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用愛改變生命欄目—來自廣州弟兄棟恆的《我和父親》。全文約 1600字,閱讀完成需要約4分鐘。感謝廣州姐妹Janet的約稿。
在我沒成為門徒之前,我和我爸的關係說不上好也說談不上壞,我和他之間似乎存在著一堵牆,關係上存在著不可逾越的距離;不過也沒有引起我很多的注意,並且我哪怕知道是什麼問題也不知道怎麼解決;但是問題並不會因為我忽略他就過去了,關係也沒有這麼容易就翻篇;
我記得有一天的晚上,我不知道為何情緒突然就很低落很upset;腦海想起了童年時候,我爸對我的一次傷害,那時候我還是小學1-2年級的樣子;那天是我爸的生日,來了一些親戚朋友;然後當天,我當著很多親戚朋友的面,不小心把碗摔壞了;我清楚記得當時我爸很氣衝衝的、憤怒的跑到我面前,用手指指著我的額頭說,「要你一點用都沒有」。
當時我就崩潰了,我哭的稀裡譁啦地跑到外面去了,用逃跑、拒絕吃飯來表達自己的態度。結果就是我媽做了和事佬啦,但我的情緒和難過,始終沒有被接納,只是跟我說「你不吃飯,老爸說不給你零用錢,我又沒有錢,你快點吃啦,以後沒有零花錢的了」;雖然很委屈,但是因為肚子餓把飯也吃了。
這個事情給我感受就是,我是因為能力太弱小,沒有能力反抗不公;隨著年歲的增長,伴隨更加強硬的方式與我爸對抗,關係的傷害也變得更深。
也給我的性格產生2個影響,一個就是「如果我覺得對的,我認為就要堅持」,也是倔強的表現;另一方面,就是平時很少生別人氣、但生別人氣就很難主動示好。
事情無獨有偶,那段時間我聽到了我媽說的我爸經常酗酒的事;我爸天天喝醉酒,喝醉酒後就給我打電話嘮叨我,我就按照常規的「嗯,哦,知道了」來回復,心裡就一個聲音,這人怎麼這麼煩人、死性不改啊
也恰好當時,我在study Bible的時候,查到了罪;查到Bible上講那些都是罪,我是不能接受和抗拒的;Chester跟我講到,現在我每次犯的罪,就像那個拿鞭子的來抽打一次耶穌。我發現內心的黑暗,是我不能控制的。想著我每次的犯罪都是我親手抽打一次耶穌。我就變得很難過和無奈,無論我怎麼努力都似乎改變不了什麼。我也會懷疑,我是不是不適合成為一個基督徒,我自己也不能接受一個如此不堪的人說自己是個基督徒;
我就帶著我的疑惑去找了我現在的師傅-童童,去了他家吃飯,交談中,我問童童哥林多前書13章中「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是什麼意思,聽了童童的解答後。我感覺到是聖靈的感動告訴我,主耶穌一直在包容棟恆,主耶穌一直在相信棟恆,主耶穌一直在盼望棟恆,主耶穌一直在忍耐。
雖然我有罪,不斷傷害耶穌,但神仍然用恩典包容我,忍耐我;我心中那塊大石,仿佛從心頭放下;同時,我也聯想到我和我父親的關係,我們的關係上失去包容、相信、盼望和忍耐,始終記掛傷害我的地方和負面的印象;忽然也明白我爸的一些行為的原因(一個渴望愛、想跟自己兒子說話的父親,卻是沒有勇氣和自卑的;只能通過喝醉酒,才敢給自己兒子說出自己平時不敢說的話),我可以用同樣的愛包容我父親
弟兄也鼓勵我為我和父親的關係禱告、鼓勵我主動跟我爸電話;那天我鼓起了勇氣主動的撥通那通電話,我發現電話那頭的那個人不再是傷害過我那個,不再是對我不耐煩的那個,不再是潑我冷水那個父親。我也跟他分享了很多關於我的事情,我最近的近況、最近的工作情況、喜歡的女生、最近遇到的問題。
奇妙的就是自此我跟我爸的關係發生了很大的轉變,我們的關係好轉,有更多的話說;我爸也很少跟那些不良中年叔叔玩了。至於一直藏在我心裡的那段經歷,也釋懷了。我也驚奇發現,我所求的只是我和我爸的關係轉變,神給我的是超乎我所想像的。
最後,以一段經文來結束我本次的分享,也希望能鼓勵還在等待、忍耐的弟兄姐妹,哥林多後書2章9節寫道-「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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