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的前身婆羅門教的發展和演變,不僅印證著「國教」印度教的發展歷程,而且暗示著印度文化的變遷方向。
(一)婆羅門教到佛教的興起
印度教的演變過程,同婆羅門教和佛教的發展密切相關。印度教的源頭可追溯到印度最古老的吠陀文化。
公元前 1500-600 年印度的奴隸制社會經歷了從走向鼎盛到逐漸衰落的時期。在這一時期中,操印歐語系語言的雅利安人遊牧部落大規模地分批遷徙進入印度次大陸並完成了從遊牧部落向農耕民族的轉化。隨著印度文明的成熟,記錄和描述印度人思想、生活等方方面面的著作《吠陀》逐漸形成,並成為印度人的聖典,故該時期又被稱為「吠陀時期」。 「吠陀」一詞意為「知識」。狹義的吠陀指的是包括《梨俱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闥婆吠陀》等四部書構成的《吠陀本集》。除此之外,廣義的「吠陀」又包括了除《吠陀本集》外的《梵書》、《森林書》、《奧義書》等對《吠陀本集》進行註解和闡釋的著作。
吠陀文化作為一套龐大的文化體系,它是印度文化的源泉、具有典型的印度民族特徵,成為了後來印度教的根本經典。在早期吠陀時期,雅利安人的宗教信仰便開始產生了,它是一種以多神崇拜為主的早期宗教,這種宗教的祭司被稱作婆羅門,因此,這時的宗教也被稱作婆羅門教。
《梨俱吠陀》就是這一時期婆羅門祭司舉行祭祀時讚頌吠陀諸神的頌詩彙編,後來演變成了婆羅門教聖典。到了以《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闥婆吠陀》為代表的「後吠陀時期」,隨著奴隸制社會的發展,新的生產力推動了吠陀文化在次大陸的發展和傳播。婆羅門教逐漸形成了以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為綱領、以由多神崇拜演變為三大主神崇拜、以「羯磨」理論(因果業報)為核心思想的宗教。在此基礎上,這個宗教又將人分為四個等級: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代表著祭祀,有著至高無上的特權;剎帝利代表的是國王和武士階層;吠舍指的是從事商業的人;首陀羅指勞動者;排列在四大種姓之外的賤民指奴隸。四大階層所代表的種姓和職業為世襲制。
伴隨著婆羅門祭祀階層地位的不斷崛起,形成了一個專職的、掌握宗教特權的「婆羅門」種姓集團。隨著印度奴隸制社會的結束封建社會的到來,剎帝利階層崛起,他們針對婆羅門階層至高無上的權威提出挑戰;隨著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商人階層的崛起、王權勢力的擴大,在城市商品經濟較為發達的恆河中下遊東方諸國,興起了佛教和耆那教。其中,佛教吸收了婆羅門教靈魂轉世和「羯磨」理論,反對婆羅門教《奧義書》形上學的觀點,力求改變種姓之間的不平等現象。釋迦牟尼創立的佛教主張眾生平等,緩和了印度社會的矛盾衝突。可以說,佛教的興起是印度社會從奴隸制社會向封建社會轉型過程中的產物。
(二)佛教的衰落到印度教的興起
佛教的興起代表了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它的創始人釋迦牟尼是一位王子,屬於剎帝利種姓。他吸收了婆羅門因果業報的思想,提出了以四諦為核心的思想體系,對當時社會矛盾的緩和和生產力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公元前三世紀,印度歷史上著名的阿育王第一次統一了印度,建立了孔雀王朝,並把佛教作為了國教。此後,佛教向周邊國家傳播,逐漸成為了世界性的宗教。雖然佛教的興起給予了婆羅門教以沉重的打擊,但是它也促進了婆羅門教的改革,使得婆羅門教轉化為「新婆羅門教」——印度教。
在公元 4 世紀到 6 世紀中葉的笈多王朝,以恢復印度傳統文化為契機,婆羅門教得以復興。印度著名的改革家、吠陀哲學理論集大成者商羯羅領導了一場復興婆羅門教的運動,得到了各地王公貴族的支持。「新婆羅門教」吸收了佛教教義中的合理成分、繼承了婆羅門教的思想,主張苦行方能求得解脫、反對婆羅門特權、崇尚人人平等的理念。印度獨立後第一任總理尼赫魯說:「如果說婆羅門教同化了佛教,那麼這種歷程在很多方面也改變了婆羅門教本身」。「新婆羅門教」——印度教,在教派的矛盾、衝突中得到發展,一方面迎合了印度傳統文化發展的需求,恢復了種姓制度,適應了印度社會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提倡非暴力主義的做法深入人心。因此,新婆羅門教——印度教獲得了大多數人的擁護,擁有著眾多虔誠的信仰者,從而作為印度第一大宗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