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汪精衛叛國降日的原因,有很多種說法。有些人認為這是蔣介石與汪精衛導演的一出「雙簧」,汪精衛受了蔣介石的密令,委身敵營來到日本人中充當和戰使者。馮玉祥在他的《我所知道的蔣介石》一書中也認同這種看法。
那時重慶交通完全由軍統局戴笠管制,人民出境買飛機票都要先登記,經過審查、核准。高級官吏更要先經蔣介石個人批准,汪精衛帶著曾仲鳴、林柏生以及許多人乘坐專機飛昆明。事先既沒有政府與國民黨交給他甚麼任務,戴笠豈有不先報告蔣的道理?說汪精衛是潛逃出重慶?於是他認為斷不可能。
連日本人都在懷疑,汪精衛出逃不過是一個騙局。
「汪精衛和蔣介石是互相勾結在一起的,和平運動不過是緩兵之計,是一個企圖鬆懈要粉碎中國全面抗戰的帝國陸軍決心的詭計。」
甚至有人還懷疑,汪精衛出逃是蔣介石刻意打擊政敵的一次政治手段,汪精衛是中了蔣介石的計並無法脫身,只能假戲真做含冤而終。
汪偽集團裡的大漢奸褚民誼在關押期間就曾說過:「有人處心積慮,想把一隻臭馬捅套在汪先生頭上,這次是千載一時的機會,既經動了手,就決不會輕易放過了」。
汪精衛叛逃背後的真相到底如何,已經有許多論述的著作,角度也不盡相同,但結論大多是一致的,就是蔣介石對於汪精衛的出逃事前一無所知,並採取了一系列的積極措施,將汪出逃的影響降至最低。本文主要是從《蔣介石日記》的記敘出發,從蔣介石對汪精衛叛逃的看法、所採取的策略來一探究竟。
1938年12月18日,汪精衛根據與日本達成的「日華協議記錄」所擬定的計劃,偕陳璧君、曾仲鳴等人逃離重慶,飛抵昆明,與先期到達的周佛海、陶希聖會合。次日,在龍雲的幫助下潛入越南河內。當月31日,汪精衛在香港《南華日報》發表《豔電》,公然響應、擁護日本22日發表的旨在滅亡中國的近衛第三次對華聲明,邁出了叛國降日當漢奸的決定性一步,這就是汪精衛叛逃事件的大致經過。
汪精衛12月18日秘密逃出重慶,來到雲南並準備前往越南一事,蔣介石是12月21日才知道的。在得知這個消息後,蔣介石最初的反應是「痛惜」,當時並未確定汪精衛就是叛國降日,只是心裡有所預感,希望他能儘快回頭。
「聞汪先生潛飛到滇,殊所不料。當此國難空前未有之危局,不顧一切,藉口不願與共黨合作一語,拂袖私行,置黨國於不顧,豈是吾輩革命黨員之行動乎。痛惜之至。望其自覺回頭耳。」(1938年12月21日)
12月22日,日本發表近衛第三次對華聲明,「日本政府,本年曾一再聲明,決定始終一貫以武力掃蕩抗日的國民政府,同時和中國同感憂慮、具有卓識的人士合作,為建設東亞新秩序而邁進」,與汪精衛出走遙相呼應。同時,蔣介石也從龍雲哪裡了解到了汪出走的真正目的,開始斥罵汪精衛是「無廉恥之徒」,並思考如何降低汪出走的影響。
「黨國不幸,乃出此無廉恥之徒。無論如何誠心義膽,終不能當其狡詐奸偽之一顧,此奸偽之尤者也。注意:
一、接龍志舟(龍雲)電稱,汪臨行時明言與敵倭有約,到港商洽中倭和平事件,不料其糊塗卑劣至此,誠無可救藥矣。
二、汪去後對黨、政、軍以及各地之關係。
三、近日肝氣旺盛,驕矜之態漸起,應特戒懼,以免隕越。
四、汪去後外交與對敵或有影響乎。」
汪精衛早期追隨孫中山,又因刺殺攝政王載灃一事在國內外暴得大名,在國民黨內也是排名前幾的大佬,如果不處理好汪精衛事件,不僅會降低蔣介石在黨內的威信和統治力,甚至可能造成國民黨派系分裂和全國統一抗戰路線。
在經過兩天慎重的考慮之後,蔣介石終於做出了處理汪精衛出走事件的處置方式。
一、派人立即通知英美大使館,稱汪精衛「並未獲得授權去向任何人談論和平問題;中國不僅不會考慮日本人的和平條件,而且正在積極準備付出更大的努力繼續進行抵抗」,向英美表明抗日的態度,避免因汪精衛出走影響了爭取外國援華制日的外交策略。
二、公開發表聲明,斥責日本人意圖侵略中國的狼子野心,表明抗戰到底的決心,也是向汪精衛一行人表明態度,間接勸其迷途知返。
「滅亡中國之計劃與工具已經一切齊備,其侵略併吞之手段與心事已畢露無遺,所缺者只待中國受其欺矇、受其威脅而向之屈服,上其圈套罷了。事實已經明白顯露到這個地步,如果我們還要想在虎頷之下苟求餘生,想以和平妥協的方法求得獨立平等的生存,那就無異於痴人說夢。」(蔣介石《揭發倭寇陰謀昭告世界》)
三、表明汪精衛出走是其個人行為,並無政治意味,同時動員報紙輿論不要為難汪精衛等人,避免過激言論將汪精衛逼上不得不降的境地。
「汪先生此次離渝轉赴河內,實為轉地療養,純系個人行動,毫無政治意味。此行不僅與軍事委員會無關,即與中央與國民政府亦皆毫無關涉… …故外間一切猜測與謠言,國人必不置信。」
12月27日,蔣介石還親自致電香港《大公報》總編輯張季鸞,希望對於汪的有關輿論,「寬留餘地」,又秘密指示各報紙停止「停止討汪肅奸」。
四、通過各種途徑聯繫上汪精衛,讓汪「勿公開主和」,「勿與中央斷絕關係」。如果不願意回國的話,可以給其前往歐洲的護照,讓他飛往歐洲,「勿住香港,但不妨赴歐」。
從上面四條處置措施,我們可以看到蔣介石前期對汪精衛出逃是否降日是持保留意見的。處置措施主要是對外表明國民政府堅定的抗日態度以求得國際援助,又不逼迫汪精衛,希望勸其迷途知返。
可惜的是,汪精衛並沒有體會蔣介石的一片苦心,而是一意孤行,在12月31日發布了響應近衛第三次對華聲明的豔電,公開承認賣國投敵條件,這讓蔣介石尤為憤怒。
「本日見汪響應近衛宣言之明電,其通敵賣國之罪已暴露殆盡,此誠不可救藥矣。多行不義必自斃也。」(1938年12月31日)
對汪精衛公開叛國降日的行為,蔣介石雖然非常憤怒,但汪精衛此時並未有實質性的行動,蔣介石認為汪精衛還是可以爭取的,因此在對汪精衛的處置上還是留有餘地。
1939年元旦,蔣介石召開國民黨內部會議,就對汪精衛叛國問題進行討論。會上最終通過了開除汪精衛黨籍、撤除其一切職務的決議。但是在蔣介石的建議下,並沒有對汪精衛發出通緝令,留有一線餘地。
1月20日,在知道汪精衛有前往歐洲的意願之後,蔣介石馬上指示外交部做好護照,並派和汪精衛關係密切仍保持聯繫的谷正鼎將護照帶至越南河內,但被汪精衛拒絕。
這次行動的失敗,讓蔣介石徹底認識到汪精衛叛國降敵已是無可挽回,「今日之汪精衛,其罪惡較之民國三年王金髮降袁賣友為更大,王則賣友,而汪則賣國」,決定正式將汪精衛當成叛國分子來處理。
蔣介石先是派遣軍統特務到河內去刺殺汪精衛,沒想到誤殺了曾仲鳴,而讓汪精衛逍遙法外,並加強了戒備。刺殺無果以後,蔣介石只能將汪精衛叛國的事實公之於眾,拆穿其「漢奸」的面目,並正式下發通緝令。
令文曰:「汪兆銘違背國策,罔顧大義,於全國一致抗戰之際,潛離職守,妄主和議,並響應敵方謬論,希冀煽惑人心,阻撓大計……不惜自附於漢奸之列,與敵往還,圖謀不軌。似此通敵禍國行為,顯屬觸犯懲治漢奸條例……應即由全國軍政各機關一體嚴緝務獲,依法懲辦。」
從12月18日汪精衛出走河內,到31日出表豔電公開降日,蔣介石從「痛惜」到斥罵汪是「無廉恥之徒」,盡了最大努力挽回無果後,不得不將汪精衛作「漢奸」論處,下令全國通緝。我們可以看出蔣介石對汪精衛叛國降日一事事先是不知情的。汪出走之事給蔣介石帶來巨大的影響,他在勞心焦思之下,才想出了處理的方法,將事件影響降到最低,中間雖然出了誤殺曾仲鳴一事,但蔣介石的處置無疑是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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