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進入科技時代,中國在經濟比較發達地方,現在都是手機上網下單就有快遞,外賣,購物,基本上現在人的生活離不開網絡跟手機了!就在節奏飛開的時代,人們的需要越來越多了,不可以單一上網看圖片購物這麼簡單,需要有直播帶貨,而且直播帶貨比直接在商場購買同類型貨品價格較低,所以現在看直播購物的人越來越多了。
我也是喜歡看直播購物的人,但是我也是擺小攤的攤主。我想說的是,辛巴帶貨假燕窩時間,具體錯不在辛巴,我怎麼會這麼說?看一下我下面的故事就知道了,我剛剛也說我是一個小攤的攤主,我也是要去批發市場拿貨的,同時我也是一個普通消費者,好多時候,你看著銷售人員說,這個是什麼成分,你就會信了。同樣道理,我去批發市場拿貨,對方說這些是什麼你就會信了,說還會把這些產品拿去檢測機構一個個檢測嗎?我賣的是耳環生意,我拿貨的都是廣州飾品批發地方拿的或者在某個大型批發網站,對方說這些是925純銀,你只有相信,但是你用久這些就發現裡面居然是銅,這個責任歸誰呢?我跟客戶推銷時說這個是925純銀銀針,因為批發告訴我就只這個,我也只是如實告知而已,並非我胡亂吹噓。但是誰會知道「無奸不商」這個道理,並不是完全來之我們(經銷商),問題是出現在廠家呢?同理,辛巴的假燕窩事件,可能辛巴直播帶貨時把燕窩的能力吹噓了,但是產品並非辛巴自己進行製作的,對產品成分都是廠家說什麼就是什麼了?這個責任就應該歸屬辛巴個人嗎?這樣子就15年有期徒刑,我覺得這個如何真的話,我估計都沒有人敢直播,也沒有人敢做生意了。主要時代快節奏,太多造假了,希望造假越來越少,我們生活越來越美好!
因為如果我賣出去耳環,是由於廠家胡亂告知,最後別人來告我,我只能承受判刑嗎?無可厚非的人,不排除一寫經銷商,惡意抬高價格等等。但是我覺得產品成分等方便,我自己賣東西的話,是廠家說了的,我只會如實轉告!所以我覺得消費者們出現燕窩是糖水以後,應該把製作這個產品的商家一起告了,因為責任不在於辛巴,因為生產過程有什麼紕漏是對方責任,最後一個經銷商來承擔所以罪責,我覺得這個非常不合理,您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