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販賣實名電話卡用於電信詐騙犯罪,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近日被河南洛陽警方依法宣布執行逮捕。
事情先回溯至今年5月9日,有女學生到報案稱:有人用以其身份信息辦的電話卡實施電信詐騙。據報警女生小婷稱,其在一個兼職微信群裡,看到有人發信息稱給遊戲公司辦電話卡可以掙錢。經聯繫後,在洛陽市西工區某手機店見面後,小婷用自己的身份證讓手機店人辦完4張手機卡後,由收卡人支付給她160元錢和20元打車費,收卡人將4張手機卡直接拿走。
收卡人還告知小婷,如果介紹其他人辦卡還可以給她提成。沒過幾天,小婷又介紹3個朋友聯繫辦卡。3個朋友每人辦了5張手機卡一共15張卡。辦好後,收卡人給小婷支付了一千多元,小婷給3個朋友每人轉了125元錢。
小婷告訴民警,她在移動公司辦了4張卡,在聯通公司辦了4張,一共辦了8張卡。由於收卡人在辦卡時稱,七天後才可以註銷卡,當其去移動公司營業廳註銷4張卡時,營業員告訴她,稱她的卡因在境外使用過,涉嫌電信網絡詐騙已被停機了。其朋友去通訊公司辦理註銷電話卡時,也被告知出現打電話過多涉嫌電信詐騙被異常停機的情況。
洛陽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亮劍行動」辦案攻堅隊受理案件後,經過視頻偵查追蹤,認真分析研判,成功將收卡嫌疑人小林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小林從去年底以來,通過微信群添加好友,稱賣電話卡可以賺錢,以此引誘他人,以每張40元的價格收購他人在通訊公司實名辦理的手機電話卡後,再加價倒賣給他人,用於網絡電信詐騙犯罪,從中牟利。經訊問,小林對收購倒賣他人真實身份信息電話卡數百張、涉案金額數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小林明知所賣電話卡被用於電信詐騙犯罪,仍然從事倒賣電話卡行為,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南昌路派出所經報請檢察機關批准,近日對其依法宣布執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深入偵辦中。
警方提醒:
按照國家關於實行手機實名制的規定,一個用戶在同一家通訊運營商可辦理的手機卡限額為5張,由此一個身份證可以在三大運營商辦卡15張。這也為個別不法分子提供了有機可乘的機會。網絡電信詐騙團夥、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為了規避司法機關的偵查和逃避打擊,往往會利用購買登記在他人名下手機卡撥打電話實施詐騙行為,因此,提供、售賣手機卡的行為又成了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
警方提醒,切勿因貪圖蠅頭小利,隨意向陌生人提供電話卡、銀行卡賺錢,以及倒賣電話卡、銀行卡,以免給本法分子以可乘之機,甚至成為詐騙犯罪分子的幫兇,走上違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