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人」商標被判撤銷 喬丹體育IPO再生變數

2020-12-18 新浪財經

來源:時代財經TF

作者:時代財經 王言

「未來,我們要走一個專業化正規化的品牌經營道路,正正噹噹,不曖昧,不去打擦邊球。」2019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喬丹體育公司的「飛人」商標並未損害麥可·喬丹本人的肖像權後,喬丹體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道。

彼時,喬丹體育還將上述官司的勝訴視為公司即將成功登陸資本市場的信號。喬丹體育董秘田勝表示,商標案取得終審判決,意味著拖延已久的公司上市進程將會加快。

不過,隨著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紙判決書,喬丹體育的IPO之路再度出現波折。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肖像權爭議重回起點?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網站發布判決書重新裁定:關於喬丹體育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終字第1575號行政判決;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72號行政判決;撤銷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評字〔2014〕第052424號關於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爭議裁定;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重新作出裁定。

「這份判決書說明喬丹體育侵犯喬丹姓名權的說法成立,且因為爭議商標屬於組合標,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喬丹體育撤銷註冊。因為這一案件的被告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所以判決不只涉及到商標註冊問題,還未涉及到商標的使用層面,目前喬丹體育還可以繼續使用商標。」4月8日,一位長期從事商標專利業務的人士告訴時代財經。

不過上述人士也指出,在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做出裁定後,該案件的審查風向可能會發生變化。「麥可·喬丹可以繼續對喬丹體育已註冊商標提出撤銷的要求,有了這個案子作為勝訴基礎,他們基於這個理由對抗喬丹體育會更容易。」

在最高法做出重新裁決之後,4月8日,喬丹體育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此次判決的(圖形+文字)商標系喬丹體育註冊時間未超過五年的組合商標,不會影響公司現有商標的正常使用,也不會對正常經營造成影響。

圖片來源:喬丹體育官方微博

事實上,喬丹體育商標的爭議由來已久。

2011上半年,喬丹體育營收達到17億元(人民幣,下同),淨利潤為2.8億元,同年11月,喬丹體育IPO申請成功過會,只差拿到證監會最終批文。公司原計劃於2012年3月登陸上交所,預計發行股數為1.125億股,預計募資10.64億元,資金將用於生產基地擴建和直營店等項目建設。如果成功上市,喬丹體育將縱身一躍,成為A股「體育品牌第一股」。

但在上市的最後階段,美國籃球巨星麥可·喬丹一紙訴狀將喬丹體育告上法庭,控訴後者侵害商標權和姓名權。

被視為「山寨者」的喬丹體育一時間成為公眾質疑和譴責的對象,但這一事件的結果卻偏離了很多人的預期:經過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飛人」喬丹依舊敗北,喬丹體育成功保留了商標的使用權。

時任喬丹體育委託訴訟的代理人馬東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時被判應予撤銷的「喬丹」商標並不在喬丹公司的主營業務內,而是周邊業務的防禦性商標。「喬丹體育在目前主營業務上使用的四個最主要商標都被保留,對喬丹體育而言,宣判並不會影響到它未來的經營。」

有名的IPO「釘子戶」

不過,即便重要商標得以保留,喬丹體育也錯過了最佳的上市時機。

由於涉及重大品牌訴訟案件,喬丹體育多年來一直徘徊在資本市場門外而不入。如今8年時間過去,他們也創下了IPO歷史上的最長批文等待期的紀錄,成為有名的IPO「釘子戶」之一。

2014年,證監會曾提及喬丹體育IPO「過而不發」的特例,指出「個別過會企業存在特殊事項,如喬丹體育存在重大未決訴訟」。

喬丹到底能不能上市?何時上市?也成為了A股IPO史上的一大謎團。

進入2019年來,喬丹體育似乎有捲土重來之勢。據證監會官網信息,2019年4月,喬丹體育登陸上交所主板的上市申請通過初審,繼2011年之後再度「過會」。

此後一段時間,喬丹體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屢次談起登陸資本市場這個話題,似乎在釋放公司整裝待發的信號。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公布後,儘管喬丹體育仍能使用現有商標,但IPO進程是否會受到影響呢?在紡織服裝品牌管理專家、上海良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程偉雄看來,喬丹體育的IPO進程大概率會受到影響。「由於品牌商標的歸屬再次出現不確定性,很多資金募集機構的態度會出現變化,不敢參與進去。」

上述商標專利行業人士也向時代財經表示,對於IPO的影響肯定是有的,因為商標涉及到了喬丹體育的業務經營,如果其合法性出現問題,公司的經營能力也會遭到質疑,監管部門可能會改變對其上市的態度。「如果品牌的合法性有新的懸疑產生,意味著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受到挑戰,監管部門對企業的上市就會持慎重態度。」

IPO長跑後失去了什麼?

儘管喬丹體育方面曾多次否認其品牌與籃球運動員喬丹存在關聯,但不得不承認的是,「飛人喬丹」IP的加持也曾讓喬丹體育收穫一段快速發展的黃金期。

招股書顯示,2008至2010年,喬丹體育全年營收分別為11.58億元、23.16億元和29.27億元,對應淨利潤分別為1.3億元、3.02億元、5.18億元和2.85億元,業績增速可觀。2010年,其銷售額位居本土運動品牌第6位,位列李寧、安踏、特步、361度和匹克之後。

但眼下,喬丹體育所面臨的市場環境都要更為複雜。當頭部品牌的市場集中度越來越高,喬丹體育迎頭趕上需要付出更多代價。

2010年以前,李寧(02331.HK)、安踏(02020.HK)、特步(01368.HK)和361度(01361.HK)等運動品牌相繼在香港上市。資本助力下,安踏體育已成為一家市值1595億港元的全球體育巨頭,李寧總市值也超過600億港元,業績穩步提升。與此同時,特步和361度的營收也穩定在人民幣50億元左右,位列本土品牌二線行列。

相較之下,喬丹體育在品牌、產品和渠道上落後同行,市場地位變得尷尬。除此之外,隨著競爭愈發激烈,行業資源進一步向頭部品牌集中。以聯賽贊助為例,由於國內CBA、中超等高商業價值的資源已經被大品牌瓜分,喬丹體育只能把目光放在全運會、3V3籃球聯賽等相對低級別的本土賽事當中。很明顯,營銷資源的掣肘也會轉移到產品的銷售層面。

「與喬丹同等規模的特步、361度在不斷做大的同時,已從原來單一品牌到如今多品類、多品牌的品牌矩陣發展。而在大眾化品類市場,喬丹已不具備和本土頭部品牌全面抗衡的能力,需要做好錯位發展才有空間。特步通過跑步在突圍,李寧通過『國潮』東山再起,那當下的中國喬丹能否在不藉助傍名人喬丹做好籃球品類市場?那不僅只是突圍,更是印證中國喬丹靠的真本事。」程偉雄向時代財經指出。

除了市場競爭上的尷尬處境,最為致命的是,被視為「山寨者」的喬丹體育品牌形象也不斷被消耗。

「消費者的感知不可逆轉,哪怕(喬丹體育)贏了,在消費者印象中還是輸了。」4月9日,鞋服行業獨立評論人馬崗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

如同馬崗所說,儘管麥可·喬丹在於喬丹體育的「爭執」中未能收穫勝利的果實,但通過漫長的訴訟,「飛人」一次又一次告知中國消費者:此喬丹非彼喬丹。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的裁決就引發了社交平臺的熱議,不少網友表示其做法「令人難堪」,建議「更換品牌logo」。

圖片來源:喬丹體育官方微博

儘管喬丹體育已經著手重塑品牌,例如對部分店鋪形象進行改造,將「喬丹體育」字樣縮小,一些品牌logo還也更改為「QDSPORTS」或「BREYOUND YOURSELF」字樣,但在程偉雄看來,這樣的小修小補很可能效果並不明顯,「弱化漢字為拼音字母,也是一種沒辦法的辦法。」

程偉雄進一步指出,喬丹體育品牌爭議沒有解決,主品牌沒有上市,也缺乏打造或者收購全新品牌的資金實力。「關於商標的爭執要麼和解,要麼喬丹體育更換新品牌,但『去喬丹化』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一棒子打死,畢竟喬丹體育的供應鏈影響著至少十來萬人的生機。」程偉雄說道。

相關焦點

  • 飛人喬丹終於贏了!喬丹體育終審敗訴,「喬丹+圖形」商標被撤,IPO過...
    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簡稱「喬丹體育」)敗訴了,擱置了8年多的IPO上市計劃再次遭遇變數。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於此前爭議頗大的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喬丹體育敗訴,商標和圖形也被撤。這對於已經在IPO排隊序列等待8年多的喬丹體育而言,可謂是個壞消息。
  • 飛人喬丹狀告「喬丹體育」宣判:喬丹體育道歉,賠償30萬
    在今年4月,據多家媒體報導,最高院作出(2018)最高法行再32號案判決書,對於此前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重新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簡單來說,這場持續了8年的關於那個「Jordan=喬丹」的等式,在法律層面上也被證明有效。
  • 8年商標之爭終敗訴 喬丹體育IPO路在何方?
    本報實習記者/金貽龍/記者/蔣政/北京報導持續8年之久的「喬丹」商標爭議有了新進展。日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作出的(2018)最高法行再32號行政判決書,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敗訴,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應予撤銷。這是最高法確認的喬丹體育第四個違反商標法規定且涉及姓名「喬丹」的商標。
  • 喬丹體育敗訴,「喬丹+圖形」商標被撤
    自從2012年以來,著名球星麥可喬丹與喬丹體育的官司不斷,雙方爭議的一個焦點在于姓名權,喬丹認為喬丹體育註冊使用的商標會造成公眾對產品來源的誤認,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並以此申請撤銷對上述商標的註冊。在長達8年的官司中,飛人喬丹是屢敗屢戰,然而近期終於迎來曙光,贏得了這場最終的勝利!在最高法最終的判決中,撤銷被訴裁定以及一、二審判決(一、二審飛人喬丹均敗訴),並且撤銷了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的商標。
  • 中國喬丹體育終審敗訴,喬丹與喬丹體育8年商標之爭落幕
    新京報記者肖瑋李雲琦編輯趙澤校對薛京寧經歷三級法院審理,前後歷時近8年,飛人喬丹與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的商標糾紛案終於有了最終的結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AIR JORDAN品牌狀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做出終審判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因此,爭議商標的註冊應予撤銷,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訴訟持續了8年,喬丹體育的IPO計劃也等待了8年仍無結果。2011年11月,喬丹體育上交所主板IPO申請過會,這家由福建晉江縣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發展而來的體育用品製造商走到了A股的大門外。
  • 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一審敗訴:商標被禁用
    判決結果顯示:喬丹體育公司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澄清兩者關係。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以及涉及「喬丹」的商標。不過由於其註冊的部分「喬丹」商標早已超過五年爭議期,成為了不可撤銷的商標,因此這部分商標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不存在任何關聯。 同時,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以及原告因本案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
  • 籃球明星喬丹姓名權糾紛案宣判 喬丹體育被判停用「喬丹」商標商號
    上海二中院依法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澄清兩者關係;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公司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但對於超過五年爭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標,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前美國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關聯;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喬丹體育公司賠償原告因本案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
  • 喬丹體育更名中喬體育!兩周前被判停用喬丹商號,賠償35萬
    基於此,耐克公司推出運動鞋品牌——飛人喬丹(Air Jordan)。  2012年2月,麥可·喬丹以侵犯姓名權為由,一紙訴狀將喬丹體育和銷售其產品的百仞貿易公司告到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這場官司打了八年多,期間曾多次開庭審理,在去年底有了判決結果。  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 中國的喬丹體育和大名鼎鼎的飛人喬丹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1985年,耐克集團為喬丹量身打造的球鞋JORDAN正式發售,但在當時無論是耐克還是喬丹本人都沒有在中國進行任何商標註冊,這給日後被山寨留下了隱患。晉江人很喜歡打籃球,幾乎村村都有籃球場,上世紀80年代喬丹的故事漂洋過海來到了,晉江村裡邊的男孩總是愛模仿這位飛人帥氣的扣籃姿勢,一時間喬丹這個名字響徹晉江。
  • 賣「aj」標「喬丹」侵權?喬丹體育起訴亞馬遜 八年商標之困難解
    雷達財經 文丨梁春富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再度因為商標糾紛引發關注。據悉,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就喬丹體育與麥可·喬丹的長達8年的商標官司做出了判決:喬丹體育敗訴,25類商標和圖形被撤銷,同時撤銷了此案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有業內人士認為,曠日持久的商標官司或影響了喬丹體育的上市進程。賣「aj」標「喬丹」侵權?
  • 賣「aj」標「喬丹」侵權?喬丹體育起訴亞馬遜,八年商標之困難解
    投稿來源:雷達財經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再度因為商標糾紛引發關注。據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消息,近日,喬丹體育對亞馬遜、酷買網等提起訴訟,其訴訟理由為亞馬遜等在銷售耐克「aj」球鞋的過程中,標註了「喬丹」字樣,侵害了喬丹公司就「喬丹」系列商標享有的專用權。
  • 飛人喬丹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搜狐體育
    ☉喬丹發聲明起訴喬丹體育(2月23日)  北京時間2月23日凌晨,籃球傳奇人物麥可-喬丹宣布,已經向中國法院起訴中國運動服和鞋類生產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權……[詳細]☉喬丹體育>公司回應(2月27日)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發出聲明,稱該公司對中文「喬丹」等註冊商標享有合法的商標專用權,而且還透露過去12年間,曾先後註冊了百餘件……[詳細]☉喬丹否認訴訟與耐克有關(2月29日
  • 飛人喬丹終讓喬丹體育改名 IPO或需重新上會
    其中,上海二中院一審判決要求,被告喬丹體育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商標法》規定了註冊商標5年的爭議期,而目前「喬丹」商標已過了5年的商標異議期,喬丹體育的部分「喬丹」商標已依法不可撤銷。因此,上海二中院並沒有判令喬丹體育徹底停止使用「喬丹」註冊商標。
  • 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一審敗訴:商標被禁用,上市路或受衝擊
    不過由於其註冊的部分「喬丹」商標早已超過五年爭議期,成為了不可撤銷的商標,因此這部分商標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不存在任何關聯。同時,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以及原告因本案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而對於銷售商百仞貿易公司,雖然不具備共同的侵權故意,但今後不得再銷售侵權產品。
  • 官網改版,商標更新,喬丹體育IPO重燃?
    在紡織服裝品牌管理專家、上海良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程偉雄看來,由於與麥可·喬丹的商標糾紛終審結果已經出路,也促使喬丹體育在商標上和顯著標識上必須做出改變。今年3月,經歷三級法院審理,前後歷時近8年,最高人民法院對AIR JORDAN品牌狀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做出終審判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因此,撤銷了25類「喬丹+圖形」商標。
  • 商標、商號被判停用 喬丹體育上市夢碎?
    判決要求,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喬丹」商號和商標,並向球星喬丹共計賠償3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判決中,被判停用的除了「喬丹」商標還有商號。在業內人士看來,喬丹體育此次商標侵權再次敗訴後,除既定賠償和商標整改外,喬丹體育品牌也面臨剝離風險,其歷時九年的上市計劃或將再度擱淺。
  • 喬丹體育商標訴訟落敗 賠償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35萬
    球星喬丹姓名權KO喬丹體育商標權。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要求,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喬丹」商號和商標,並向球星喬丹共計賠償35萬元。在業內人士看來,喬丹體育此次商標侵權再次敗訴後,除既定賠償和商標整改外,喬丹體育品牌也面臨剝離風險,其歷時九年的上市計劃或將再度擱淺。
  • 「喬丹」商標被撤銷,你還會買嗎?
    2012年,麥可·喬丹認為爭議商標「喬丹」、「QIAODAN」的註冊損害了其姓名權,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麥可·喬丹是美國NBA著名籃球明星;喬丹公司是國內體育用品企業。據媒體報導,最高人民法院對於美國喬丹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中國喬丹敗訴,商標和圖形也被撤。公開資料顯示,爭議商標是由喬丹體育於2007年4月26日申請註冊,2010年4月21日獲準註冊,可使用於服裝、鞋等第25類產品上。
  • 8年商標之爭背後,喬丹體育的品牌重塑路
    最近美國AIR JORDAN品牌與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終審判決一出,市面上出現了不少解讀,但事實上,從最終判決來看,目前喬丹體育被撤銷的均是防禦性商標,其核心商標仍然維持有效,因此並不會如傳聞所說更換現有品牌商標,正常業務運行也沒有受到影響
  • 商號遭禁用 IPO再生疑竇 喬丹體育行至十字路口
    來源:貝果財經商號遭禁用 IPO再生疑竇 喬丹體育行至十字路口本報記者/蔣政/北京報導晉江市內的烏邊港河每日依舊靜靜流淌,而它兩岸諸多丁氏家族的鞋企早已變了模樣。作為北岸重要的鞋企之一,喬丹體育日前被判處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和涉及「喬丹」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