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種說法,大家應該都是耳熟能詳的,知道這說的是以前的社會現象。實際上,傳宗接代這種思想,現在依然存在,更別提更遠的過去了。不過,和建國初期比起來,現在要好了許多。
在古代傳宗接代那可是頭等大事,沒有後代不是被人恥笑的問題了,而是沒有辦法立足社會。大家看過那麼多宮廷劇,都知道皇帝有三宮六院,不只是因為皇上好色,繁衍後嗣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太后常常會對妃子們說,要為皇上開枝散葉,說白了,後宮主要任務就是為了給皇帝生孩子,沒有孩子的妃子在後宮是很悽涼的。
別說是皇帝了,有錢的男子都可以三妻四妾,兒孫滿堂的。只是對於大多數窮人來講,娶妻太難了,可香火必須延續,哪怕家庭極其貧窮,吃穿都難以為繼,也要千方百計做到能夠傳宗接代,可拿不出聘禮根本就娶不起媳婦,那又該怎麼辦呢?
第一種方式:「典妻制」成為合法討老婆生育方式
古代社會,男子可以靠讀書科舉進入仕途,而女子從很小就開始定親了,十五六歲就嫁人,最大的價值就是生育孩子,然後服侍男人,伺候公婆,日子過得非常艱辛。若是這樣倒還幸運,就怕被當成商品隨意買賣。因為那些娶不起媳婦的男人,都是靠女人來為自己生孩子的。
這種現象在古代社會是很普遍的現象,大概從南北朝就開始,這在當時成為「典妻制」,就像典當行典當物品,而且這個做法還是具有合法性。
為了男性更有效率地繁衍子嗣,不僅可以節省大量的財力,還能享受兒孫滿堂。丈夫可以將妻子在固定的期限,僱給別的男人做妻子,期限到了之後對方再歸還回來,並支付一定的租金。女子在僱傭期間,便要履行做妻子的義務,為所僱之人生兒育女,做一切要做的事情。
這種辦法,不光是窮人採用,有些富人也用此手段滿足多子多福的需求,這比娶妻納妾要省錢、省心得多。這一社會陋習,讓很多人沒有了廉恥之心,他們會利用自己的妻子租借來賺錢,那些娶不起老婆的,通過這種方法來減輕負擔,達到延續香火的目的。租借雙方的男人在典妻契上會寫好租借的時間和歸還的日期。
第二種方式:以糧食換媳婦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用糧食物品換媳婦。也就是說一個窮人家庭已經娶了媳婦,也有了子嗣,可家庭太困難,難以維持,就想用自己的女人來解決燃眉之急,而交換的那家沒有娶到媳婦,但是家裡還有餘糧,這樣雙方就做了交換。
對於現代人來說這時間不能夠容忍的是,可在當時社會,司空見慣也就習以為常了,女性就好像是生育工具一般,被賣來賣去,她們的價值,有時甚至只值一袋小米。
如果說這種現象在戰亂不堪的時代可以理解,那到了唐宋年間,政治比較穩定,經濟已經很繁榮了,可這種現象依然盛行。元朝曾經禁止過這一陋習的蔓延,可也沒能徹底根除,明朝又死灰復燃,更是盛行,這種現象一直延續到清朝。
直到新中國成立後,這種陋習才得到徹底改變。現在已經完全實現男女平等了,女人做到了自主獨立,在社會生活中發揮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