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0日21時30分許,白某某駕駛蒙G09xxx號小型轎車,沿國道303線由東向西行駛至大林鎮河南屯村路口處時,與路上行人李某某發生交通事故,李某某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發生事故後白某某駕車逃逸,現已被抓獲。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為白某某夜間駕駛車輛行駛未降低行駛速度,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
在此,通遼市交管支隊提醒廣大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夜間行車由亮處到暗處時,眼睛有一個適應過程,因此必須降低車速,行經路口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應降低車速並隨時準備制動或停車,要特別注意路邊的行人,謹慎駕駛。行人在夜晚行走應注意力集中,多觀察路面情況,儘量在有照明設備的地方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