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正在歐美蔓延,直飛中國內地一票難求,不少人就選擇取道香港回內地。可是,香港今天凌晨開始實施入境14天強制隔離,很多人擔心行程受影響。昨日,入境處回復記者查詢表示,直接轉機並不受影響,但只要是入境香港就必須遵守強制隔離規定。也就是說,中轉香港海陸關口基本上已很難成行,只剩下唯一的轉機空中通道。
內地疫情降溫,歐美卻在升溫。後者確診人數不停增加,防護用品供應不足,醫療措施存疑,當地不少華人選擇跑回中國,但不少航班已經停飛,僅剩航線一票難求,甚至出現天價機票,從華盛頓飛北京的票價最高達到15萬人民幣,有不少人就選擇輾轉先飛到現在骯班進出尚算正常的香港,再回內地。
不過,為防止疫情擴散,香港政府宣布,從3月19日凌晨開始,所有海外入境旅客都需要隔離14天,從澳門、臺灣入境的除外。這一措施一下子打亂了不少海外華人原本取道香港的旅程,對於中轉行程有了不少的疑慮和擔憂。
記者這兩天就收到了各界朋友的上百個查詢,都是詢問在香港中轉的各種問題。詢問的其實大部分都是家長,因為近年內地到國外的留學人數劇增,所以今次從海外計劃回國的華人大部分都是留學生。查詢內容主要分兩種:一是香港政府的入境隔離措施實施後,在香港轉機有沒有受到影響?二是如果不轉機,可否通過陸路直接回到深圳?
記者上網找了一些資料,亦查問了一些朋友。得出答案是:在香港轉機基本上不受影響,但如果要從陸路回深圳就不行了,因為要先入境香港才能從陸路出境到深圳,這就必須遵守香港的強制檢疫政策。
之後問的人仍有增無減,記有點擔心網絡上的信息會誤導他們,還是得找權威人士回答才安心。於是,記者就打了入境處電話,足足打了一個下午,等了三個小時才能接通。熱線哥哥坦言,這兩天電話都被打爆了,大部分都是詢問中轉香港的問題。之後,他很耐心地作了回答,答案和之前在網絡上查詢的結果基本一樣。
熱線哥哥說:如果從境外抵港,只是轉機的話,並沒有入境香港,所以就不受最新的強制隔政策影響。但是,如果要從陸路離港,目前必須先入境香港,從機場離開後,才能乘搭其他陸路交通工具到內地,這就必須遵守馬上要實施的入境香港,必須隔離14天的措施了!他說,這只是從入境條例的角度來判斷,如果想了解得更詳細,最好還是問一下防護中心和機場方面。
根據2018年數據,進出香港機場的旅客有7470多萬人,而入境處統計到搭乘飛機的人次就有5340萬,當中這2000多萬的差額就是轉機不入境旅客,一個人轉機,一上一下當兩次算,所以轉機人數應該有1000多萬人。
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3條,強制檢疫措施並不適用於「純粹為了離開香港,而進入香港水域或從內地到達香港國際機場,而身處香港時,沒有通過出入境檢查關卡」,就是說,轉機不受影響,只要你不入境香港,只在機場轉機,就不在新隔離政策規管的範圍內。所以,這次受影響的,主要是從海外取道香港,準備從陸路回內地的人士。
中轉香港到廣東以外的人,大部分都會選擇飛機,也就是在香港直接轉機就走了。從香港到廣東,尤其是深圳,這次就大受影響了,新的檢疫隔離措施出臺後,基本上是走不通了,不可能從香港直接中轉回廣東了。
香港、廣東間幾乎是沒有飛機的,也就不可能直接在香港轉機,基本上只能靠海路或者陸路。之前可選擇不入境香港,有船直接搭到深圳,但疫情發生後,往來兩地的船隻已經停止服務,回深圳只能走陸路,選擇先入境香港,然後再從港珠澳大橋或者深圳灣口岸走。這就涉及到14天隔離的問題,更關鍵的是,香港過境籤證一般只有7天,少於要求隔離的14天,所以根本入不了境!就算是你想在香港隔離14天之後再回內地,也沒有條件。
現在唯一可行的做法是:買一張在香港飛廣東以外的機票,直接在香港轉機,飛到內地其他城市,再用自己的辦法回到廣東。那麼,問題又來了:內地很多城市對於境外回國人士都需要有14天隔離期,也就是說,到其他城市也要先隔離14天之後才能再回到廣東,本來從香港回深圳也就幾個小時的事情,現在可能要花上十幾天才能回到家裡!
家住廣州的林先生,兒子正在加拿大上高中,以前都是從香港飛進飛出。這一次,歐美疫情爆發後,林先生夫婦都很著急,擔心十幾歲的兒子在國外不懂照顧自己,但直飛廣州的航班已經沒有了,中轉其他地方票價又很貴。像飛到東南亞其他地方,現在有的已經不讓轉機了,飛內地其他地方也有很多限制,像如果先飛到北京,出了機場也要隔離個14天才能再回家,所以林先生現在很頭疼,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現在小孩是有家歸不得,我們做父母的都很揪心啊!」
香港是珠三角航空樞紐,當地有不少人選擇來香港搭飛機出入境,這一次大批留學生從海外回國,其中廣東包括深圳在內數量就不少,如果按照現在的政策,應該很難從香港中轉直接回家。針對這一特殊情況、特殊人群,兩地政府是否應該商討特事特辦解決這個問題呢?比如針對特別登記的海外回國人士,在機場增開中轉巴士到深圳,就像撤僑包機一樣,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以特定方式予已經登記人士,否則他們飛回內地其他城市,既給當地機場增加壓力,也增加了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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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刊憲
政府昨日刊登憲報,訂立《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例》)(第599E章),以果斷和嚴厲的措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發,強制從中國以外的所有地區的抵港人士進行檢疫。《規例》將於明日(3月19日)零時零分生效,為期三個月。
根據《規例》,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憲報公告指明的外地國家/屬地逗留任何時間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日的強制檢疫。違反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在《規例》下,有關人士在檢疫期內,將於(a)獲授權人員指派的地點或(b)如獲授權人員認為就有關個案的情況而言屬穩妥和適當,當針對該人作出檢疫令時,該人選定的地點,接受檢疫。
參考《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政務司司長可按《規例》豁免部分符合條件的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包括: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日常生活的物品或服務的人士;對政府事務運作屬必要的人員;對保障在香港的人的安全或健康或處理公共衛生緊急事態屬必要的人士;符合香港的公眾利益的極其特殊情況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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