年的「蟲患」是妄想症
有句毒雞湯叫「孤獨的人是可恥的」——看客大概很願意把晚年遺世獨立的張愛玲往精神病範疇靠一靠。1983年開始,張愛玲因公寓跳蚤蟲患不斷搬家,最多時甚至每周都要換汽車旅館。「蟲患」持續經年,又與她年輕時的名言「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遙遙呼應,更加坐實了人們關於「癔症」的判斷。
現在,這個誤會能被千封書信證偽——
首先,美國有跳蚤嗎?有,而且不少。一個證據是,當時的公寓每半年會派「殺蟲人」上門,挨家挨戶噴射藥劑滅蚤,不是獨她一家有問題。另一個證據是,寫過《張愛玲在洛杉磯》的張峿樇曾在文中提到自己的跳蚤經歷:「幾年前(2010年左右)住過紐約哥大附近一個公寓,剛搬進去就有鄰居特意過來說搬走的一家有床蟲(一種跳蚤),我沒當回事,心想不過是某種蟲,也值得這麼鄭重。結果住了不過兩周就被咬得腫頭腫臉,徹夜難眠……最終被小蟲唬得倉皇解約,落荒而逃。」
其次,跳蚤真的給張愛玲造成很大的困擾嗎?還是她過分緊張了?來看她的身體症狀:「像鯊魚見了血似地飛越蔓延過來,團團圍住,一個多月不收口。一天天眼看著長出新肉來又蛀洞流血……」
張愛玲住過時間最長的公寓,位於好萊塢金斯利北街
問題是,為什麼別的美國人不至於這樣為了跳蚤侵擾反覆搬家呢?我自己的判斷——跳蚤是有的,張愛玲的皮膚症狀也是有的,但她的皮膚症狀和跳蚤之間未必有直接聯繫,只是看起來像/或者一部分是跳蚤叮咬的結果。證據是她的皮膚科醫生曾認為她的皮膚極度敏感。
是什麼讓她固執地認為症狀一定與跳蚤有關呢?我猜是從小就討厭蟲子叮咬的恐懼——反過來想想,為什麼她當年會寫下「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這種咬齧性的小煩惱」?正是因為她討厭蟲子,一切蟲子,除了跳蚤,蟑螂、黴蟲、花甲蟲、螞蟻也一律深惡痛絕——什麼是因,什麼是果?討厭蟲子在先,晚年蟲患在後。以往我們都是顛倒了因果:以為先有名句,後來她才驗證了自己的預言,一語成讖。
誤會19:張愛玲只吃蛋糕甜食
這大概是翻垃圾的戴文採留下的印象吧(戴女士今年死了,祝她安息)。
來看看張愛玲到底吃些什麼——
「一天兩條魚,深綠菜葉,無鹽花生醬,水果不好就吃黑棗……不得不吃館子的時候就叫個青菜炒肉片之類,不吃飯,把菜全吃了,葷素都有了。」
「我越是胃口壞,越是肯費事,加上十幾種香料——不辣,很淡,因為這裡的肉,雞有羶味——蝦,番茄,厚奶油做的湯,都是當飯的,飯只是點綴點綴。」
「我其實最注重均衡飲食,除了澱粉質吃得少,高蛋白質膽固醇太高,影響心臟。現在也改吃脫脂牛奶了。」
「自己做青椒炒蘑菇,用培根油代替火腿油。」
……
張愛玲很可能胃口不大,腸胃也不見得堅強,但她倒是——不虧嘴。
誤會20:張愛玲家徒四壁晚景悽涼
張愛玲離世幾天才被發現遺體,最後的居所堪稱家徒四壁——床可摺疊,椅可摺疊,任何家具都輕便得可以拎起就走。這是當年輾轉汽車旅館「流浪」生活留下的印跡,自然也被大眾媒體視為「晚景悽涼」「窮困潦倒」「形影相弔」。(當然也有人寫她去世時身著赭紅色旗袍,書桌上的鋼筆帽打開著,稿紙上有正在創作的小說《小團圓》……唔……首先張愛玲就沒有書桌……)
晚年的張愛玲常被誤認為「貧困潦倒」,這可能是因為世人只知遺囑執行人林式同在她的遺產裡僅發現一萬美元的存摺。殊不知在香港,張愛玲還有稿費委託給宋淇夫婦,由宋家代為理財。據宋以朗透露:「不用十年就多了十倍,我父母每個月都會給她一份簡單的財務報告,到90年代這筆錢已經有差不多200萬人民幣了。起碼可說是中產以上。」
張愛玲除了當作家,從來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她自稱在財務上「長期沒有半點安全感」,因此對自己的財務安全總是念念不忘,既不待薄自己,也從不鋪張,「習慣拿到錢就留著過日子,也不怎麼省,就是不會撐場面。」
洛杉磯羅徹斯特大道,張最後的居所
再說房子。張愛玲對生活地的標準,一句話就能概括:「我不喜歡小城。」她託朋友找公寓,來來回回也只有幾個要求:「一間房的公寓,有洗澡和燒飯的地方。房子不太老,比較乾淨。此外都隨便,家具可有可無。」
至於大限來臨時的結局,如果張愛玲自己亦能預見的話,我想她只會說一句:
「我比較喜歡那樣的收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