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的調控,我國的樓市基本上已經趨近於穩定,這也是國家期待的樓市走向。雖然穩定下來了,但是現在的房價還是超過了大部分人的承受範圍,所以國家的調控一直都在持續著,沒有停止。
房價雖高,想買的人還是很多,為了能夠省一點兒錢,很多人都是在房子建起來之前通過商品房預售付定金購買。這種購買方式的好處就是花的錢比較少,能省下十幾萬。不過缺點也很明顯,一般預售的商品房都是還沒建好的,如果開發商拿著購房者的預付款跑路,這筆錢就有可能打水漂了。
商品房預售是目前市面上房屋銷售的主流方式,大部分開發商都是通過這種辦法快速回籠資金,這樣可以讓自己的資金運轉有保障。
因為開發商要開發一塊地盤需要很高的成本,而他們本身的資金實力其實並沒有這麼強。尤其是在房地產業發展最快的那幾年,很多人都是跟風進軍房地產業,其實本身並沒有多少錢。為此,儘快回籠資金是非常重要的。
因而,商品房預售制引進我國之後便立馬獲得了開發商的廣泛引用。不過,這些年關於商品房預售也產生了很多的「醜聞」,其中爛尾樓是大家最熟悉的。爛尾樓的出現,就是因為開發商拿到購房者的預付款之後直接跑路導致的,剩下工程不管不顧,又浪費人力物力,同時對資源也是一種損害。
針對這種現象,網上一直有一種聲音表示,應該取消商品房預售制。雖然這種呼聲很高,但一直都沒有進一步的「改革」出現。直到2020年12月7日,成都發布新規,商品房預售款將全部存入監管帳戶,開發企業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違規收取購房款。
此次新規,大意就是建立第三方機構,用戶的預付款放在第三方監管機構裡,直到大樓建好並符合商品房建設要求,用戶的預付款才會通過監管機構送到開發商手中。如果爛尾或者不符合交付要求,第三方機構就會把預付款歸還給購房者。新規出來之後,開發商恐難眠,可能需要早做打算。
從房地產業發展歷程來看,開發商獲取資金的渠道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從銀行貸款,二是通過商品房預售獲取購房者的預付款。其中,開發商預售只需滿足開發建設資金達到總資金量的25%就行。也就是說,開發商其實只要從銀行借出25%的工程建設資金,然後就可以在樓房開盤時進行預售回籠資金。
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商品房預售比例已經超過了80%,隨著弊端逐漸顯現,國家對於這種售房方式開始進行監管,以免購房者資金受損。建立第三方監管機構之後,開發商獲取資金的渠道便只有從銀行貸款這一種方式,沒法兒「坑」到客戶的錢。
沒有了客戶的預付款,開發商就要提早做好準備,尋找其他融資辦法來完成工程建設。降價售房也好,做活動打折扣也罷,或是找財團融資也行,儘快回籠資金是開發商在新規落實之後需要儘快解決的問題。
當然,目前新規並沒有大範圍推行,只有成都出臺了這一規定。如果試點效果不錯,以後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也不是不可能。所以,購房者以後買房要小心了,儘量不要在商品房預售時出手,不然有可能吃虧。你對商品房預售制新規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