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社會的步伐越來越快,人心裡頭的重擔越來越沉重,以至人的耐心越來越減少,人也越容易生氣。
人的怒氣卻是一個可怕的情緒,一不小心,它便能摧毀人際關係,且帶來極大的破壞力。很多世界的新聞也報導了怒氣怎樣造成一個衝動、不合理,且可怕的舉動。其實,怒氣是會影響人的判斷力,以至使人失去理智而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最後更不能做對的事。聖經裡提到怒氣的破壞力的第一個例子就是該隱和亞伯的例子了,該隱因為生氣而把兄弟亞伯給殺了。
另一個例子就是先知約拿,他因為生氣神願意向尼尼微人施恩,就不願意尼尼微人得救。這就好比浪子回頭比喻裡的那哥哥一樣,他並不因為弟弟回家了而開心,反而因為父親宰了肥牛犢為弟弟慶祝而生氣。可見,怒氣叫人無法恢復對的心靈,更無法做對的事。難怪《雅1:20》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並不是所有的怒氣都是不對的。我們當知道何謂「義怒」,何謂不對的怒氣。不對的怒氣。剛才我們提到聖經裡一些來自人的怒氣的負面例子。不對的怒氣是自私的,是以自我出發的,自我保護、自我的想法、利益、驕傲、貪心等出發的。不對的怒氣是沒有節制的,就連上帝親自來叫該隱停止生氣,不要給罪有進一步的機會,但該隱最終還是選擇因著自己的怒氣而殺了亞伯。任何報復性的怒氣都是不合神心意的,因神已經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另一方面,「義怒」是以神出發的。因為愛神,也在乎神的榮耀和公義,所以對於一切抵擋神、褻瀆神的人事和一切的罪與不義而生氣。正如《羅1:18》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無論是神或是愛神的人,都會因為不虔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事而生氣。而且,「義怒」也可以因為擔心人走不對的路而產生的,就好像一個父母因怕孩子受傷、跌倒而對傷害他的事或是對他自己的任性而生氣。無論怎樣,「義怒」絕對不是自私的。雖然聖經裡記載過耶穌發怒,但都從來不是為自己而生氣的。可見,在某種情況、理由裡,生氣是沒有錯的。
在人的罪性裡,怒氣是很容易變成罪的,因此不要讓怒氣延續。甚至是「義怒」,一個不小心也可能會變成怨恨、苦毒、自義等罪的。所以,聖經《弗4:26-27》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人的怒氣與神的不一樣,神是「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103:8》。因此,雖然神向一切不虔不義的人會發怒,但神最終還是因著祂豐盛的慈愛將自己獨一的兒子耶穌擺上,為了救罪人脫離神憤怒的審判。
上帝總是收斂祂的怒氣,以給罪人悔改蒙恩的機會。但因為人有罪性,雖然神是「不輕易發怒」,人卻常是「快快的發怒」,總是很容易被怒氣頓時衝昏了頭,以至不受控制。因此,若人允許怒氣繼續留在他裡頭,這怒氣很快的就會演變成要報復,或是自以為義,或是自憐的心。
因此,《詩37:8》當止住怒氣,離棄憤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所以,我們當趁怒氣還沒到無法收拾的地步時就趕緊止住。《箴16:32》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制伏己心的強如取城。因此,神更多是要我們節制而非生氣的。
我們該如何「生氣卻不犯罪」呢?不要讓怒氣持續,乃要思想主恩。聖經教導我們「不可含怒到日落」,但人是很難掌控自己的情緒的,所以若要放下怒氣,必定需要神的幫助。換言之,我們要把叫我們生氣的事帶到神面前,求神幫助我們能冷靜,也聽憑主怒,讓神為我們伸冤。我們原本都是可怒之子,但神卻施恩叫我們因信得救。
因此,我們也當向其他的罪人施憐憫,不要讓我們的怒氣演變成罪。《箴19:11》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當我們能饒恕人而交託給主時,自己便得神的喜悅了。即使我們生氣的理由不是因為人直接對不起我們而是因人褻瀆了神,也讓我們仰望主,因為畢竟神才是那唯一有資格的審判官,祂自己會報應惡人。但如同我們剛才提到的,神是常收斂祂的怒氣,以給人機會悔改的。因此,比起替神生罪人的氣,我們更要做的是儘量挽回罪人,使他們離棄罪惡而與神和好。
絕對不要讓怒氣左右我們的行為。我們知道怒氣會誤導我們的判斷,也會使我們過於衝動。因此,當我們還在氣頭上時,不要急著說什麼、做什麼,寧可等候怒氣消退後,冷靜反思後,才有所反應。不然,我們便會像該隱放任他的怒氣一樣,面對遺憾的後果。
弟兄姐妹,我們時不時都會因各種理由而生氣,但我們絕對要小心怒氣的可怕性。當我們生氣時,不要放任怒氣太久,乃是把它帶到神面前,求能力來放下、信心來交託、智慧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