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田所,或稱西城括田所、城西括田所,是北宋徽宗時掌管括刷「公田」的專設機構,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創設,先後由宦官楊戩、李彥主持,以查驗百姓田契之名,行搜刮、強奪民田,彌補朝廷財政虧空,滿足皇室揮霍之實。
括田所創立之後,陸續在京西、京東、河北、淮南、京畿各地通過括刷,將大量民田及荒地入官,更稅為租或增立官租。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又將後苑作及營繕所之官田併入,強令民間承佃。後因各地人民不斷反抗(其中便有宋江領導下的梁山泊起義),迫於壓力,北宋朝廷不得不於宣和七年十二月撤銷括田所,此時,距離北宋滅亡只有兩年!

從表面上看,括田所是朝廷創設的正式機構,要求查驗百姓的田契,似乎並無不妥,畢竟,彼時趙宋立國已經百多年,中原腹地也沒有發生過戰亂,田地的確權沒有多大問題。
然而,趙宋自立國之初,太祖趙匡胤便定下了「不抑土地兼併」的國策,實際上變相的默許和鼓勵土地兼併,他原指望官僚階層在通過兼併獲得大量的田產、財富之後,能夠與朝廷同呼吸共命運,主動承擔起自身的義務,繳納稅賦、服勞役。可惜的是,官僚階層非但沒有承擔自身的義務,反而通過手中的權力將沉重的負擔全部都轉移給普通百姓,自耕農的負擔成倍增加,很快陷入破產的境地,那麼他們只有2種選擇:1,將土地捐獻給官僚豪紳,失去土地的所有權,變成後者的佃戶;2,直接逃離自己的土地,加入流民的隊伍,四處流浪,尋找人煙稀少的地方,官府鞭長莫及之處,開墾荒地,重新開始。
顯而易見,無論是揀來的耕地,還是開墾的土地,都不可能有完整的地契,對於這種情況,趙宋朝廷從上到下,都是心知肚明,但卻沒有人去點破,畢竟,從他們的立場來看,殺窮漢養富漢,理所應當。
兔子急了還咬人,何況是人呢?梁山泊被括田所收去之後,周邊百姓沒有活路,便在宋江的率領下,聚眾起義。次年,江南百姓不堪宋廷持續壓榨,在方臘的領導下舉旗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