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愛到底有多大的力量?
如果你的女兒被人性侵致死,為討公道,你是否會陪葬掉自己的人生?
老邦和妻子結婚後,一直有一個幸福的家庭,還有一雙可愛的兒女。
可經受不住欲望的誘惑,妻子出軌了,對象是女兒同學的父親巴赫,一名醫生。
離婚後,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都給了老邦,妻子則跟著自己的情夫巴赫離開了法國,去到了德國。
孩子們逐漸長大,老邦也找到了自己新的愛情,前妻帶給的隱痛也逐漸散去。
1982年
,14歲的女兒卡琳卡和兒子決定去德國母親那裡度假。
老邦雖然不舍,但也只能同意,畢竟只是一個假期,女兒很快就會回來的。
只是讓老邦想不到的是,這次作別卻成了永遠。
某天,前妻打電話告訴他,女兒死了。
對於女兒的死,前妻和她的醫生老公都把她解釋為一場意外,中暑而亡。
老邦執意要帶女兒的遺體回法國,但根據規定,女兒遺體只有進行屍檢後才能運送。
或許是父親的直覺告訴他,女兒的死絕非意外。
焦灼的老邦,每天都在等德國那邊郵寄的屍檢報告。
一段時間後,檢查報告到了,老邦找了一位德語翻譯,但結果讓他很是震驚。
」卡琳卡前臂上有一處注射的痕跡,痕跡下方有一處凝結的血塊,根據卡琳卡繼父的供詞,在卡琳卡死亡的前一天晚上,她想繼父抱怨自己曬不黑,於是巴赫給她注射了葡萄糖酸鐵鈉複合物,但像這樣注射含有鐵元素的針劑從而增加日光浴的效果,達到美黑的方法,其實早就被科學證實,並沒有多大效果。另外,巴赫說次日早上,他發現卡琳卡沒有生命反應後,為她注射了克拉敏等,試圖挽救她的生命,鑑於凌晨三點到四點之間,卡琳卡已經死亡,在早上選擇注射這樣的藥物,顯得不合常理,簡直有些荒謬。」
除此之外,卡琳卡私密部位有撕裂傷,並且裡面有質地白色,惡臭的分泌物。
證據如此明顯,但德國的屍檢報告上卻寫著,無法認定死者的死因。
抱著這個疑問,老邦又跑去找了生物學教授給他分析屍檢報告。
教授告訴他,」這份屍檢報告非常不合理,這種報告對這個年紀的姑娘,一般最先要做的就是性行為方面的檢查,但他們沒有做。」
「為什麼?」老邦問教授
「我不知道,沒有德國方面對於遺體的進一步分析資料,我們無法下結論。」
教授只是告訴老邦,卡琳卡的死很可能和某種不當性行為有關。鑑於資料不全,教授建議老邦,把這個報告毀掉,忘掉一切,因為真相讓人難以接受,這只會讓他更痛苦。
雖然自己手裡的證據不多,但老邦能肯定的就是,女兒的死肯定和巴赫有關。
一個孩子對於世界,她只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個,對於父母,那她就是他的全部。
受傷又憤怒的老邦,跑到了德國,找到了前妻,並將自己掌握的事情真相告訴了她。但妻子卻罵他是個瘋子,怎麼會有這種荒謬的想法。
1983年,老邦向德國慕尼黑法院提出了上訴,
要求再次進行屍檢,分析生殖器的狀況,確定是否遭受性侵。
一個法國人在德國法院維權,註定失敗。
慕尼黑法院法官告訴老邦,如果法醫之前沒有做性侵方面的檢查,就說明沒有證據支持性侵的說法。
「連死者的死因都不清楚,卻輕易排除了性侵的可能,你不覺得這樣做太不合理了嗎?」老邦激動地回懟法官。
他要求立即推翻地方法院之前作出的結案判決,重新立案。
法官拒絕了老邦重立案的要求,理由是:沒有實質性證據。
維權無門,老邦只得跑到大街上,把印有巴赫罪行的傳單發給每個路過的人,希望能得到輿論的支持。
結果,他被抓走了,理由就是擾亂公共秩序、藐視法庭和誹謗他人。德國的律師建議他趕緊回法國,只有這樣他才能避免牢獄之災。
看到這裡,你以為他要收手了麼?
然,並沒有。
回到法國後,老邦並沒有鬆懈片刻。他查了刑事訴訟法,如果法國公民的權利,在外國受到侵害,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請訴訟。這一次,他找到了一個很得利的律師,一個在接下來20多年一直都支持著他的夥伴。
有了律師的幫助,老邦維權也有了門路。
1985年,為了指控巴赫罪名,必須有強姦的實質證據,律師要求對卡琳卡開棺驗屍。殘忍的是,工作人員發現卡琳卡的外生殖器已經被取走,盆腔是空的,沒有任何殘留物,這也意味著,唯一的證據被銷毀了。
1987年,自老邦維權後,他也獲得了第一個好消息。德國地方法院,同意將第一次屍檢中獲得的樣本送到法國進行分析。
法國法醫的分析結果是,卡琳卡是因為注射藥物而進入昏迷,被自己的嘔吐物嗆死的。原因只可能是深度昏迷或者劇烈震動。
1990年,卡琳卡的案件被移交刑事法庭審理,以蓄意謀殺進行起訴。如果被定罪,根據國際法,德國方面必須服從國際逮捕令。
不知何時是盡頭,老邦一直背著痛活著。
1995年,巴黎法院對巴赫蓄意謀殺案進行開庭審理,儘管他本人沒有到場,但法院仍堅持審理。
最終,法院判處巴赫有期徒刑15年。
本以為,有了判決,就能對巴赫繩之以法了。讓巴赫失望的是,德國拒絕了遵循國際逮捕令,事關高層的政治。法國的司法部門也不想捲入外界爭議,已經做出的判決,因為無法對巴赫執行,13年換來的結果,竟是空歡喜一場。
他不服,也不甘心。
律師朋友給老邦找到了媒體,藉助媒體進行造勢。
有了媒體,法國外交司法部門同意把逮捕令交給國際刑警,但這樣做也沒有什麼用,因為德國人永遠不會引渡巴赫。
巴赫仍然在逍遙法外。
1997年,巴赫因強姦16歲的女患者被德國警方逮捕。
這一次,他要親眼看著巴赫被法律制裁。
法庭上,法官要求被害人描述案發現場。被害人詳細地訴說著自己的遭遇,也是被注射昏迷,醒來後自己無法動彈,只能任由巴赫擺布。聽著被害人的陳述,老邦仿佛看到了自己女兒被害的現場,他衝到廁所,嘔吐不止。
手法一直,他已經非常確定,自己的女兒就是被姦殺的。
德國法院考量到其本人有悔改之意,並主動放棄自己的行醫資格,法院只是判了他兩年有期徒刑,並適用緩刑。
老邦對這個結果很不滿意,但也無可奈何。
他意識到,巴赫如果不能在德國境內行醫,他只能跑到周邊的國家。利用這個機會,老邦跑遍了德國周邊的每個邊境站點,給他們警察發了國際逮捕令,要求他們遇到巴赫入境就將其逮捕,引渡到法國。
這個方法很有效,巴赫在奧地利被警方逮捕了。但因為法國司法部門的軟弱,巴赫被引渡回了德國,這讓老邦很心碎。
於是,老邦決定自己動手既然你們不願意引渡,那我就直接把他帶到法國。
老邦獨自跑到了德國,歷經千辛,尋找到了隱匿很多的巴赫。
他花了重金僱傭了幾個人,給了他們巴赫的地址和行蹤路線,並請求他們將巴赫直接綁架到了法國的境內。
幾天之後,巴赫被綁架到了法國。
2012年,卡琳卡死後30年,殺害他的罪犯,終於獲得了應有的制裁,餘生只得在監獄度過。
「我遵守了永不放棄的承諾,這場戰鬥,我為你而戰,儘管我遇到很多困難,也犧牲了很多東西,但我從不後悔,今天你應該44歲了。我很想念你」。
30年,他沒有正常的生活,他失去了戀人、朋友、親人,自己一個人孤軍奮戰到最後。
最終,他的堅持取得了勝利,可74歲老邦也因為綁架他人,被法院判處了1年的有期徒刑。
「用30年的日子,去抓一個人,還被判了刑,覺得值嗎?」
他表示,能用人生三分之一的時間為女兒討回公道,沒有比這更值的事了。
這部影片取自法國真實事件,影片名《以女兒的名義》。
你問父愛到底有多大的力量,30年的時間夠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