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的都市文化:莎士比亞的時代酒到底有多受歡迎?

2020-12-13 新京報網

撰文丨胡鵬

摘編丨何安安

  

伊莉莎白一世和詹姆士一世時期,隨著英國國力的增強和人們生活的日益富足,對酒的大量消費成為當時社會生活的一個顯著特徵。與之相應的是賣酒場所的迅速增加,1577年英國政府第一次對全國的酒館進行統一調查登記時,全英格蘭共有小酒館2161個,客棧339個,啤酒館15095個,合計17595個,平均每87個居民就擁有一家酒館。之後酒館的數量繼續猛增。

 

1618年倫敦地方官員抱怨道:「本城每天都有許多啤酒館和飲食店新冒出來。」到了1628年倫敦人理察·羅利奇說,五六十年以前該城「啤酒館很少……(但是)現在每一條街都是」。而且酒館也是人們消遣娛樂的重要場所,特別是當時的文人、劇作家等都是酒館的常客,由此我們不難發現同時代眾多文學作品中都出現了有關酒和酒館的描述,如據特拉威克(Buckner B.Trawick)統計,莎士比亞的作品中就出現了12種不同的葡萄酒162次,麥芽酒和啤酒20次,燒酒和果汁飲料等15次。

 

本文出處:《城市歷史與城市史(第21輯)》,蘇智良、陳恆主編,上海三聯書店2019年12月版。

 

野豬頭酒店是16世紀後期倫敦眾多酒店的集合體

 

莎士比亞亨利系列歷史劇中最受歡迎的角色之一便是好色、貪吃、愛酒的福斯塔夫,而劇中最常出現的場景地則是野豬頭酒店,我們可以看到劇中的男性角色對於酒館和酒具有的強烈興趣。酒館裡什麼酒都有,但顧客的主體是男性,如《亨利四世(上篇)》中太子在酒店「跟三四個飯桶在六七十個酒桶中間聊天」,他們把「大口喝酒叫做『上點大紅顏色』。……要是一口灌不下去,喘一口氣,他們就會喊:『嗨』,叫你『幹了』」。劇中主要的男性如喝醉的火槍等角色在酒店輪番登場,其中最突出的好酒人莫過於福斯塔夫,皮多在熟睡的福斯塔夫口袋裡找到的若干紙片:

波因斯

燒雞一隻二先令二便士

醬油四便士

甜酒兩加侖五先令八便士

晚餐後的魚和酒二先令六便士麵包半便士

太子

唉呀!真是駭人聽聞!僅僅半便士的麵包就灌了這麼多得要死的酒!(275頁) 

從這一幕我們看到了福斯塔夫的貪吃,但哈爾王子的激烈反應更是強調了福斯塔夫嗜酒的習慣,福斯塔夫的大腹便便和其吃喝習慣將其變成貪食好酒者,雖然其他角色對他總以食物作比喻,但劇中他卻堅持對酒的偏愛。

 

值得注意的是,劇中的酒不但和男性相關,更是與女性角色密不可分。野豬頭酒店經常出現的女性角色有兩人:快嘴桂嫂和妓女桃兒,兩人都與酒有著密切關聯。早期現代英格蘭的酒館一般不歡迎女性顧客,但許多酒館的老闆卻是女子,而且酒館中往往有女僕在此工作。如高英(L.Gowing)就通過17世紀法庭檔案記錄中酒館女僕蘇珊·李的案件,分析了酒館的女僕與男主人及其子的暖昧關係,探究由此產生的私生子問題、與女主人的矛盾等問題,從而揭示當時社會下層女性家庭生活和她們在社會結構中承擔的角色。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因此我們看到酒館裡出現的女性一般不喝酒,反而是售賣酒。實際上長期以來,英國本土的飲品是由發酵的麥芽和水釀製而成的「麥芽酒」(ale),釀製者是被稱作「酒婆」(ale-wife)的家庭婦女,她們中既有來自富裕家庭以此換取額外收入的,也有來自尋常或貧困人家藉此餬口的。《溫莎的風流娘兒們》中出現的快嘴桂嫂就列出了釀酒這項替東家幹活的項目:「我在替他洗衣裳、晾衣裳,釀酒烘麵包,擦銅器鐵器,燒肉沏茶,鋪床疊被。」

 

到14世紀早期,無論在城鎮還是鄉村,麥芽酒零售都已成為一項常見的經濟活動。受限於當時的運輸和貯藏技術,此種經營多是在每年農作物收穫之後,有了充足的釀製原料而進行的間歇行為。由於沒有專門的飲酒場所,平時僅以桶裝或罐裝的形式在自家房屋前零售,或者挨家挨戶地沿街叫賣。在人流量多的集市日,尤其在比較大的定期集市,大量鄰村居民或遠地商人蜂擁聚集,擺攤售賣酒水。

 

朱迪斯·班納特(Judith Bennett)指出,儘管中世紀時一般是女性釀造、售賣大部分麥芽酒,但隨著「更加資本化和工業化」的早期現代,她們漸漸變成了少數派。到1600年時,釀酒業特別是啤酒業已被男性支配,但「女性也並未完全被排除在飲料貿易之外……在村鎮等小地方她們依然在釀造和售賣舊式的麥芽酒」。

 

由於具備貨物管理、酒店經營和計算交涉等能力,酒店女掌柜常被描繪為異常機智的人物形象,而莎士比亞筆下的女掌柜則還具備寬厚及色情等特點。我們在《馴悍記》中發現了「瑪麗安·哈克特(Marian Hacket)——那個溫柯村(Wincot)賣酒的胖娘兒們」,

 

根據希爾巴德(G.R. Hibbard)的分析,莎士比亞腦海中存在著一位真實的酒店老闆娘/酒母:「此處提及的女人是一位真實人物,因為羅伯特·漢克特(Robert Hacket)的女兒薩拉(Sara)於1591年11月21日在奎頓教堂接受洗禮。」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叫花克裡斯朵夫斯賴以此作證說自己原本出身是個小販,而今改行成了補鍋匠。劇中賣酒的哈克特和野豬頭酒店的快嘴桂嫂一樣非常寬厚,容許斯賴掛欠了十四個便士的麥酒錢。快嘴桂嫂最先出現在《亨利四世(上篇)》中,福斯塔夫對太子提到:「你看我那酒店的老闆娘是不是一個嬌滴滴、香噴噴的娘兒們?」太子回應:「香得就跟海伯拉出的蜜一樣」(210頁)。此時桂嫂的丈夫雖未出場,但常被提到以回應男性角色對她的調戲,她將自己稱為「安分良民的妻子」(304頁)。正如辛格(Jyotsna Singh)指出那樣,桂嫂「反覆回擊福斯塔夫對其婦道的污衊,在尊重其高於自己社會地位的同時也強調了他的無賴品行及自己的高尚。」

 

當然,酒店的顧客形形色色,也包含上層階級,女店主桂嫂必須對他們表示尊重,同時也試圖維護旅店和自己的名聲。當福斯塔夫宣稱自己在酒店被盜後,桂嫂表明自己和丈夫都去尋找、打聽過,「你當我在店裡養著賊嗎?我哪兒都找了,哪兒都問了;我爺們兒也找了,也問了,連大人,帶小孩,帶傭人。我這店裡以前連半根頭髮都沒丟過」(301頁)。待哈爾王子上場後,福斯塔夫又抱怨:「這個店簡直成了窯子啦,連人的口袋都要掏」(303頁)

 

實際上桂嫂讓客人賒了大筆的帳,「約翰爵士,飯錢、平常喝的酒錢,借給你的錢,一共二十四鎊」(302頁)。然而罪犯並不是旅店員工,而是王子和皮託。相似的是《亨利四世(上篇)》中並未有任何證據表明野豬頭酒店是「骯髒的黑店(bawdy house)」。然而在《亨利四世(下篇)》中情況發生了變化,快嘴桂嫂稱自己是「可憐的無依靠的婦道人家」,童兒用巴道夫的紅臉開起了色情玩笑「我還當他在酒店女掌柜的新裙子上挖了兩個窟窿,從那裡面望著我呢!」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這或許是因為桂嫂和《亨利四世(上篇)》中的潘西夫人一樣在戰爭中失去了丈夫,只能在其男性顧客中出賣肉體尋找依靠。進一步而言,酒店中另一個女性角色妓女桃兒也是和酒息息相關。在《亨利四世(下篇)》第二幕第四景這一有關色情幽會場景中,桂嫂和桃兒上場討論桃兒的身體狀況:

桂嫂: 實在的,好妹妹,我覺得你這會兒的健忘真可以說是怪好的;你的脈絡跳得也是要多反常就多反常,你的臉色呢,不瞞你說,紅得就跟一朵玫瑰花似的,這是實話啦!可是,實在的,你剛才喝的加那列葡萄酒(canaries)太多了,那個酒往身子裡走的勁兒可兇著哪,你三句話還沒說完,它就能把你渾身的血都熱得香噴噴的。你現在覺得怎麼樣?

桃兒: 比剛才好點了。(咳嗽)哼!

桂嫂: 對呀,這個說得好;好心腸,金不換。(416—417頁)

 

桂嫂指出桃兒的身體異樣,可能是因為「喝了太多的加那列葡萄酒」,顯然桃兒是剛剛過度飲酒而嘔吐過。而且我們注意到桃兒稱呼福斯塔夫為「一個大桶」用以回復快嘴桂嫂對男女之間差異及性關係的傳統觀念: 

快嘴桂嫂: ……要受著點就該你受……人家全那麼說,女人不比男人,你是軟弱的器皿,中空的器皿。

桃兒: 軟弱的中空的器皿哪兒受得了這麼一大桶酒(Hogshed)的重量啊?他肚子裡灌的波爾多酒足夠商人裝一船的,你上哪兒也找不著一艘大貨船的艙裡塞得比他更結實。好了,我還說跟你有交情的,傑克……(418頁)

 

桂嫂話中的「大酒桶」指通常用來裝葡萄酒或啤酒的大桶,娜塔莉·維埃娜-格倫(Nathalie Vienne-Guerrin)就指出這個詞半是讚揚半是誤用,就像自相矛盾的讚頌一樣,從而將快嘴桂嫂提及的「軟弱的器皿」以「bear」「vessel」「stuffed」等詞彙從整個色情的含義中剝離,從而把福斯塔夫轉化為一個容器。

 

隨後福斯塔夫上場,當聽到桃兒生病後,他講到:「她這行姑娘們全是這樣」,並說「我們(男人)的病不是你傳的嗎?」將可能男女互相傳染性病的全部責任推給了女性。桃兒反駁了福斯塔夫的觀點,並以「鏈子首飾全給你」來譴責福斯塔夫的花言巧語(417頁)。正如斯坦利·威爾斯(Stanley Wells)指出那樣,桃兒在調笑福斯塔夫時的踉蹌醉酒是嚴肅的也是詼諧的,兩者的對話表明了對性病的暗示和擔憂。顯然此劇中的性暗示是莎士比亞同時代日益增長的對性病憂慮的反映。

 

16世紀的食譜作家安德魯·博德(Andrew Boorde)反對給年輕未婚女性葡萄酒喝:「喝葡萄酒讓年老男性和女性感到舒適,但無益於兒童和小姐,因為在德國沒有小姐喝葡萄酒,但她可以在結婚前喝水。」

 

葡萄酒被認為有提供熱量、暖和身體從而促進性慾的作用,因此不建議年輕未婚女子飲用。同時代另一位食譜作家威廉·沃恩(William Vaughan)也提醒大眾注意某些類型的葡萄酒如麝香葡萄酒、馬齊姆甜葡萄酒和混合葡萄酒等「僅僅使用於結了婚的人,因為它們增強某種力量」。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劇中桃兒是一位妓女,雖然喝葡萄酒的後果沒有其他女性那樣嚴重,但醉酒帶來的問題也是嚴重的。正如霍華德(Jean E. Howard)指出那樣,喝酒和性在桃兒這一酒店角色中結合尤為緊密,旅店是進行食物、飲品和性買賣的社會場所。

 

1602年一位德國旅客這樣記載:「英格蘭是女人的天堂,僕人的監獄,馬的地獄」,這裡「女性極為自由就像主人一樣,而可憐的馬勞動繁重」。另一位瑞士旅客託馬斯·普拉特(Thomas Platter)則記錄下英國女性的「生活之樂」:「她們以獲贈加糖甜酒為榮;倘若一位女性受邀,她會帶著三四個其他女性一道,喜氣洋洋一起乾杯。」

 

凱薩琳·阿諾德(Catharine Arnold)也指出倫敦的「愉悅英格蘭」既有豐盈的少婦舉起泛著泡沫的啤酒杯和殷勤的男子乾杯,也有莎士比亞筆下的桃兒和快嘴桂嫂那樣出賣身體的女性興高採烈地進行交易。雖然劇中的野豬頭酒店並不實際存在,但我們毫不懷疑它是16世紀後期倫敦眾多酒店的集合體,而劇中王子喝啤酒及桃色故事顯然也是真實存在的。

 

面向下層的啤酒館在莎士比亞時代迅速擴張

 

我們可以發現,《亨利四世》中出現了各種類型的酒,主要有麥芽酒、啤酒及葡萄酒,而售賣酒的地點既有客棧(the inn),也有酒店(the tavern)和啤酒館(the alehouse)。《理查二世》中王后在遇見被押往倫敦塔的理查時就比較了客棧和酒館:「你啊,你是古代的京城特洛伊廢墟的象徵——是昔日榮華的縮影,理查王的墓碑;可你不是理查王啊!你華麗的大廈怎會偏收留了愁眉苦臉的『哀怨』,讓得意的歡笑響徹在下等的酒店(alehouse)?」

 

這從側面體現出面向下層的啤酒館在莎士比亞時代迅速擴張,1577年英國對全國的客棧、酒店和啤酒館進行統一登記時,斯塔福德郡的啤酒館僅105個,但到1605年從季審法院取得執照的啤酒館就達736個,1618年上升到869個,1629年921個,1640年1090個。

 

16、17世紀英國的啤酒館的迅猛增長首先與啤酒製作技術的改進有關。中世紀英國的啤酒不加酒花,由發酵的麥芽、水和香料製作而成,這種酒被稱為「麥芽酒」(ale)。16世紀初啤酒花被引進英國,詩曰:「啤酒花、宗教改革、鯉魚和啤酒,同一年抵達英格蘭。」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添加了啤酒花的酒帶有啤酒的苦味和酒花的香味,顏色清亮而不易變質,這種近現代意義上的啤酒(beer)受到消費者熱捧。啤酒花還可以使麥芽的出酒率大大提高,一位生活在斯圖亞特王朝早期的作者稱,1蒲式耳麥芽只能產8加侖麥芽酒,但可產18加侖啤酒,結果使得啤酒的價格大大下跌,啤酒成為包括僱傭工人在內的普通人都能享用的大眾消費品。同時啤酒還有麻醉功效,可以使窮人忘記飢餓和煩惱,它可以「撫慰沉重和煩躁的心;它能使寡婦破涕為笑,忘卻失去丈夫的悲傷……它使飢者飽、寒者暖」。

 

儘管莎劇中的下層民眾如僕人、商人等,會喝一切可獲得的酒精飲料,但其中必包含啤酒或麥芽酒,如《維羅納二紳士》中斯皮德和朗斯計劃去酒館,「那兒五便士一杯酒,你可以買到五千個歡迎」,《馴悍記》中叫花賴斯「這輩子還沒喝過什麼白葡萄酒」,他要求「來一壺淡賣酒……再給我來一壺最淡的淡麥酒。」(310,314頁)而《亨利四世(下篇)》中巴道夫取笑童兒臉紅得像「給一小壺酒開了苞(意為喝了兩夸脫麥芽酒)」(407頁)

 

實際上正如莫裡森(Fynes Moryson)指出那樣,只有「鄉巴佬和粗漢子」才喝啤酒和麥芽酒。1600年出版的小冊子中加入了對喝酒的熱忱註解:「再見英格蘭,窮人一便士一壺麥酒——新鮮的麥酒、濃烈的麥酒、參差不齊世俗的麥酒、勇氣的麥酒、傳染的麥酒、鍊金術般神奇的麥酒。」威廉·哈裡森(William Harrison)也講到:「麥酒和啤酒讓人興奮,因此被稱為『瘋狗』、『天使的』食物、『龍的牛奶』、『扶牆走』、『大步跳』、『踢腿』等等。」

 

莎士比亞多次提到麥芽酒和酒館,一般而言麥芽酒和酒館與酗酒及危害社會行為同義。

 

葡萄酒在貴族中是最受歡迎的飲品,他們在談論啤酒和麥芽酒時常報以蔑視態度,很少喝這些下層民眾的飲料。如《亨利四世(上篇)》中飛將軍希望哈爾王子出意外,「巴不得要他遭逢什麼災難,我準會叫人用一壺燒酒(ale)毒死他」(229頁)。而《亨利四世(下篇)》中福斯塔夫稱巴道夫的臉是「琉息弗(魔鬼)的私廚,琉息弗在那裡別的事不幹,專門拿火烤酒鬼(maltworms)(431頁)。在《亨利五世》中,高厄奚落火槍「酒醉糊塗的腦子」(626頁),弗羅倫則講述亞歷山大大帝「憑著這幾盅酒和一股怒火」把他最好的朋友克萊特給殺了(676頁)。甚至哈爾王子也由於想喝小啤酒而感到羞愧:

太子: 你看我直想喝淡啤酒(small beer): 這是不是很不像話?

波因斯: 是啊,一個王太子的想法應該高尚一點,不該還記得這種淡薄無味的東西。

太子: 那麼說來,也許我的口味不是像我的出身一樣高貴,因為憑良心說,我現在確實記起那下流可憐的東西淡啤酒來。可是,咳,這些卑下的想法也著實使我厭倦了我這尊貴的身份。(404頁)

  

甚至部分下層人民也鄙視喝麥酒和啤酒,如《亨利六世(中篇)》凱德起義時宣布「喝淡啤酒是重罪」。《亨利四世(上篇)》中蓋茲山蔑視那些酒鬼,「別當我是跟那些地痞流氓、打悶棍兒的、吹鬍子瞪眼的青面酒鬼們往來的人」(236頁)。《亨利四世(下篇)》桃兒則罵火槍是「酒鬼」(bottle-ale rascal)(421頁),而在《亨利六世(中篇)》第二幕第三景中,我們可以看到霍納的鄰居都沒有選擇麥酒和啤酒:

  

鄰甲: 來,霍納鄰友,我敬你一杯西班牙酒(a cup of sack),不用害怕,你一定會打得很好的,鄰友。

鄰乙: 來,鄰友,我敬你一杯甜葡萄酒(a cup of charneco)

鄰丙: 這是一樽加料烈性啤酒(a pot of good double beer),鄰友,喝吧,不用害怕你的那個徒弟。(2.3.64209頁)

  

而《亨利四世(下篇)》中福斯塔夫在長篇大論中表達了對葡萄酒的愛和對小啤酒的輕視:

 

「說真的,這位年紀輕輕冷冰冰的孩子可不喜歡我;想叫他笑一笑嗎?辦不到。不過這也不稀奇,因為他根本不喝酒(drinks no wine)。這些穩重的孩子們從來就不會有什麼出息,因為淡而無味的飲料(thin drink)把他們的血都變得涼透了;再加上頓頓吃魚,結果就害上了一種男性的經期失調,外帶上貧血病;等他們娶了老婆,也只能生小妞兒。他們大多數都是些傻蛋和包;要不是仗著酒把血液燃燒起來,我們有些人也會變成那樣的。」

 

實際上在都鐸時期的上層人士看來,啤酒館的增加意味著怠惰的下層民眾聚會、飲酒增加,以及更多浪費時間和錢財。1616年6月20日,詹姆斯一世在星室法庭的著名演說中抱怨該國「啤酒館泛濫」,它們是「墮落的流浪漢、無業游民和身強力壯的懶漢的出沒之處和棲身之地」,他要求「關閉所有有惡名的啤酒館」。


《亨利四世》(第二部分)劇照。

  

彼得·克拉克認為啤酒館是「窮人為窮人開的」,是社會下層人聚集的場所,它們往往同酗酒、犯罪和不道德行為相聯繫,因此被那時人們看成是社會下層人顛覆現存社會秩序的指揮中心。

 

基思·賴特森也認為,啤酒館問題是由多種因素引起的,包括當時人對社會秩序的擔心,對窮人態度的變化,以及新教對酗酒及與羅馬天主教有關的傳統社交活動的敵視等。

 

因此我們毫不奇怪莎士比亞筆下的盜賊、不法分子都出現在酒店,他們酗酒、打架鬥毆,太子在酒店混跡後能「把最低下的調子彈出來」,甚至「跟那批酒保拜了把子,每個人的小名都叫得出: 湯姆,狄克,法蘭西斯」,從而把對地下世界的「門路都精通了」(249頁)。顯然酒與酒館擾亂了社會階級秩序。

 

16世紀麥芽酒慢慢變成了過時的飲品

  

進一步而言,酒的品類與國族問題相關。在莎士比亞戲劇中,來自低地國家的弗蘭德人和荷蘭人常被認為是酗酒者及油膩食物的愛好者。在《溫莎的風流娘兒們》中,裴琪在福斯塔夫不在場時稱呼其為「弗蘭芒醉鬼」(346頁)。費什(Joshua B. Fisher)就指出,16、17世紀的英格蘭,在對食物的呈現和消費,與英國禮儀及國族身份之間,展現出矛盾態度。一方面,英國人敞開胸懷接受那些多是進口的奢侈品以彰顯英國在國際舞臺上富裕、強盛的形象;另一方面,排外情緒及對國外的腐化墮落、享樂主義導致對鋪張浪費的抨擊。

 

英國有釀酒、飲酒的悠久歷史,尤其16世紀啤酒花開始在英國大規模種植以來,啤酒已經融入英國民族特性之中。其不僅成為民眾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飲料,而且被稱為「國民飲品」(national drink),成為英國人將自己與喝葡萄酒的法國人區別開來的一個標誌。但是英國最初的國民飲品是麥芽酒,莉莎·皮卡德(Liza Picard)就指出:「1574年,倫敦城中依然有58位麥芽酒釀造商和33位啤酒釀造商,而啤酒則逐漸取代麥酒成為了國民飲料」。

 

正如歷史學家彼得·克拉克(Peter Clark)指出那樣,啤酒和麥芽酒是水的安全替代之物的觀點「特別在城鎮中變得越來越讓人質疑,因為這種觀念是由人口增長導致的日益惡化的環境衛生所帶來的。」

 

16世紀啤酒的日益普及意味著麥芽酒慢慢變成了過時的飲品,有關國族的套話和固定觀念也在飲料中有所擴展。同時代的飲食作家安德魯·博德特別警告了國族身份,他認為「麥芽酒是英國人的天然飲料」,並指責「外國」飲料啤酒「是最近……英格蘭人多數飲用且損害了很多英國人健康(的飲品)。」

 

由於釀造啤酒所用的啤酒花通常為進口之物,且釀造者為弗蘭德移民,因此啤酒帶有異國屬性。在莎士比亞的《亨利五世》中,童兒在法國戰場上除了思鄉外,最想的是就是英國麥芽酒:「但願我這會兒是在倫敦的酒店(alehouse)裡!我願意拿我一世英名去跟一壺酒(a port of ale)和眼前的平安交換。」(605頁)

 

而葡萄酒是昂貴的、遠離普通大眾生活的飲品,儘管託馬斯·柯甘(Thomas Cogan)認為喝葡萄酒比麥芽酒更容易爛醉,但飲食作家一般認為它比啤酒和麥芽酒更好。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福斯塔夫所偏愛的白葡萄酒/甜酒(sack)是一種加強版葡萄酒,乃是從西班牙和加那利群島進口,白葡萄酒通常比較幹,而英國人常在售賣前往其中加入糖增加甜味,福斯塔夫對白葡萄酒過度的欲望解釋了為何他在《亨利四世(上篇)》中被波因斯稱為「喝甜酒加糖的約翰爵士(sack-and-sugar Jack)(213頁)。福斯塔夫的話中也談到了白葡萄酒的好處,認為它帶來熱量和勇氣(477頁)。他的觀點顯然是對博德的回應,因為博德指出葡萄酒「製造好的血液,讓大腦及身體舒適,喚起激情、產生熱能、抵抗抑鬱及憂傷」。

 

同時飲食書也傾向贊同喝葡萄酒的好處,福斯塔夫在結尾的陳述中指出,如果他有兒子他將「教給他們的頭一個世俗的道理就是禁絕一切淡薄的飲料,專心一志地喝酒」(478頁)。與福斯塔夫一樣,同時代的託馬斯·艾略特(Thomas Elyot)也更喜歡葡萄酒:「吾以為,葡萄酒遠超麥芽酒及啤酒,因後兩者缺乏熱量和水汽。適度飲之,可增加人體熱量和水分。同樣啤酒、麥芽酒過量飲用時比葡萄酒產更多廢液並影響性情。」

 

但是在談到蓋倫醫學知識時,他警告「年輕人只需喝一點葡萄酒,否則會輕易導致憤怒、色慾及靈魂中被稱為非理性部分,會帶來麻木和遲鈍」。同樣沃特·巴列伊(Walter Baley)也注意到葡萄酒有利於「保護視力……因葡萄酒水汽是乾性的……能夠減輕不快和抑鬱」,但同樣認為「葡萄酒對眼睛的某些效果是被禁止的」。

 

沃恩讚揚了白葡萄酒,認為「清晨快速飲用有清肺之效: 用紅洋蔥一道飲用,它會快速到達膀胱,消除結石」。但如果是像暴食的福斯塔夫那樣將沒有效果:「脹腹時飲用則損害身體,破壞肉的分解。」他同樣提出警告,福斯塔夫最愛的白葡萄酒「會導致肥胖和茫然」,特別告誡年輕人,讚揚了約翰王子(Prince John)選擇的飲料是明智之舉。他認為甜酒「應在飯前飲用……以刺激食慾、愉悅精神」。

 

這點對於不斷吃喝的福斯塔夫不適用。沃恩和福斯塔夫不一樣,他對啤酒尤為忠實:「啤酒由上乘麥芽製成,經過良好釀造,既不新也不陳,滋潤身體,快速排出。夏天尤為被人們喜愛,整體上有益健康: 因其含有麥芽,除滋養身體外,啤酒花也具有某種醫學特徵。」

 

莎士比亞筆下的福斯塔夫顯然符合沃恩的描述,但將福斯塔夫和葡萄酒結合也體現出英國人的飲食身份。首先,甜酒是從西班牙和加那利群島進口之物,其品種多樣(如有Malaga, Palm, Jerez or Sherry),酒的名稱顯示了它們的外國屬性和產地。然而,甜酒自1587年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在西班牙港口加的斯偷襲劫掠西班牙艦隊後,便被視為特殊的國族主義飲品。在這一次行動中,德雷克獲得了原本供給無敵艦隊的2900大桶雪利酒(原產自西班牙南部的烈性葡萄酒),由此喝甜酒成為一種愛國的行為。而隨後英國打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更是鞏固了甜酒和英國強大國力的國族主義關聯。

 

福斯塔夫在《亨利四世(下篇)》中強調了酒激發活力的本質,這種效果不單對哈爾王子等個人有益,增強英國國族力量也不無裨益:

 

這就是為什麼緣故亨利太子那麼勇敢善戰;因為他雖然從父親那兒天然傳來一股冷血,可是他拿它就當幹硬枯瘠不長莊稼的土地一樣,用盡苦心地下肥料、保養、耕種,喝了不知多少白葡萄酒(sherris)來灌溉它,歸終他果然變得非常火熱勇敢了。即使我有一千個兒子,我要教給他們的頭一個世俗的道理就是禁絕一切淡薄的飲料,專心致志地喝酒(sack)(478頁)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正如約書亞·費雪(Joshua B. Fisher)指出,過度飲酒從不得體的惡習變成了對自我和國家民族而言都高貴的美德。

 

福斯塔夫與酒的聯繫抑制了英格蘭對國族自我確認的渴求,同時也滿足了觀眾希望經由喜劇場景認識到放縱飲酒的危害的爭議性討論。但是將甜酒與英格蘭關聯的認同並未根除長久以來英國人對包括葡萄酒在內的國外進口食物的敵視。毫無疑問,甜酒在此處變成和飲食相關的廣義連接部分,即強調了福斯塔夫和通過食物、飲料展現內聚英國性的緊密關係。

 

莎士比亞時代的倫敦,公共戲劇是一種全新的商業娛樂形式,面向社會各個階層。觀眾付錢進場後主要的活動就是吃喝,由於沒有現代意義的酒吧和門廊,小販們會進入劇場,兜售堅果、水果、啤酒,以及麥芽酒這些可以就地享用的吃食。如瑞士遊客託馬斯普萊特記述了1599年到環球劇院的經歷:「場間有小食酒漿巡售,如願破鈔,自可提神。」

 

進一步說正如安德魯·格爾(Andrew Gurr)指出,瓶裝的麥芽酒在露天劇場表演戲劇時是戲迷們常見的飲料,甚至環球劇院1613年失火,整個劇院夷為平地,當時一個男人身上的褲子燒起來,就是用麥芽酒撲滅的。

 

傑維斯·馬卡姆(Gervase Markham)也注意到好的英國主婦「在提供麵包和飲品前會加入蜂蜜」,飲料的供給遠超麵包,他甚至給出了主婦們如何在廚房釀造啤酒和麥芽酒的建議。

 

進一步而言,莎士比亞曾按照同時代著名劇團經紀人和酒館主詹姆斯·伯比奇的建議,在《溫莎的風流娘們兒》一劇中把主角福斯塔夫塑造成一個酒館中常見的愛吹牛的下層冒險家,還按照觀眾的喜好修改劇本中的臺詞,讓情節適合酒館裡取樂的需要,變得「更粗俗和熱鬧」。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劇照。

  

由此可見,酒在莎士比亞時代的受歡迎程度遠遠超出舞臺的想像,莎士比亞筆下和酒相關的人物角色不單單涉及到性與性別,同時也表現出英國社會轉型時期階級秩序的不穩定性,我們可以看到酒館及麥芽酒(與啤酒和葡萄酒相對立)常常於社會底層相聯繫,女掌柜因此常被清教徒視為顛覆和失序的幫兇,而大眾對待麥酒、啤酒和葡萄酒的複雜矛盾態度更是展現出英國國族塑造過程中的不確定性。

 

本文節選自《城市歷史與城市史(第21輯)》,較原文有刪節修改,小標題為編者所加,非原文所有。已獲得出版社授權刊發。

作者丨胡鵬(四川外國語大學副教授、莎士比亞研究所研究員)

摘編丨何安安

編輯丨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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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正的莎士比亞到底是誰
    別誤解,這不是說莎士比亞的成就超過李白、杜甫、曹雪芹、羅貫中加起來,而是在各自文學史上的相對地位。但莎士比亞到底是誰,人們並不清楚。 威廉·莎士比亞出生在Stratford-Upon-Avon。不知道英國有多少個Stratford,但加一個Upon-Avon就是「埃汶河上」的意思,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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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娛樂至死》和《淺薄》的鐵桿粉絲許知遠,採訪馬東時,質問這位網際網路時代的娛樂新貴:你覺得英國人看莎士比亞戲劇的娛樂,跟現在人看《奇葩說》,這種娛樂是沒有高下之分?許知遠希望馬東老實承認,在莎士比亞這種高雅精緻的內容面前,他做的《奇葩說》是低俗的,並且應該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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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來自於北京大學藝術學院,北京大學美學和美育研究中心顧春芳教授,原題為《瘟疫中的莎士比亞》。災難和考驗歷來是文學敘事的重要內容和主題。多種形式的災難和考驗,則是莎士比亞戲劇中經常呈現的內容。瘟疫是一種特殊而可怕的災難,莎士比亞在多個劇本中都描寫了瘟疫的場面。
  • 東西文化的藝術智慧
    現在,讀到張溦編著的《湯顯祖和莎士比亞走進了朋友圈》,從中可感受到東西文化的藝術智慧。  四百多年前,湯顯祖與莎士比亞是同時代的大劇作家,也是東西方戲劇藝術的代表人物。他們兩人,一個受教於江西臨川的家塾,另一個成長於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彼此不知對方之存在。但近代以來,兩人跨時空的「握手」其實並不新鮮。
  • 杯中酒,酒中杯,酒杯藝術
    酒,它是一個變化多端的水精靈,讓很多人解放天性,沉迷的無法自拔的特殊存在,它熾熱似火,冷酷象冰;它柔軟如錦緞,鋒利似鋼刀;它可敬可泣,該殺該戮;它能叫人超脫曠達,才華橫溢,放蕩無常;它能叫人忘卻人世的痛苦憂愁和煩惱到絕對自由的時空中盡情翱翔;它經常能叫人肆行無忌,勇敢地沉淪到深淵的最底處
  • 翻譯辜正坤:一味鼓吹莎士比亞不是明智做法
    在世界文學的廣袤星空中,莎士比亞是一顆格外耀眼的恆星。這顆恆星持續綻放著奪目的光芒,發揮著它巨大的吸引力,許許多多的行星圍繞著它運轉。英國詩人本·瓊生曾盛讚莎士比亞為「時代的靈魂」,他「不屬於一個時代,而屬於所有的時代」。誠哉斯言。
  • 1830年籤下合同半年出書,剃陰陽頭拒見好友,被稱法國莎士比亞
    1830年籤下合同半年出書,剃陰陽頭拒見好友,被稱法國莎士比亞跟這座偉大建築的命運相同的是,雨果的小說《巴黎聖母院》也有一個悲壯的故事。眾所周知,雨果被譽為「法蘭西的莎士比亞」,不僅僅是他在少年時代,就驚現出寫作天賦。
  • 晚年的託爾斯泰為何會對莎士比亞極力批評,他的評價公允嗎?
    在託爾斯泰看來,《李爾王》中人物的矛盾衝突極不合理:「不是本乎事件的自然進程,不是本乎性格,而是出於作者十分任意的安排……他的境遇的全部悲劇性卻是由此造成的。」相對而言,託爾斯泰認為原劇卻「合理」得多。但這個判斷未免難以令人信服。悲劇的發生,必有根源,卻未必都有符合理性的理由。
  • 日本紋身:從異端到文化潮流的蛻變,「穿」在身上的入墨藝術
    著名的紋身大師千代,就在日本東京藝術學院接受過專門的繪畫訓練,後來他突破了原先紋身的桎梏,在人的身上使用大規模的繪畫製造出美輪美奐的紋身圖案,被稱為紋身界的莎士比亞。十九世紀以後,紋身再也不是特殊階級或者特殊職業身份的人才會刻的了,狂熱追求文人的人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狂熱到在某些職業中如果身上沒有紋身就會被人瞧不起。
  • 日本紋身:從異端到文化潮流的蛻變,「穿」在身上的入墨藝術
    在原始社會尤其是新石器時代之後,紋身首次出現實在埃及和中國,最開始的時候,紋身是被看做是社會地位和財富的象徵,後來逐漸演變成為一種標誌和裝飾物,甚至充當了一些具有宗教性質組織的吉祥物。紋身在埃及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四千多年前,在埃及金字塔中存放的那些木乃伊的身上,就已經有刻上紋身的方式來劃分等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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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紀念莎士比亞逝世400周年,這一年來優家薈已經組織了多場「莎翁」主題的活動,臨近年底,滿滿的聚會邀請,為此我們特別邀請到優家薈的時尚會長謝麗君老師,教大家如何穿出最氣質、最莎士比亞的搭配,趕緊來看看吧~【時間】2016年11月29日【地點】wolee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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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是一個充滿神秘色彩的宗教國度,我們很難想像,印度會有豔欲主義的文化傳統。這正如馬克思所說,印度的宗教「既是縱慾享樂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義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印度文化中的禁慾和縱慾,就像是同一硬幣的兩面一樣不可或缺。印度藝術,表現性愛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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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16世紀末,倫敦處於都鐸王朝最後一位君主「伊莉莎白一世」統治下,伊莉莎白時代(1558-1603)常被歷史學者描繪為英國歷史的黃金時代,也是英國詩歌和話劇的黃金時代,湧現了莎士比亞、斯賓塞、弗朗西斯·培根等文學家。當時,書寫倫敦是一種時尚,他們的筆下朝臣、商人、工匠,妓女、乞丐和扒手構成了一座充滿想像力的城市。塞繆爾·詹森曾說:「任何有文化的人都不會願意離開倫敦。
  • 酒心巧克力中的酒到底是什麼酒?
    酒心巧克力,多為圓錐形,最外層是巧克力殼,中間是糖做的硬殼,最裡面有液體酒。當美味的酒和醇厚的巧克力相遇,兩者絕妙地融合在一起,就誕生了深受歡迎的酒心巧克力。但也免不了好奇:酒心巧克力中的酒到底是什麼酒?下圖為做巧克力常用到的酒。
  • 大正時代:都市「浪漫」如何在日本風起
    此外,他還介紹了西洋人經常飲用的紅葡萄酒、雪利酒以及待客時和慶賀時喝的香檳酒等,尤其還介紹了啤酒,他在書中用的是漢字詞語「麥酒」(《福澤諭吉全集》第2卷,巖波書店1969年,第200~201頁)。住宅有「文化」:現代都市的勃興現代都市的形成,差不多是現代生活成立的前提。東京在江戶時代,就號稱人口達到了近百萬(據帝國統計年鑑,1882年東京人口為98萬多人),但幾乎不具有現代都市的核心要素——城內沒有公共運輸,沒有現代照明,沒有自來水,沒有現代通信手段。中國的現代都市格局基本上都是在外國人主導的租界內形成,日本與此情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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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在眾聲喧譁的網際網路時代,海量的信息像浪潮一般,陣陣向我們湧來。面對各種難辨真偽的事件和莫衷一是的討論,我們時常迷失其中,甚至感到焦慮。置身於一個碎片化時代,被裹挾在不確定情緒中,許多人的思考變得不再完整和深刻。 如何學會客觀、冷靜地思考和判斷,顯得尤為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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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他還介紹了西洋人經常飲用的紅葡萄酒、雪利酒以及待客時和慶賀時喝的香檳酒等,尤其還介紹了啤酒,他在書中用的是漢字詞語「麥酒」(《福澤諭吉全集》第2卷,巖波書店1969年,第200~201頁)。住宅有「文化」:現代都市的勃興現代都市的形成,差不多是現代生活成立的前提。東京在江戶時代,就號稱人口達到了近百萬(據帝國統計年鑑,1882年東京人口為98萬多人),但幾乎不具有現代都市的核心要素——城內沒有公共運輸,沒有現代照明,沒有自來水,沒有現代通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