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樂山市實驗小學總支第一支部召開12月份民主生活會。此次會議以「學法知法用法」為主題,廣泛開展學習心得交流,支部全體黨員參加會議。與會全體黨員開展「學法知法用法」心得交流。其中,杜平、宋吉紅、彭劍英三位黨員教師分別從各自工作實際入手,做了專題發言。
杜平老師在心得中談到:學法,讓我成為一個更懂法的公民。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爭做學法、守法、用法的引領者,在實際工作中規範言行,並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與神聖不可侵犯,勇於同社會上的不良行為作鬥爭。作為新時代的教師,我們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來補充自己的大腦,讓自己的法律意識更強。如:教師法、教育法等一些基本的法規,這不僅有助於教師專業化隊伍的形成,同時也有助於教師維護自己的權益,履行自己的義務。知法,提高了我依法執教的能力。依法執教,是教師要依據法律法規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要在學校的實際教學過程中,不斷的運用法律知識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做到防微杜漸,正確處理一些意外事故。使學生在老師的榜樣作用下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讓學生度過快樂的校園時光。認識到學生的人生觀、世界觀都不穩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學生作為未來社會建設者的一支重要生力軍,影響學生人生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因素必然是多方面的。用法,更好地促進了我的教學實踐。作為一名教師,我們不僅需要樹立正確的、科學的法律意識,以法律意識正確的理論為指導,更要勇於實踐,在具體的學習生活實踐中培養、形成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在和學生接觸的過程中,不斷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法律修養。
宋吉紅老師則表示: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通過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不學習法律法規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並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因此,掌握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學好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通過學習,提升了學習能力,並力求在理解和運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是一蹴而就,一時半會就可學成或學好記牢的,關鍵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累,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鑽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作為一名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法律法規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刻也不能離開。我們要有重點地學,下功夫去理解和記憶,以便在工作能夠熟練地運用。與法同行,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師。
彭劍英老師就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則分享了自己的學習心得。一要尊重每一個學生。我們不能因為性別、出身、身體缺陷、智力狀況、能力大小等區別對待學生。二要公平對待第一個學生。對於學生而言,最基本的平等就是機會平等,我們應該給每一個孩子平等學習的機會,不能厚此薄彼。三要細處體現公平。比如說班級孩子的座位問題就經常讓我們頭疼,個別家長因為這個或那個原因,總想讓學生坐在前排。我想座位是一樣的,大家應該輪流坐,如果眼睛看不到就配眼鏡,不能說你想坐哪裡就坐哪裡,這對其他學生不公平。同時教育學生學會尊重同學,不得霸凌,尤其是不能欺壓弱小,最近班級的「防校園欺凌」主題學習也就是在踐行民法典中的平等。
最後,校長趙清華同志對黨員教師學法用法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再次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注重提升法律修養,學法意識入腦入心。二是繼續加強依法執教,守法意識見言見行。三是落實法律宣傳教育,知法意識到生到家!(張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