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夜檔深夜擾民,怎能「責令」了之? 來源 : 發布日期 : 2020年10月09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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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雄
日前,一市民向筆者反映說,市區華聯路盈信廣場小區二幢一樓的一間早餐店,每當傍晚時分,便將桌椅擺出路邊公共地方經營宵夜,深夜裡的炒菜聲、食客喧鬧聲、飲酒的吆喝聲,聲聲入耳,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深受其擾,影響居民正常休息,苦不堪言。市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無果,如今,這一早餐店依然深夜佔用公共地方經營宵夜,擾民不止。
據了解,自今年6月以來,附近居民見到早餐店佔用的公共地方屬盈信廣場小區區域,業主曾多次向廣州市珠江物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陽江分公司物業反映,要求物業與經營者溝通,按規定進室經營,但物業卻敷衍塞責,「甩鍋」說不是他們管理的範圍,一直拖而不決。為此,市民多次在深夜報警處理,雖然公安機關每次都迅速出警,依然無法徹底解決這一擾民之困。一個多月來,該市民又多次向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反映, 8月26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通過12345熱線平臺答覆:「已對當事人進行教育,責令其自行改正。」9月4日又收到 「已到現場查處,對當事人進行教育,責令其自行改正該行為,要求其按規定入室經營。」一次又一次的回覆,一次又一次的「責令」,責而不改,擾民不息,令人難以理解。9月23日,市民又分别致電110,但如此投訴之路,不知何時才是盡頭?
一間早餐店長時間佔用公共地方經營宵夜擾民,管理單位連續發出 「責令」通知,但依然得不到有效解決。如果「只開藥方不見療效」,就會傷了民眾心,也會影響政府部門的形象。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想方設法解決群眾的煩心事、揪心事是各級政府部門的職責所在,對於一個深夜擾民的早餐店,我們不能光責令而不管。
城市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別是正值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時期,更需要落足「繡花針」的功夫,向精準、惠民方向發力,實行有效治理,方能取得實效。不可否認,城市管理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在一些地方,群眾仍然面對宵夜檔漫天的油煙、遍地的垃圾,還有此起彼伏的徹夜吵鬧聲,正常的生活受到了影響。如何釐清正常經營與擾民的邊界?部門如何執法監管?這些都需要有關部門主動作為,強化巡查監管,發現一宗處理一宗。嚴格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部門聯動,依法對中午和夜間在住宅區和居民集中區高聲叫賣、高聲喧鬧的行為進行處罰,才能起到消除油煙、噪音汙染擾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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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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