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紋身是自由與個性的表達方式,在這個追求另類的時代,紋身作為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徵,是凸顯個人信仰的最佳表現方式之一。不過,世界上關於美醜卻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在不同人眼中,美醜的定義也是不同的。就像被稱為「中國紋身第一人」的劉新民一樣,他對紋身的追求,已然達到了一個痴狂的境界。
據史料記載,早在2000多年前的先秦時期,中國江浙一帶就已經出現了紋身的習俗。不過在那個時代,在皮膚上刻畫圖案的行為,並不被主流觀念接受,《孝經·開宗明義》中言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因此,紋身被統治者規定為一種新型刑罰方式——黥刑,只要犯了罪,犯人臉上就會被刻上獨有的標記,這既是一種恥辱,又是一種警示。
不過,當紋身傳到宋朝時,卻不僅僅是一種恥辱刑了。愛國名將嶽飛就在背上刻下了「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水滸傳》中的史進、燕青、魯智深等人,也曾在身上刻畫圖案。由此可見,宋人對紋身的觀念,已經上升到了藝術層面。不過,紋身卻是有諸多講究的,比如紋的圖案、位置、大小、象徵含義等,都是值得細細考究的。
到了現代社會,紋身又在無形中變了性質,也許是「黑幫文化」太過於深入人心,所以一直以來,很多人都秉承著「左青龍,右白虎」的觀念紋身。後來,隨著時代的發展,紋身文化也在變得豐富多彩,在身上紋關公、佛祖、菩薩的人比比皆是,更有甚者,還會紋上小豬佩奇,畢竟「小豬佩奇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的說法可不是鬧著玩的。
然而,劉新民卻將現有紋身圖案進一步「發揚光大」,他渾身上下紋了200多處紋身,每一處都是他的精心雕琢。劉新民,出生於河南項城一個農民家庭,由於家裡條件不好,所以他上完小學便輟學回家,幫父母幹農活。16歲那年,劉新民與老鄉一起去城裡打工,沒想到的是,本打算掙點錢回家的他,卻被大城市的繁華所吸引,在幾個地痞流氓的誘導下,他也很快就加入了進去。
入會之後,劉新民有幸見到了大哥身上的紋身,他覺得十分霸氣,於是從那天起他就慢慢攢錢,把錢都花在了紋身上。幾年之後,劉新民回到了家鄉,當家人與鄉親們見到他身上、臉上亂七八糟的紋身時,頓時對他產生了惡感。後來,無論劉新民走到哪,都有人對他指指點點,就連父母也不願見他。於是,他一怒之下離開了家鄉,繼續在身上紋身。
不久之後,08年北京奧運會召開了,劉新民為了趕時代潮流,竟在身上紋了長城、奧運福娃、火炬與長城,轉眼之間,劉新民從一個混混,成為了一個「奧運志願者」、「愛國人士」。不過,在奧運會結束之後,劉新民又被打回了原型,他走在大街上時,還曾嚇哭了一個小女孩,就連他的到期的身份證,也無法及時更換。
如今,劉新民已經50多歲了,他在太原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每逢過節,他都想回到家鄉看看,可是一想到他身上的紋身,他就打消了念頭。誰能想到,因為一身的紋身,劉新民已經10多年沒回家了,不知他為紋身藝術的獻身,是否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