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自然資源部舉行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有關內容。
《分類指南》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用地用海分類,為科學規劃和統一管理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加快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奠定了重要工作基礎,對原來分散於各部門的用地用海標準進行了統一整合。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莊少勤表示,以前我國空間性規劃重疊衝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基礎分類的不統一、不銜接。改革後將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貫穿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據悉,「多規合一」改革前,各部門對用地用海都有各自的標準。城鄉規劃管理部門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土地管理部門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海洋管理部門有《海域使用分類》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莊少勤表示,由於各部門用地用海分類的管理目標不同、標準內涵不一、名詞術語不同,各自有各自的方言,國家層面沒有統一的用地用海分類標準,相當於沒有一個統一的「普通話」。
整合後,國土空間規劃將打通陸地和海洋,並打通調查、規劃和用途管制等國土空間各環節的管理,最終形成覆蓋全域全要素全過程的統一的用地用海分類。
莊少勤介紹,《分類指南》依據國土空間的主要配置利用方式、經營特點和覆蓋特徵等因素,對國土空間用地用海類型進行歸納、劃分,採用三級分類體系,共設置24種一級類、106種二級類及 39種三級類,反映國土空間配置與利用的基本功能,並滿足自然資源管理需要。
《分類指南》全面採用統一的用地用海分類,適用於國土調查、監測、統計、評價,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耕地保護、生態修復,土地審批、供應、整治、執法、登記及信息化管理等自然資源管理的全過程各環節工作;實現國土空間的全域全要素覆蓋;在全域實現陸海全覆蓋,在陸域實現生產、生活、生態等各類用地全覆蓋,實現建設用地的全覆蓋;體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需要。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局長張兵表示,各類空間規劃特別是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首先要使用新的分類,今後國土空間管理全過程將採用統一的用地用海分類標準。
此外,新分類設置了「溼地」「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等類別,體現了保護生態、保護耕地、保障新業態發展等要求。同時設置了「留白用地」,鼓勵土地混合使用和空間複合利用,並為地方制定差別化細則留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