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將爺
大家好,今天很痛心。萬萬沒想到,這兩天網上熱傳的「晉江毒王」事件,竟然會是真的。
多家媒體都已報導,新京報還配有相關視頻,主題就是「晉江一男子武漢返鄉多次參加宴席 致四千餘人被隔離」。
(環球時報、新京報相關報導截圖)
從武漢返鄉的晉江男子,竟然謊稱是從菲律賓回,然後吃了多場宴席,造成多人感染。
細思極恐,出離憤怒。
這件事,令我極度驚諤,顛覆我的價值觀,挫傷我的樸素情感。
0 1
踐踏別人的權利的自由是可恥的
最難過和憤怒的,還是福建網友。
他們悲憤感嘆:「全國超級毒王誕生在福建晉江」。
網友給該男子貼上「晉江毒王」身份符號,從傳播倫理講,是有些不妥。但是,這一回,特別理解網友的心情。
看過該男子行為,原諒我用一句惡俗語表達心情——一千隻草泥馬在內心奔騰!
是的,對這名晉江男子,我真是鄙夷的,內心充滿了厭惡,不,是憎惡!
儘管,他也是這場病毒受害者,他也是個中國公民,他也有自己的權利和自由。
但是,任何公民的權利都是有邊界的。
我特別喜歡嚴復,早在百年前,他就譯過一部《群己權界論》。後來,此書商務印書館版本改叫《論自由》。
我還是用大白話說一下讀這本書感覺,供大家用來比對晉江男人是否越權。
簡單講,就是個體權利的邊界,不能突破到群體權利的領地。
自由不是你被欲望驅使著去任性做事,真正的自由是在用你的理性控制住欲望後,來主導行為。
晉江男子明顯突破了「群己權界」。於是,他的權利和自由,成為了別人的恐懼和災難。
這種突破,必須是要負法律代價的。
注意,當地相關公告明確指出:該男子沒有主動上報去過武漢,沒有按照要求居家隔離,頻繁出席各種宴席。
這些行為,其實是在違背防疫的「戰時規定」。這本身就要受到懲罰。但可能力度會輕的。
現在,惡果已經形成!
有司法界人士稱,這名晉江男子行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實上,黑龍江省高院日前已制發通知,明確指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可判死刑。」
不得不說,什麼才是故意,又必須要結合個案具體細節才能定性。
這名晉江男人最後如何定性,暫時不得而知。但施以重刑,應該會很難。難在取證。
大家知道,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時間周期一度較長。
沒有確診沒有被收治。這種時間衝突表明,就算這名晉江男子赴宴時知道自己染病,也不能說他是新冠患者。從法律上。,就很難將其定性為惡意傳播。
這是一個死結。
於是,如果我們相信人性,就只能祈願這個男子只是極度自私,極度不遵守規則,由此來支付違規代價。
當然,從人道主義出發,對這名男人,一切也是要先治好病,才能談懲罰。
0 2
警惕身邊站著人性極惡的「悖德狂」
法律的事情交給法治辦。
這裡,我更想就這名晉江男子,說點自己的關於人格人性的聯想和感悟。
在我心中,這名被網友稱為「晉江毒王」的男人,確實屬於身攜人性極毒的人。這種毒,有時並不比冠狀病毒危害小。
也許有人怪我小題大作,有點人身攻擊的意味。
不是的,作為一個研究心理和分析人格的讀書人,我看過大量類似於晉江男子行為的案例。
我認為,這類人對普通人群的傷害和公共安全的危害,具有極大的不確性。
從晉江男子的撒謊隱瞞行為不難看出,這個晉江男子做人極度自私、過分麻木、極其任性,在精神意識層面,對別人生命健康毫無尊重和顧惜。
這種人,絕不是所謂的精緻利己主義者。他連這個說法都配不上。
甚至,他也不是人們說的那種只是帶著人性「庸常的惡」。
在我看來,他帶著精神變態人格甚至是反社會人格的多種特質。
都說這次疫情是照妖鏡,晉江男子何嘗又不是被照出來的一個人性怪胎。
不要怪我怪用詞惡劣!我要做如下提醒:
不要因為自己現在歲月靜好,就聽不到那些因為病毒造成的冤魂的悲鳴聲,聽不到那些無助者有聲無聲的哭泣聲,感受不到億萬民眾正在經受的痛苦磨難。
當然,我還是要試圖再從學理層面解釋一下:
在精神變態人格的心理機制中,人總是會選擇第一信號系統來強烈表達表現主觀感受,即習慣於「付諸行動」的心理行為。
直白地說,晉江男子面對進主大宴、婚宴,寧願撒謊也要讓嘴巴吃個暢快或在群體展現自我,這種「付諸行動」是人格變態的反映。
精神變態型人格有危害輕的,有危害重的,過度嚴重的,就會走向反社會人格。
這樣的人,特別殘忍,特別不負責任。他們心靈中的道德觀念和正義原則,已經高度歪曲和敗壞,自我控制能力處於喪失或受到嚴重障礙。
晉江男子讓我想到另外一個身份符號,叫「悖德狂」。這裡就不再去照搬像德國精神病醫生科斯等人關於「悖德狂」解釋了。
只是想回到疫情防控語境來說,一人隱瞞,眾人遭殃;前方殺敵,後方添亂。
在疫情期,隱瞞的人,添亂的人,心腸不善,人格惡劣,有悖公共道德,破壞公共安全,正在讓社會支付極大的成本代價。
所以,像晉江男子這樣人性極惡的「悖德狂」,任何嚴厲的道德批評都是不夠的!
「晉江毒王」,寫下疫情時期的一曲人性輓歌!
願我們身邊永遠不會站著這樣的無聲帶毒者。
為晉江祈福,為中國人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