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
遠不止「能買VS不能買」這麼簡單
近日,自然資源部近日下發文件,明確表態,小產權房等不能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緊接著,廣州落實國家的政策,祭出了三條紅線:
小產權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這幾天,媒體鋪天蓋地地報導,小產權房徹底涼了,小產權房被叛了「死刑」,買了小產權房就「砸在手裡」了。首先亮明觀點,由於產權的缺陷,原則上不建議買小產權房。不過,正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國家的這個政策,遠不止「能買VS不能買」這麼簡單,要看清楚政策潛藏的東西,這對我們判斷政策的初衷和效果,甚至分析整個樓市,都有非同小可的意義
其實,小產權房,嚴厲打壓、「不能轉正」,一直是國家的基本態度,從來沒有改變。但是,類似深圳和廣州等珠三角城市,過去十幾年小產權房規模不斷增加。即便政策高壓、每年有拆違任務(網上有很多圖片,說今天政府又拆了哪裡的小產權房,以儆效尤),但是廣州目前有400多萬套小產權房,深圳有500多萬套小產權房,佔存量住房的比例,都達到了50%以上。
大家都知道,過去十幾年是樓市狂飆突進最猛的十幾年,小產權房能佔到存量住房的一半,意味著她也在靜悄悄演繹著自己的繁榮(即便政策不待見)。可見,政府推動的城市化路徑,與市場推動的城市化路徑,並行不悖。就像調控打壓下,樓市一樣繁榮,小產權房也有極強的生命力。
2nd
小產權房,一個極其特殊的物業
首先,這裡分析一下,小產權房的幾個特徵,然後看看它是怎麼來的,然後才能知道未來會怎麼走向。小產權房,有幾個特徵(以深圳為例):
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宅基地或集體建設用地上都有。
小產權房有合法邊界。一般,農民在自家的宅基地只建一棟,政府承認的面積不超過480平米(4層*120平米,以深圳為例)。但是,農民會加建或擴建,超過480平米的,就成了違法建築(也是小產權房);即便沒有超過480平米,但賣給了城裡人,也叫小產權房,也是不合法的,也不會給登記的。但是,若賣給村集體的人,就不叫小產權房了,它是合法的。
大多數是違法建築。符合一戶一棟(不超過480平米)的,是合法建築,超過的就是違法建築。這些年,房價上漲快,城裡人知道炒房,農民也不傻,他們建了很多違法建築。
小產權房怎麼來的?小產權房的規模是怎麼變大的?
1、城市擴張快,沒有財力對被徵地農民及時、足額補償。於是,繞開集體土地,擴展城市邊界,出現了「城市裡的村莊」。2、農民沒有變成市民(因為沒有社保、沒有工作,或只會種莊稼),只好種房子。
3、恰好,大量人口遷入城市,沒有住的地方,或房價太高而買不起,就租農民的房子。
4、一戶一棟不夠了,加上房價上漲刺激,農民加建、擴建房子,就出現了握手樓。
5、城市化摧枯拉朽,村集體傳統業務瓦解,也只好建統建樓(村集體的小產權房,區別於村民宅基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或者搞工業園區(「村村點火、戶戶冒煙」)。
6、城市商品房價格越來越高,仙及雞犬,農民覺得房子要漲價,也開始建建設更多的小產權房。但沒有錢加建、擴建,也沒有能力建設,就聯合開發商(一般是包工頭)一起來建設,有一部分就要拿出來賣。
7、市民買不起商品房,見到有「兜售」小產權房的,就買小產權房。
3rd
小產權房,為何屢禁不止?
政策說了,小產權房是違法的,近些年確實也拆了很多,但如果計算「累計新增-累計拆除」,很多地方依舊無視法律,仍然在建小產權房。反而,如果回顧過去的小產權房政策,就會發現,很多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存在僥倖心理:一是認為政府雖然在不斷加壓,但是先小後大;二是認為大家都建,罰不責眾;三是認為政府會既往不咎,罰款確認(贖買)。所以,凡是膽兒大的農民,一開始加建、擴建了很多,儘管被確認為違法,但後來罰點錢,也就沒多大事了。這給大家一個信號,餓死膽小的,趕早的都沒事,大家都幹就沒事。歷來小產權房一般都是農村集資自建的,這在政策上不合規也不合法,所以政府干預是必然的。隨著城市規劃更趨向合理、科學,小產權房隨時都面臨被拆被拆的風險。不過,針對小產權房的整改,政府面臨的困境也不少。比如,城市化一開始時,補償無法及時到位,這會引發村民或者已購小產權房的業主的一些抗性。
事實上,避開了和農民、村集體直接談判,客觀上縱容了農民「種房子」,或者說默許農民靠種房子生存和發展,有時候或許能代替政府對農民市民化的成本補償,但這並不是長遠之計。你想,這個時候,原來已經種下的房子(大多是是違法的),拆起來並不容易,政府需要考慮很多層面的影響。再說了,現在房價這麼高,城市生活壓力這麼重,再去拆的話,不管是欠帳的補償,還是拆遷的費用,或市場的預期,都讓成本高得嚇人。所以,大家看到,廣州和深圳拆遷成本居高不下,某某村拆遷,動不動就誕生多少個「億萬富翁」。現在,國家強調「穩房價」,高房價還要徘徊,對於新市民安居,小產權房就重要了。筆者之前寫過文章,《深圳「低成本」是怎麼煉成的?》。其中就指出,深圳一半房屋是區位好、價格低廉的「保障房」,深圳的競爭力能不強嗎?
4th
沒有紅本,仍然有人趨之若鶩
其實,廣州、深圳乃至珠三角都一樣,之所以成為人口流入最多的區域,就在於有海綿一樣的小產權房,隨時可以供出來一大批低成本的住房。經過十多年的城市更新,這些房子拆的差不多了。而且,越拆房價越高、普通人越難以安居了。所以,廣州和深圳,現在的主導思想是不拆了,搞綜合整治,發揮其積極作用,未來可能將是珠三角最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不過,隨著城市的發展,農民推進的城鎮化路徑,與政府推進的城鎮化路徑,終究還是要齊頭並進。
很多小產權房,目前留下來且佔據了城市比較核心的位置,給了一些人一種購買從眾心理,認為大家買肯定沒事。關於這點,大家一點要明確:確權(發紅本)就別指望了,但若自己住,也許短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也有人想買,私下裡交易也很多,這個風險一定要去評估。雖然經過綜合整治,這些房子儘管違法,但未來可能短期不會拆了,環境也還會變好,但是筆者不鼓勵大家去買、去投資……
最後,再回到一開始,和大家講講,為何國家和廣州市要出這個政策,這是因為,按照國家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要求,2020年底要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近期,社會上有傳言稱,借這個登記的機會,小產權房是否會「轉正」?這還有待進一步商榷,筆者不敢妄加評論。大家想想,如果可以轉正的話,70億平米左右的小產權房,規模是商品房的近1/3,這豈不是高房價頭上的「達摩利斯之劍」。所以,自然要告誡一下,別指望登記來轉正了。另外,未來大城市都要舊改了,重申不能轉正,舊改成本也會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