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究竟是為了什麼?
隨著年歲的增長,大多數人不可避免地會思考這個問題。梁漱溟在《人生的意義》一文裡談道,人生談不上有目的。人生是自然而然存在的。
人之有生,正如萬物一樣是自然而生的。天雨、水流、鶯飛、草長,都順其自然,並無目的。我未曾知道,而已經有了我。此時再追問「人生果為何來?」或「我為何來?」已是晚了。
因此,人生沒有必要漫談目的。但是人生,是有意義的。作為人生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如何看待工作的意義,成為現代人面臨的首要問題。
談及工作的意義,應當將其置於人生的意義去談。
普遍意義上而言,工作是活著的方式。人生來不是為了活著,活著本來就是人生的一部分,因此不可將二者割離。只有在探討活著的意義下,才能更確切地知道工作的意義。
在這樣的框架下,工作的意義主要有兩方面:
對於「大家」的意義。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人與人之間狹義上的關係與廣義上的關係,構成了社會。對於社會而言,每一個人的勞動究其本質,都是為共同推動社會進步所為,構成人們常說的「歷史的進程」。只不過在歷史的每一個節點,湧現出的意義不一樣。例如歷史長河中出現的偉大科學家們,政治家們等等,他們的工作或許在某時間極大推動了社會的進步,但是究其本質。仍然是他們的工作。每一個人的工作都是有意義的,只不過是呈現的效果是顯性還是隱性罷了。
對於「小家」的意義。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工作之於小家庭的意義極其重大,這毋庸置疑。只有工作,家庭才有經濟支撐,生活才能持續。個人工作的意義更多的是放在這個層面上去討論,最理想的狀態是自己的工作既能支撐家庭發展,又最大效用地發揮了自身的天賦與資源。注意,是最大效用。什麼是最大效用地發揮了自身的天賦呢?那就是儘可能最大效率地提高你的生產力,做你愛做的事,將你的智慧與活力注入其中,你的勞動成果讓你活得更好,也可為人類社會發展留下星點痕跡。
其中,創造,是你工作的靈魂。創造,也決定了你的工作價值大小。在這個講求效率的社會,你的勞作是否能輕而易舉地被自動化替代?你是否敢於創新?你創新的成果是否直接或者間接推動了公司的發展?
梁漱溟曾經說過:
人生的意義在於創造!因為人類會用心思,而其他一切生物大都不會用心思,所以人類會創造。要是不用心思便辜負了人生,不創造便枉生了一世。
個人的小創造也許不值一提,但全人類的聯手創造,就是人類的歷史與文明。只有站在更高角度去理解工作的意義,才能創造出自身的價值與影響力。
工作就是創造的一種手段。工作不是為了謀生,工作本身就是生活。協調好工作與自我,家庭的關係,是每一個人的必修課。
沒有必要單純為了「996」而996,想清楚為什麼996,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