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農民用於建房的土地,一直以來都是實行無償使用的原則,只要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能分配一塊宅基地蓋房。以前,農村宅基地使用的情況很規範也很合理。大家也不會隨意佔用土地蓋房。再加上那時候,農民的收入來源有限,有房住的情況下也不會想著去多建一棟房。
如今,隨著收入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返鄉建房的村民越來越多,違規使用土地建房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有的地方因為宅基地資源緊張,大量的村民佔用耕地進行建房。還有的地方因為土地資源被釋放,村民想圈多點地來謀取私利。
這些年來,農村出現各種亂象之後我國也非常重視農村的土地制度,為了規範宅基地使用,我國在這兩年也下發了多份文件,除了要求各地加快推進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之外,還要求所有的確權信息必須錄入不動產權登記系統,方便各省市進行統一化管理。
今年,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也將全面完成。下一步就是嚴格監管農村的宅基地和其他土地了,如果按照今年制定的各項措施,不難看出,明年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成之後,宅基地制度也會迎來新的變化,其中有3項規定建議你看看,以免吃虧!
1、建新房需承諾拆掉老房子,退還老宅基地
以前,農村建房很隨意,村民建新房也不用拆掉老房子,而這些老房子大都因為常年無人居住變成了爛房或危房,在一些地方,這些閒置房還佔用了大量的宅基地,從而導致資源被浪費。為了節約土地資源,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現在各省市已經下達了通知,村民要申請宅基地建新房,必須承諾把原宅基地退還給村集體,如果不同意退出並籤訂承諾書的一律不批准宅基地蓋房。
如果村民申請個人建房屬於建新拆舊的,那麼申請宅基地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權證明以及和村裡籤訂退出原宅基地使用權的承諾書。對於這項規定,大家要記在心裡。
2、農村村民個人建房不得在禁區內建設住宅
這些年來,許多縣市對於耕地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制定了許多規劃措施,比如說;村莊規劃,生態保護紅線核心規劃區、江河湖泊保護區域、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區域。
根據各省各縣市制定的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管理辦法和試行通知的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建房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村民在建房的時候也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一旦違規,會責令拆除。對於這項規定,村民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也要注意,如果建房的土地在保護區和規劃區以內的都不會批准的。
3、在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增加戶有所居的規定
農村宅基地資源緊缺的問題已經不是一兩年了,早在幾年前,很多地方因為人多地少的原因,打算回鄉蓋房的村民一直都沒有申請到宅基地蓋房。甚至有的村民已經放棄了建房的想法,選擇在周邊的鄉鎮安家。
當前,農村除了實行一戶一宅的規定之外,在今年發布的各項文件中,我國也提到了「戶有所居」這項措施,對於那些人均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村民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村莊,我國已經下發權限允許鄉鎮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採取集中建設公寓樓等措施保障當地村民實現戶有所居。按照這項規定,那些人均土地少的村民也不用再提交宅基地申請書了,當地政府會幫你解決住房問題,這個變化大家要清楚了。
總之,我國對宅基地的管理是越來越規範,為了遏制違規亂象再次出現,現在也對農村的宅基地進行了信息化管理,村民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有沒有違規買賣宅基地,資料庫一查便知。以後想圈地蓋房謀取私利也會受到嚴懲,只要村民有出賣房屋和宅基地,以後想申請一塊宅基地蓋房也不會批准,因此,現在有宅基地的村民一定要好好珍惜,以後申請宅基地建房會變得更加困難。
以上就是宅基地制度迎來的新變化,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