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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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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20年,直播帶貨頻頻上熱搜。李佳琦、薇婭記錄一再被打破,電商大佬、企業家、各縣市長等紛紛出圈,明星們更是參與到這場狂歡之中。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絡零售部主任、高級分析師莫岱青表示,受疫情影響,今年的直播帶貨「火」出了新高度。淘寶、京東、快手、抖音,以及眾多線下商家的紛紛入局,加快了直播帶貨的發展速度。然而,直播帶貨大爆發下,亂象頻出,各種「翻車」事件不斷發生。網經社(100EC.CN)長期跟蹤直播電商行業,以下為我們對2020年直播帶貨十大「翻車」事件進行盤點。
「翻車」事件一:辛巴團隊賣糖水燕窩被罰 個人帳號封停
2020年11月5日,某短視頻平臺上一條質疑辛巴團隊所售燕窩的視頻突然火了,視頻中小何(化名)吐槽在直播中買到的即食燕窩像糖水一樣,沒什麼固體。此前辛巴團隊的主播時大漂亮曾於10月25日在直播間推廣這款即食燕窩產品。據了解,該產品涉及訂單共57820單,成交價1549萬餘元。
網經社註:圖片採集自網絡
此視頻一經發出,小何便遭到了辛巴粉絲的抨擊。辛巴本人更是在直播間連開數罐該燕窩產品回應,稱對方是敲詐、誹謗,「傾家蕩產也要告這些人。」
11月16日,該燕窩產品品牌方也作出回應,稱此次發出的產品均為合格正品,將追究相關人員造謠誹謗的法律責任。
11月19日,「職業打假人」王海發布檢測報告,稱辛巴團隊所售燕窩產品中蛋白質和胺基酸的含量為0,且作為真燕窩重要指標之一的唾液酸只含0.014%。
面對多方質疑和輿論轟炸,11月27日,辛巴發道歉信回應,表示確實存在誇大宣傳,願意退一賠三賠付消費者,預計共需賠付6198萬餘元。據報導,不少違法分子自稱是「辛選客服」趁機詐騙,截至12月中旬,被騙者已達到53人,被騙金額幾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粉絲紛紛希望辛巴團隊能給出一個說法,但始終未得到正面回應。
12月23日晚間,快手電商發布了辛巴燕窩事件的官方處罰結果,辛巴個人帳號被封停60天。同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情況」,調查處理情況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翻車」事件二:羅永浩交個朋友直播間承認所售羊毛衫為假貨
12月15日,羅永浩直播帶貨微博「交個朋友」發布《關於11月28日交個朋友直播間所銷售「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為假貨的聲明》,承認所售出部分羊毛衫為假貨。
網經社註:圖片採集自微博
聲明中提到,日前有消費者表示在「交個朋友直播間」購買的「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不是純羊毛,是假貨。「交個朋友」從消費者手中回收了五件羊毛衫,分別送至兩家專業機構檢測。15日下午,其中一家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顯示,送檢產品為非羊毛製品。
「交個朋友」稱,羊毛衫供貨來自渠道貿易商成都淘立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其供貨方為上海囿尋科技有限公司和桐鄉市騰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述兩家供貨公司涉嫌偽造文書、涉嫌偽造假冒偽劣商品、涉嫌蓄意欺詐。「交個朋友」將和渠道貿易商成都淘立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一起馬上向公安機關報案。
對於售後措施,「交個朋友」稱,將在向供應商維權的同時,先行向購買到假羊毛衫的消費者代為進行三倍賠付。客服人員將在未來一周內,陸續聯繫購買該商品的兩萬多名消費者辦理賠付。
「翻車」事件三:黃聖依收10萬元坑位費 只賣掉了五個保溫杯
12月8日,有媒體爆料某直播代運營平臺 「花10萬坑位費找黃聖依直播,才賣出去5個保溫杯」。該代理人還吐槽黃聖依不敬業:本該7點開始直播,黃聖依8點才到,而且播了半小時就離場。
該代理人表示,黃聖依直播方的招商——北京星火無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火無限」)在合約中承諾的ROI(投資回報比)是1比3,達不到就得按比例退款。也就是說,10萬坑位費至少要賣出30萬的銷售額,而黃聖依這場實際5個保溫杯的銷售額才695元。
經過交涉,星火無限發函承諾會在12月2日前退款,但至今未兌現。這也意味著,代理公司得自己承擔賠品牌方的錢。
「翻車」事件四:楊坤帶貨122萬 實際成交4萬 招商方稱楊坤刷單
11月8日,楊坤在自己的直播間進行帶貨直播,這天他共售賣40樣產品,包括羽絨服、面膜等等各樣的物品。
11月25日晚,據財經報導稱,楊坤在上半年的直播帶貨榜單中,首秀便創下1451萬元的銷售額,排行榜單第二名的好成績。
為了當上楊坤的帶貨嘉賓,三家商家給出的坑位費從10萬到13.5萬不等,其中一家還給出了楊坤銷售額20%的佣金。
但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滿心期待的直播帶來的並不是銷售奇蹟,而是大面積的「翻車現場」:
有的商家稱收回坑費需要3500單,最後只賣出了180單,3萬多元;99元一盒的面膜銷售了1.8萬元,但退款近4000元;有的雖然銷售額很好,但是在後兩天退款開始直追銷售額,也就是幾乎90%都有退款的情況。另一個更讓商家震驚。他花了12萬元的坑位費,當天總銷量120萬元,但沒想到過了一天就大量退款了,退款110多萬元,留下來的銷售額只有4萬元。
「翻車」事件五:吳曉波帶貨「神話破滅」 承認直播「翻車」
6月29日晚,知名財經作家吳曉波在淘寶直播「新國貨首發」專場,完成了自己的淘寶直播首秀。根據優達人、知瓜和小葫蘆等第三方平臺的統計,觀看人次830萬、最高同時在線4萬,客單價695元,交易金額2200多萬元(後來發的戰報,把定金換算成商品售價,「引導交易額」成了5000多萬元)。
網經社註:圖片採集自淘寶直播
7月9日晚,某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戳破明星直播泡沫:90萬人觀看直播成交不到10單,誰在「裸泳」》質疑明星帶貨數據造假,其中吳曉波也在此份名單中。
針對此事,微博認證為杭州巴九靈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吳曉波頻道」微博發布聲明稱,文中有失實部分,屬不實報導。
網經社註:圖片採集自吳曉波頻道微博
從吳曉波運營的公眾號「吳曉波頻道」了解到,其發文《吳曉波:十五罐》,承認直播帶貨」翻車」並對 「翻車」事件進行復盤。他提到,翻車的原因有兩個,一是自己的表現,二是選品邏輯。
「翻車」事件六:李湘收商家80萬 沒有賣出一件貨
在明星裡,李湘算是進入直播帶貨領域較早的人,在今年的11月她還自稱「第一帶貨明星」,原因是她在今年的雙十一帶貨數據非常可觀,她自己在社交平臺曬出的數據是:成交金額1.3億,成交件數96萬單+,總觀看人數3000萬人次+。
至於這個數據是否有水分,大家不得而知,但可知的是在直播帶貨的路上李湘也遭遇過翻車,就在今年有商家爆料花80萬請了李湘,結果五分鐘直播李湘沒有賣出去一件貨,以至於這名商家損失慘重。
這也使得很多人質疑李湘賣貨數據的真實性,至於為什麼商家花了80萬李湘沒有賣出一件貨的原因,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翻車」事件七:許君聰收430萬坑位費 只賣出價值68.8萬的產品
許君聰是一位很接地氣的演員,並且他入駐某短視頻平臺後,認認真真的拍段子,經常和網友直播互動,在該短視頻平臺收穫了1570萬粉絲。
按道理粉絲多,人又接地氣,許君聰直播帶貨數據應該不會差,但他還是翻車了。
在今年的5月13日,許君聰進行了一場帶貨直播,收取的坑位費在430萬左右,當天直播一共獲得了357.6萬的流量,同時在線人物最高峰時達到5萬人。
可就是在這麼可觀的數據下,許君聰只賣出去了價值68.8萬的產品。
據說當天的直播還沒有結束,商家們就找許君聰團隊要求退還坑位費。
「翻車」事件八:曾志偉銷售數據可觀 產品質量卻不過關
作為老牌明星,曾志偉的粉絲從年輕人到老年人都有,可以說知名度非常高。
不過曾志偉也沒能擋住直播帶貨的誘惑,在7月7日進行了一場帶貨直播。
這場直播的數據非常可觀,累計有1000多萬人進入直播間,同時在線人數最高時達到17.55萬,銷售額超過1350萬。
但曾志偉還是翻車了,他翻車不是因為賣不出去貨,而是因為產品質量問題。因為他在這場直播中賣了很多酒和地方小吃,很多網友收到貨後反饋買三瓶酒只收到一瓶,買的小龍蝦也沒有直播中的那麼大,並且買的鴨脖味道十分奇怪,甚至有些貨品的條形碼識別不出任何信息。
「翻車」事件九:李雪琴活動方刷百萬人氣 被動「翻車」
作為一名脫口秀演員,11月11日,李雪琴和楊天真等人參加了某平臺的一場直播活動,該直播活動結束時,在線人數達到311萬,十分的熱鬧。
可是這全是假象,李雪琴也因此被動「翻車」。
一位參與此次直播的工作人員透露此次直播只有11萬人是真實的,其他人都是花錢刷來的,該工作人員直言這次直播的主辦方將直播效果維護交給了一家傳媒公司,而這家公司又把直播人氣和互動等需求外包給了一家刷單公司。
面對這樣的情況,李雪琴方面也做出了回應,她說她造假的事情不會幹,以後會更嚴格要求自己。李雪琴工作室則發文:那場直播自己僅作為嘉賓參與,工作職責就是和嘉賓、觀眾互動,自己和團隊對直播上的數據問題並不知情。
「翻車」事件十:汪涵退貨率高 被疑刷單
作為著名主持人,汪涵的口碑一直很好,但是在直播帶貨這個賽道上他也翻車了。
今年11月有一位自稱是與汪涵合作的品牌方的工作人員爆料有商家給了汪涵40萬元坑位費,直播當天賣了1323件產品,可是退貨達到1012件,退款率高達76.4%,並且其他商家也有這樣的情況,甚至有的店鋪還收到了平臺虛假交易的警告。
因此汪涵被質疑「刷單」。沒過多久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點名汪涵直播帶貨涉嫌刷單造假,同時被點名的還有李雪琴,原因是直播銷售數據「注水」。
對於這樣的情況,與汪涵籤約的銀河眾星回應經過調查,該爆料人並非合作品牌方的工作人員,並且該公司直言在這次直播中沒有任何虛構數據或購買流量的行為,他們懷疑被人惡意攻擊。目前平臺方正在介入調查,具體攻擊源頭還未查清。
【尾聲】
由於直播帶貨涉及到主播、商家以及平臺等多個層面,因此,不少用戶覺得在直播平臺上購物簡直就是「一錘子買賣」,出現產品質量和售後問題時,消費者往往兩邊難以得到解決。導致直播帶貨的售後問題究竟又那一方「買單」,各方也看法不一。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
一是主播為自己經營的產品宣傳。在這種情況下責任很明顯,主播的角色就是產品銷售者,如果宣傳內容虛假,則其涉嫌構成欺詐,需要承擔假一賠三的法律責任。
二是主播為其他商家的產品做宣傳。在這種情況下,主播的角色其實是廣告經營者及廣告發布者,因此需要對商家的廣告真實性、合法性盡到審查義務,否則就要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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