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我國的古代是實施的一夫多妻制,只要你有錢就可以隨意納妾,一個人可以娶很多個老婆,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制度已經不復存在了,不過在國外的有些國家還是實施的一夫多妻制,目的跟以前一樣的都是為了繁衍後代,畢竟在古代對於繁衍看的可是非常重的,甚至高過了一切,那麼問題來了,有錢人可以娶很多老婆,讓自己的家族開枝散葉,但是窮人家怎麼辦呢?很多窮人可是連老婆都娶不起,為了延續香火,他們就想了一個辦法,現在聽起來可能會很不理解,甚至刷新我們的三觀。
在古代有一個說法,相信大家都挺過,那就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由此可見傳宗接代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可是在古代確實有些家裡實在是太窮娶不起老婆的家庭,沒有老婆怎麼傳宗接代,這時候就有人想出了一個辦法,你可以租用別人的老婆,或者小妾來繁衍後代,等生下孩子後,再把老婆還回去就好了,這有點像我們現在的共享經濟,不過他們的做法在我們現在看來還是非常不能接受的,而且非常的無恥,但在古代確有其事。
可以說為了傳宗接代,古人真的是想盡了辦法,但是話說話來,窮人娶不起老婆,去租老婆傳宗接待還能理解,可為什麼會有人願意把自己的老婆租出去呢?這不是公然給自己「戴綠帽子」嗎?其實這其中也並不是我們想的那樣,前面我們也提過,古代都是實行的一夫多妻制,大戶人家裡面可都是有很多小妾的,租給別人生孩子的這些人就是小妾,而且基本是一些被拋棄的小妾,甚至有的是府裡的丫環,對於這些大戶人家來說,這些被拋棄的小妾和丫環對於他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可如果租出去給別人傳宗接代,不但是做了件好事,還有銀子收,何樂而不為呢?
這種模式在古代叫做「承典婚」,在交易之前,雙方可都是需要籤協議的,而且這種協議在古代還具有法律效應,是受法律保護的,協議裡面規定,丈夫把妻子租給別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成為典夫妻妾,等生了孩子後,再把妻子退回來,孩子則自己留下。
當然可能也有人會問,這種「承典婚」女方能同意嗎?就算不同意也沒辦法啊,在古代女性本來就沒什麼地位,特別是這些小妾就更不用說了,而且這種「承典婚」還是受法律保護的,女人能怎麼辦呢?只能被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