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你。」完美詮釋這句話的那個人是簡·奧斯汀。
20歲的奧斯汀遇到湯姆·勒弗羅伊,情竇初開的她對這個聰明狡黠的愛爾蘭年輕律師一見鍾情。可天有不測風雲,湯姆有六個兄弟需要養,如果他執意和奧斯汀在一起,就會失去舅舅的經濟支持。更何況在那個時候私奔會讓他們面臨貧窮和蒙羞。最終簡·奧斯汀放棄愛情,湯姆也返回愛爾蘭與貴族小姐結婚,兩人的愛情到此宣布結束。
簡與湯姆的愛情在那個時代承受了太多偏見,愛情本就是脆弱的,如果在這上面再添加更多附加條件,偏見,那無疑他們的愛情會消失殆盡。
簡明白這些附加條件會讓她和湯姆的愛情在時間的消磨下慢慢消失,所以她選擇了結束。最終成就了兩個人的美好。
有人說真正的愛情就是緊緊拉住彼此的手,永不放開,即便難過,即便荊棘遍布。
可簡卻認為真正愛一個人就應該為對方考慮。影片中簡說:「如果愛會毀了你和你的家庭,我寧可不愛。」
影片的最後,簡成為了著名作家,湯姆也事業有成,妻兒滿園。
反過來試問,如果簡當初不顧一切的選擇和湯姆在一起,他們的結局會像現在這般好嗎?
Ⅰ簡的戀愛觀:寧缺毋濫使她愛上湯姆·勒弗羅伊
就如湯姆對女性的偏見一樣,那時候的英國認為女人是十分嬌弱的,只能依附男人,尤其是長得漂亮的女人,他們會使出渾身解數去勾引一個有極大財富的男人。
簡是一個精神獨立的女性,有一絲小清高,她認為女人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來養活自己,而不是使出渾身解數去勾引一個有財富的男人。
所以當母親為她介紹了貴族夫人的侄子衛斯理時,她並沒有表現出傾慕,甚至對這個木訥的衛斯理先生十分的討厭。
在她心裡始終覺得這是對女性的偏見。
簡始終認為結婚應該是伴隨愛情一起的,沒有愛情的婚姻,她寧可不要。
在這件事情上她顯得很理智,沒有被金錢迷惑雙眼,亦沒有對父母的決定選擇順從。
後來在一次舞會上花名在外地湯姆·勒弗羅伊,在她表達朗讀時顯出極為的不尊重。
兩人就此認識,一次次遇見後,他們相識相知相戀。
不喜歡便不答應,這是我對簡最深刻的印象。她想打破偏見,嫁給愛情。亦會接受到許多人異樣的目光。
她不懼怕別人對他頭像異樣的眼光,反而讓我覺得她是懼怕沒有愛情的婚姻的。
女人應該獨立,應該靠自己。
婚姻也應該伴隨愛情。如果沒有,那寧可不結,事實證明簡確實做到,愛情是底線。
Ⅱ如果愛會毀了你和你的家庭,我寧可不愛。
莎士比亞曾說,愛是一種甜蜜的痛苦,真誠的感情永不是走一條平坦的道路的。簡的愛情道路布滿荊棘,可她沒有絲毫懼意,勇往直前。
天有不測風雲,在她即將收穫愛情的時刻,她發現湯姆有六個兄弟需要養活。如果她和湯姆私奔,那麼湯姆便會失去做法官的舅舅的經濟支持。
六個兄弟的開銷,僅憑湯姆一人,是完全不可能承擔得了的。
而她即便想要用文字來換取金錢也會難上加難,私奔已經使她聲名狼藉,名聲盡毀。
如果這樣會使兩個家庭都陷入貧困,倒不如放手。
當愛情遇上責任,簡的選擇是後者。
簡帶上行李,坐上了返程的馬車,回到了家鄉漢普郡。
很多人都說對於簡的離開表示不理解,明明兩個人已經走到私奔這條路上了,為什麼還要回頭呢?
私奔之時簡是有些許衝動的。在看到湯姆的那封家書後,簡意識到自己不能和湯姆遠走。
她不能夠太過自私,儘管她在愛情這件事上很勇敢,儘管湯姆是她一見鍾情的男人。
愛情和理智在任何年齡都是矛盾的,他們如同天平的兩端在不停地搖擺。
簡可以選擇與湯姆私奔,兩個人可以收穫愛情。但是湯姆的家庭,將陷入極大的貧困當中。
愛情是自私的,愛情也讓人變得自私。
她可以選擇不承擔責任。但這對其他人卻極其不負責任。
回到漢普郡後面對貴族夫人的奚落,簡不卑不亢。不覺得自己拒絕一個貴族夫人的侄子的求婚是一個有錯的決定。
她始終認為,為了金錢和地位結婚是十分錯誤的。
Ⅲ愛是成全,亦是成就兩個人的美好
兩人分開以後,湯姆娶了當地的大家閨秀,而簡一生未嫁,醉心創作,成為著名作家。
這對兩個人來說都是最好的結局,如果當初不顧一切的在一起,那他們的生活無法想像。
愛情也會在漫無天日的貧窮中消磨殆盡。
仔細想來,愛情中的放手亦是值得人學習的道理。
愛情不一定要擁有,有時候放手,成全的是兩個人的美好。雖然簡一生未婚,但是卻成就了自己的文學夢想。她筆下的伊莉莎白最終有了一個好的結局,她把情感寄托在了筆下人物的身上。
而湯姆把女兒的名字起為簡,與昔日愛人重名,亦是紀念。
簡與湯姆的愛情固然遺憾,可於他們來說卻是最好的結局。
如果當初簡沒有理智的想明白關於愛情,可能就不會像影片中幾十年後的那麼美好的相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