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前,南寧的劉先生花近萬元在「京東國際」上網購了一塊手錶。不料付款之後,商家卻一直不發貨。該找哪個部門投訴?劉先生犯了難。
今年6月16日,劉先生在京東商城上的「京東國際」看中了一款售價為9980元的浪琴手錶,當時商家在促銷,稱可優惠800元,並承諾最遲會在兩個月內發貨。但劉先生付款後一直等到8月25日都沒見商家發貨。對此,商家稱因受疫情影響無法發貨,並稱「消費者不能以商家不能發貨提出賠償」。
劉先生認為,商家此舉侵犯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涉嫌虛假宣傳,隨後他向京東平臺投訴。售後專員了解情況後回復稱,已對商家採取扣10分和罰9000元的處罰,同時建議他取消訂單,可獲得500元賠償。
「售後說處罰了,就處罰了?這可能是一個忽悠消費者的藉口。」劉先生表示,他要求售後專員出示相關處罰憑證,結果被對方拒絕。另外,如果他取消訂單,那就等於是他違約。
隨後,劉先生又向北京的12315投訴。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商務金融局表示,「京東國際」註冊地在香港,與「京東商城」是兩個分別獨立的網站,不屬該局管轄範圍,依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該局不予受理,建議他通過訴訟等其他途徑維權。
9月5日下午,京東商城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經核查,平臺已對商家作出扣10分和罰9000元的處罰,但由於這是公司內部管理處罰,所以無法向消費者提供相關處罰憑證。此外,按照平臺相關管理規定,商家無權取消訂單,只能由消費者取消,之後再退款賠償。
客服人員還表示,「京東國際」是京東旗下一個部門,消費者在京東平臺遇到任何消費問題均可向平臺反映,會有售後專員跟進處理。
對此,南國法援公益律師趙明堂分析稱,在京東商城上經營的商家不管註冊地在哪,平臺都有義務為整個運營和消費環節提供保障、協助消費者正常維權,在發現類似商家收款後不發貨或者消費者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等消費糾紛時,消費者可以直接追究商家的責任,也可以追究平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