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生素E軟膠囊外包裝上提示:不適宜人群包括孕婦。然而,定安縣一家藥店,在消費者來店購買藥物時,儘管說明了是為備孕使用,店員仍將這款維生素E軟膠囊賣給了備孕女子;淨含量100粒的軟膠囊服用過半時,女子懷孕了,這時女子才發現自己服用的竟然是不適宜孕婦使用的保健食品。
近日,海南省定安縣的小箐(化名)向「直通海南省網上督察室」反映稱,自己的姐姐好不容易懷孕,結果發現藥店賣給姐姐的「藥物」卻是一款不適宜孕婦使用的保健食品。因此,非常擔心孕婦腹中胎兒會因此受到不良影響。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訊 記者 姜飛 實習生 鄭鑫
消費者:去藥店購買藥品 店員賣給顧客保健食品
據小箐介紹,今年8月25日, 她的姐姐根據醫生建議,來到位於定安縣沿江二路的廣源新科藥業藥店,向店員說明購買備孕的3種藥物後,店員賣給了姐姐的3種產品。不過,其有一種是並非藥品,而是保健食品。
「姐姐因為自體原因難以自然受孕,所以花了很多錢做的試管嬰兒。為了要孩子,專門找醫生開了3種備孕藥物,其中包括維生素D3和維生素E,孕前孕期都可以吃,醫生囑咐要堅持一直吃。」小箐告訴記者,姐姐好不容易懷孕後,家人一直小心翼翼呵護她,姐姐也一直堅持按醫生建議服用從藥店買回來的「藥物」。
定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定城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後,從鄉村扶貧一線趕回,到現場了解情況。記者 姜飛攝
11月24日上午,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記者在定安縣沿江二路,廣源新科藥業藥店門口,見到了小箐和她的姐姐。小箐的姐姐告訴記者,今年8月25號,她來到廣源新科藥業藥店,購買醫生開的3種藥物時,特別告訴店員自己買這些藥是為了自己備孕。店員給她的3種產品中,有一種是標價每瓶168元的保健食品維生素E軟膠囊。
小箐的姐姐稱,當時因為著急其他事,出於對藥店的信任,買了「藥」之後就匆匆回家了。
小箐說,姐姐之後就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根據醫生建議服用買回來的3種產品。直到前幾天,家人發現,姐姐吃的藥物中,有一種產品實際上是保健食品。更重要的是,保健食品包裝上還有提示:不適宜孕婦服用。
看到這裡,家人吃驚之餘,非常擔心產品會對孕婦腹中胎兒產生不良影響。
定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定城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後,從鄉村扶貧一線趕回,到現場了解情況。記者 姜飛攝
藥店:向顧客推薦保健食品只因對方當時沒懷孕
記者在小箐手中所拿的保健食品維生素E軟膠囊包裝上看到,包裝正面下方標有「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產品說明中「不適宜人群」也明確包括孕婦。
既然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沒有任何治療作用,藥店店員為何向孕婦推銷該產品?
藥店賣給備孕女子的保健食品包裝上明確:不適宜孕婦。記者 姜飛攝
11月24日上午,記者來到定安廣源新科藥業藥店採訪了店長符女士,對於小箐和姐姐反映的問題,符店長坦言店方確實有責任。不過,符店長解釋說,當初之所以向顧客推薦保健食品維生素E軟膠囊,是因為當事人還沒有懷孕。
「儘管當事人當時沒有懷孕,但已經明確是購買備孕藥物,作為藥品經營單位,向消費者推薦不適宜孕婦的保健食品,是不是應該主動提醒和說明?」面對記者提問,符店長承認,顧客來店購買藥物時,確實說了是為了備孕。考慮到當事人還沒有懷孕,就推薦了這款產品。
藥店賣給備孕女子的保健食品包裝上明確產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記者 姜飛攝
「但是產品包裝上的內容說的都很清楚,顧客如果不滿意可以不買。」符店長認為,他們賣產品給小箐姐姐時,沒有向顧客說得很清楚,但消費者自己也應該有自己的判斷。「懷孕後她依舊在吃,說明是自己沒有仔細看產品說明書上的不適宜人群與注意事項。」符店長認為,雙方都有責任。
進展:藥店同意賠償顧客1千元 負責一次醫院檢查
對於店方的解釋,小箐認為店方有責任主動說明情況。「姐姐一直沒有在意包裝上的文字,只是根據醫生的說法堅持服用。」小箐說到此處忍不住落淚,認為姐姐懷孕非常艱辛,萬一有個什麼意外情況家人真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店員應當主動說明情況,怎麼能靠患者自己去判斷能不能吃呢?」小箐認為,作為消費者沒有仔細看清楚包裝上的說明,確實也有責任。
據了解,小箐通過「直通海南省網上督察室」反映問題,定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曾進行過調解,在賠償協商中,小箐提出要店方給出1萬元賠償,並負責後續的檢查費用未果。
符店長告訴記者,雖然店方有責任,但消費者要求1萬元的賠償過高,他們無法滿足。當天中午,定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定城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接訴後再次趕到現場進行調解。
執法人員通過調查,排除產品質量問題後,再次建議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問題。最後,符店長同意向消費者賠償1000元,並承擔一次顧客去醫院檢查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