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墜樓」的女嬰背後,是不配為人的父母

2020-12-10 手機鳳凰網

如果沒被曝光,她有可能好好長大嗎?/《親愛的》

網友們的質疑乃至憤怒情緒,並不是沒有道理的。面對如此惡劣的行徑,人們迫切地想要知道——

除了提供物質方面的救助,社會力量究竟還能為這個無辜的嬰兒做些什麼?

面對監護不作為,甚至涉嫌虐待子女的家長,相關部門就真的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這兩天,網絡上沸沸揚揚的「石家莊女嬰墜樓事件」,牽動著無數網友的心。

在微博,「官方回應石家莊女嬰墜樓事件」的話題一度佔據熱搜前十,被將近1億人所閱讀、關注。

而這一事件最初能被大眾所注意到,還是因為一則「快遞員見義勇為」的新聞。

11月30日下午,快遞員楊豔峰在石家莊某小區派件時,發現有女嬰從5樓墜落,落在一道由鐵絲搭成的防護網上。於是,他翻越2米多高的圍牆,爬到防護網上將女嬰救出。被救出時,小孩看起來沒有嚴重外傷,但因為一絲不掛,已經凍得發紫了。

隨後,警方和救護車趕到,將女嬰送往醫院救治。女嬰經搶救暫無生命危險,被父親從醫院帶回家中。

看起來,這是一個有驚無險、皆大歡喜的結局——

新華社在短視頻平臺發布了這則救人視頻,轉發、評論、點讚超過幾十萬次;快遞員所在的物流公司,為他申請了「正能量」榮譽稱號及獎勵金;當地媒體採訪了這名快遞員的救人心得,還邀請了相關專家談論如何預防兒童從陽臺墜落……

然而,這樣一樁值得點讚的義舉,細想之下,卻疑竇叢生——

是誰讓女嬰墜樓的? 要知道,女嬰僅四個月大,絕無可能自己爬出窗戶導致墜落;

她的家人在哪裡? 從墜樓到救援再到送醫,這家人似乎全程隱身,直到最後才出現將女嬰接走;

女嬰父親在接受採訪時曾稱「人最悲哀的就是把自己的命交給醫生」「我是她父親,我才是最好的醫生」「人看病就是三分治七分養」/青豆新聞

此外,被墜樓之前,她有沒有遭遇過虐待?北方早已進入冬季,石家莊近日最高溫度僅三四攝氏度,而墜樓女嬰卻幾乎全身赤裸,只穿著一件紙尿褲。而即使是在有暖氣的室內環境,這樣的裝束也未免太過單薄。

帶著這樣的疑問,有當地媒體採訪了附近的鄰居。沒想到,問題還沒弄清楚,卻又從鄰居口中,得知了更加令人驚恐的事——

這並非該女嬰的第一次墜樓。早在她出生沒幾天後,就曾發生過同樣的事情。這指向了一個令人難過的事實——虐待兒童。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防護網被砸出一個大坑,墜樓女嬰所受到的衝擊可想而知。

不用懷疑,這就是虐待

說一個冷知識:虐待兒童,既可以是直接的作為,也可以是間接的不作為。

也就是說,並非只有直接打罵才是虐待。即便沒有直接的加害行為,只要是因監護人的懈怠,間接導致了兒童遭受身心損害,也一樣是虐待。

這是對監護責任的不履行,是應當作為的不作為。

看到這,相信大多數人關於「這家人嫌棄生的是女兒,於是故意丟棄」的猜想已經呼之欲出。

然而,真實情況,比想像中還要複雜和離奇得多。

當你試圖從零散的採訪報導中抽絲剝繭,會發現可以拼湊出這樣一個「問題家庭」的圖景——

女嬰的母親患有精神疾病,在女兒出生不久後曾將其扔下樓,此次女嬰二度墜樓後,該女子已被送去治療;

除了墜樓女嬰,這家很可能還有一個七八歲的大女兒,曾被母親趕出家門,在寒冬的室外待了一夜,目前疑似由祖父母照顧;

兩個女兒中間還有一個夭折的男孩,死亡原因不明,去世時僅六個月大……

如果說,有關其他兩個孩子的事情來自於對鄰居的走訪,未經過當事人和官方確認,可能存在不準確之處的話,那麼眼前這個女嬰的困境,卻是真真切切的。

12月8日下午,「墜樓女嬰」所在街道辦事處發布了聲明。

從這篇通報裡,我們至少能確定三件事:

第一,在該女嬰最近一次墜樓(即11月30日)後,工作人員曾於12月2日、5日和7日三度將其送往醫院治療,前兩次都被其父親接回家中;

第二,經反覆勸導,女嬰母親已於12月4日被送往精神病院進行治療;

第三,相關部門已經啟動社會救助程序,公安機關已經立案。

接下來,有關部門還將按照程序對女嬰母親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

然而,在絕大多數網友看來,比起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嬰母親,看似相對正常的女嬰父親,問題可能更大。

據鄰居透露,女方在患病 前有正式工作,男方無業,目前全家收入靠的是女方三千塊的病退工資。 有網友據此推測,女方患病也可能是男方所為。 /梨視頻

「我給孩子脫光

好吸收天地精華, 有錯嗎?」

據報導,一位參與過救助的愛心人士表示,這兩天,每一個跟女嬰父親接觸過的人,說起他,第一句話就是「這人有點毛病」。

在此前的採訪中,該男子曾自信滿滿地稱自己「學過嬰幼兒護理,保姆護工之類的工作是我的強項」——

他還嫌棄醫院細菌多,不如家裡。

鏡頭一轉,屋裡髒、亂、差,還有不明小蟲在漫天飛舞……生存在這樣的環境裡,連成年人的健康都成問題,更何況是本就脆弱的嬰兒?

天寒地凍,卻不讓志願者幫孩子穿上衣服,振振有詞地表示光著可以「吸收天地精華」「接地氣」;

懶得頻繁餵奶,便一次性給4個月大的小嬰兒餵300~400毫升的奶粉(採訪時又自稱是150毫升),導致小孩一直在噴射性吐奶;

而除了在他看來包治百病的奶粉,一併送入孩子口中的還有成分不明的蜂蜜、壯骨顆粒、紅豆薏米水……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還為自己的荒誕行徑找了一堆歪理:給孩子脫光是從書上學來的親子遊戲,寶寶吐奶是因為嗓子沒發育好,對著記者說「自己的孩子自己疼,你沒結婚你不懂」……

被問到「發生了這樣的事,不覺得孩子可憐嗎?」,女嬰父親的回答。

12月8日晚,根據央視報導,醫院的最新檢查結果顯示,墜樓女嬰存在顱骨骨折,屬於重度顱腦損傷,背部皮膚還有刮擦傷、肺部有挫裂傷。

發生了這樣的事,即使是遠在天南海北,與女嬰毫無瓜葛的普通人都也不免為之牽腸掛肚,希望自己能夠做點什麼,多位網友更是表示看了新聞「氣得一夜沒睡著」;

由參與一線救助的愛心人士創立的「微博關愛墜樓女嬰群」裡,網友們在表達關心,同樣的群有十來個。

而反倒是孩子的親生父親,能夠如此坦然接受一個又一個的採訪,神情自若地談著孩子的病情,不著邊際地發表一些讓人摸不著頭腦的迷惑言論,像個沒事人一樣……

這太荒謬了。

博主「少女大獅仔」對此總結道,「自從這事被爆出來之後,(女嬰父親)又是說醫院細菌多,又是說奶粉大補,又是說人生來就是受苦,都快成育兒kol了。全社會就這樣乖乖聽他教訓,什麼也做不了,目前正在給申請救助金」。

有網友注意到小孩奶瓶中含有可疑的固形物,衛生情況十分堪憂。

網友們的質疑乃至憤怒情緒,並不是沒有道理的。面對如此惡劣的行徑,人們迫切地想要知道——

除了提供物質方面的救助,以及反覆敦促女嬰父親及時送醫,社會力量究竟還能為這個無辜的嬰兒做些什麼?

面對監護不作為,甚至涉嫌虐待子女的家長,我們的政府相關部門就真的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該男子聲稱這是從武俠小說上學來的辦法,他可以用針將顱腦中的淤血逼出來。

兒童保護,任重道遠

人們常說,幸運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癒,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

可如果繼續在這樣的環境生活下去,這個年僅4個月的小嬰兒,能否順利撐過她的童年,都還是一個問題。

這一事件曝光之初,官方的回應「已申請救助,正開會研究下一步執行方法」被認為不夠有力。而難處之一就在於,無論是居委會還是婦聯,其實都沒有行政權力強制要求其父母,也沒有權力對兒童的未來生活進行幹預和長久性的照顧。

想要保護兒童不被虐待,怎麼這麼難?

有研究人員將這一現狀概括為「高容忍、低懲處、無跟進」。

高容忍,說的是在法律上認定為虐待行為,需要造成相當嚴重的後果。 多嚴重算嚴重? 進入司法途徑的案件,多是造成兒童重傷甚至死亡的惡性案件。

如果受傷不夠嚴重,可能很難讓施虐方受到懲罰。 /《不完美的她》

低懲處,指的是相比於虐待行為的惡劣,相關法律對既有行為的懲罰相對輕微,對潛在犯罪的威懾還很不足。 換句話說,犯罪成本太低。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構成虐待被監護人罪,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無跟進,就是說在事件發生的當下,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但缺乏更進一步的保障。 全民關注時,一擁而上,熱度過後,人走茶涼……

更要命的是,即使孩子的父母被起訴收監,在出獄後還是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尚未成年的孩子也往往只能再次回到家庭中。

無論是法理還是實踐上,都有很長的路要走。

保護孩子,別讓他/她受傷。/《七號房的禮物》

但這不意味著,我們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摸著石頭過河。事實上,我國香港地區在防止兒童遭受虐待方面,就有著豐富的先進經驗可供參考。

早在上世紀80年代,香港地區的社會福利署就牽頭建立了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的合作機制,制定《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前後多次修訂,最新一版於去年修訂,今年開始實施。

在中國香港地區,無論是官方的社會福利署還是民間的社會機構,在接到虐童的舉報電話後,通過調查發現情況屬實,均能主動介入事件中;

虐童事件確認發生後,會有專家組共同探討,其間包括醫生、社工、心理學家對受虐兒童進行心理評估,由此來決定孩子以後的去向;

受虐兒童經過評估後除了被送回家,還能去寄養家庭生活或者是「兒童之家」,均由政府買單。

即使沒有血緣,很多人也願意給孩子最好的照顧。/《小偷家族》

相比較而言,內地的兒童保護任重道遠,但也並非無能為力。

比如,相關部門可以提起公訴,剝奪涉事父母的監護權。

1986年,我國的《民法通則》首次提出「撤銷監護權」的概念。但由於規定不清,難以執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幾乎淪為擺設,被業內稱為「殭屍條款」。

直到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各級人民法院處理監護權撤銷案件的相關問題作出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一個月後,我國出現了第一例由民政部門申請撤銷監護權資格成功的案例。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民政局向銅山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了十歲女童邵某父母的監護權,而該女童的遭遇,是被親生父親性侵多年。

回到「石家莊墜樓女嬰」這個事情上來。

目前,在當地政府、民政部門、婦聯以及社會愛心人士多方努力之下,這名女嬰已經得到較為及時的救助,這是不幸中的萬幸。

甚至有消息稱,由於參與報導的媒體以及自發探望的愛心人士較多,院方一度負擔過重。

與此同時,仍有大量網友通過網絡表達關注,渴望儘自己的一份力量。

演員黃奕表示願意幫助受害女嬰。

人們迫切希望該女嬰在康復出院後也能夠得到妥善的對待,尤其是這一事件的熱度散去、關注減少之後。

但願這位小朋友,以及千千萬萬個像她一樣遭遇過摧殘的小孩,都能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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