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腫瘤患者在進行抗腫瘤治療後,都會感覺得莫名的疲乏,無力感。這種癌因性疲乏往往會持續伴隨著腫瘤患者。很多時候,在患者向醫生反饋這種感受時候,醫生都會讓鼓勵患者適當的運動,通過運動提高機體自身的免疫力,從而消除這種疲勞感。
運動能夠給腫瘤患者的治療、恢復帶來積極的意義,這點是毋容置疑的,有證據表明,進行全身性的有氧運動,作為一種減輕癌症患者軀體和心理社會症狀的治療性幹預措施,已經越來越多的被運用。提倡定期、適度的運動,對患者生活質量的各個方面都有益處。每周適度鍛鍊至少1-3小時,可能使乳腺癌生存者的復發風險減少26%-40%。伸展運動可能改善淋巴水腫的癌症患者活動能力。鍛鍊身體也可以改善腫瘤生存者的預後。
但是每個腫瘤患者的生活方式、身高體重、年齡、日常消耗、個人體質等方面存在差異,怎麼進行適當的運動,卻讓患者感到迷惑。所以腫瘤患者在鍛鍊身體之前,必須掌握好運動量,既要使身體各部分都得到最充分的活動,又不能使身體出現不適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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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患者如何判定適度運動?
對於運動量的掌握,這點就需要依據腫瘤患者運動鍛鍊後的直觀感受去判斷,如果運動時出現輕度呼吸急促,感到有些心跳加快、身體微熱,運動過後全身有種輕鬆愉快,精神充盈的感覺,且第二天不會出現明顯的肌肉酸痛、或者乏力疲憊感,這表明運動就是適量的;如果運動時感覺到呼吸困難、頭暈目眩、大汗淋漓等,那一定是運動過度了,或者第二天身體出現肌肉酸脹,乏力食慾降低、嗜睡等,這也說明運動過量,就需要調整運動量。其次是心率,運動使心率增快才能達到鍛鍊效果,但運動過程中一般要保持心率在每分鐘150次以內。超過這個心率,就是運動過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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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患者需依據病情調整運動方式
不同類型的腫瘤患者應當選擇不同的鍛鍊方式,告別相同的運動「頻率」,不能盲目的跟隨。通常肺癌患者在進行治療後,呼吸功能會減弱,運動就需要增強肺功能為主,可以通過吹氣球或做腹式呼吸,來恢復或增強肺功能。腫瘤出現骨轉移的患者,通常會有較為強烈的痛疼感,所以運動鍛鍊就應該以輕度的恢復運動為主;胃癌、腸癌、肝癌等患者的鍛鍊則應以適應新的生活習慣為目的,可以通過適量運動改善消化功能。乳腺癌病人在術後更應早期進行肢體功能鍛鍊,儘快恢復患側肢的關節、肌肉功能。
對於腫瘤手術病人來說,運動能避免其長期臥床造成肌肉萎埔,關節僵直或組織器官功能退化。如恢復良好無禁忌症,散步、氣功、太極拳,或是做操、慢跑等都是非常不錯的選擇。而放、化療之後的患者,鍛鍊也沒有太多的限制,如身體情況允許,應儘早開始鍛鍊,強度可逐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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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患者運動期間的注意事項!
腫瘤患者在開展運動鍛鍊計劃之前,應請教醫生,做一次全面身體檢查,充分了解自己,然後根據身體情況選擇自己喜歡的、適合自己狀況的運動項目。在參加運動的過程中,要做好自我觀察,記錄出現的不良反應以便調整運動方式、運動強度和運動時間。但處於以下階段的腫瘤患者,在運動過程中需要注意:
(1)、有嚴重貧血的患者,除了日常生活活動外,應該推遲運動,直到貧血改善
(2)、免疫力降低,白細胞低的患者,運動儘量避免在人多的地方,避免引起感染。
(3)、有留置PICC導管的患者,應避免接觸水或其他有菌環境
(4)、處於放療期間的患者,運動需要注意放射照射皮膚,不要直接暴露在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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