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民國月餅印模)
我一朋友攜老公逛超市,正碰上哈根達斯搞促銷,促銷員見這兩口兒一身名牌,以為逮到大魚,努力刺激他們的購買慾:「咱們這款冰激淋月餅原價九百八,現在只賣七百八,機會難得哦!」我朋友和她老公駐足圍觀,對著那款月餅注視了好久,然後問道:「這麼貴的月餅,吃了會飛嗎?」促銷員本來正興高採烈解說呢,一聽這話,頓時無語。
哈根達斯的月餅在月餅界當然是有名的,據說口味也不差,但一小盒就要幾百塊乃至上千塊,價錢確實貴了點兒。為了讓胃口很大但是錢包很小的小女生們都能買得起,哈根達斯從四五年前就開始跟銀行合作,推出了分期付款買月餅的業務。譬如一盒月餅1000元,買家用信用卡支付200元,就能拿到哈根達斯的月餅券,憑月餅券就能到實體店領月餅,然後在後來的4個月裡,每月還款200元即可。
現在流行分期付款,像分期買房,分期買車,分期買首飾,都很常見。唯獨分期買月餅不常見,最近這些年,似乎只有哈根達斯這一個牌子可以分期。可是在民國時代的北京城,差不多所有牌子的月餅都可以分期。
在民國北京,加工並出售月餅的店鋪叫「餑餑鋪」,比較有名的餑餑鋪,有東四豬市大街的芙蓉齋、在王府井開有分店的一品香、前門外鮮魚胡同裡的天興齋,以及鮮魚胡同口路南的魁宜齋。這幾家鋪子的月餅都是可以分期購買的。
比方說您去芙蓉齋買10斤月餅,一斤100塊錢,總共要付1000元,您一掏錢包,對不起,只帶了200塊錢,回家去取錢,發現家裡的錢都拿去還房貸了,可是這個中秋節又不能不過,怎麼辦呢?好辦,只要您是老北京,只要您能在芙蓉齋附近任何一家店鋪找到一兩個保人,只要您留下字據,您就能把月餅拎走。以後每個月領了工資,您都要記得去芙蓉齋還帳就成,您什麼時候還清剩下的800塊錢,人家什麼時候把字據還給您。您如果賴帳,人家也不怕,跑了和尚跑不了廟,那邊還有保人呢,保人要是不還,那他就等著吃官司吧。所以很明顯,一個人要想在民國北京分期付款買月餅,首先是必須要找一個保人的。
有朋友問了:為什麼在哈根達斯分期付款買月餅不需要保人?很簡單,現在有信用卡做擔保,您的信用卡就等於是保人。人家民國時代還沒有信用卡,所以必須要一個保人。
本質上講,當年芙蓉齋、一品香等餑餑鋪推出的分期付款業務跟現在的哈根達斯沒有區別,可是除了芙蓉齋、一品香這幾家大鋪子之外,民國北京絕大多數餑餑鋪搞的是另外一種分期付款,當時叫做「月餅議會」,簡稱「月餅會」。
「月餅會」跟會議和議會都沒有任何關係,它其實就是分期預付款——買月餅的人定期把月餅錢存進餑餑鋪,一直存到中秋,最後可以按比市價要低的價錢把月餅拿走。舉例言之,您從今年正月開始,每月都交給某個餑餑鋪100塊錢,到了八月十五快到的時候,總共交了800塊錢,那麼好,您現在可以去那家餑餑鋪拿走1000塊錢的月餅,過一個不錯的中秋節。
像這樣的「月餅會」在民國北京是非常流行的,任何一家餑餑鋪都可以推出,任何一戶人家都可以參與,一般是農曆一月就開始預付款,每月預付大洋兩到五角,事前餑餑鋪發給參會者每家一張「會單」,參會者每付一次款,餑餑鋪都得在他們的會單上蓋一次章,等八個章蓋滿,中秋節就來臨了,這時候參會者可以拿著蓋滿章的會單去餑餑鋪領月餅,就像我們現代人可以拿著單位發放的月餅券去實體店領月餅那樣。
不光月餅,饅頭也可以這樣分期預付。那時候加工並出售饅頭的店鋪叫「蒸鍋鋪」,小戶人家從正月份開始就可以去蒸鍋鋪付款,每月也是預付大洋兩到五角,蒸鍋鋪也發給他們會單並依次蓋章,到了年底,付滿全款的人家就可以拿著會單去領一大堆饅頭了,過年時供祖宗用的饅頭、拜神佛用的饅頭、串親戚用的饅頭,都從這裡來。
(圖為民國月餅廣告)
民國北京的麵食點心並不貴,像月餅,上好的也不過5角大洋一斤。那時候一塊大洋在北京市面上的購買力大約相當於現在80元人民幣,5角大洋也不過40元而已,過個中秋節就是要用50斤月餅,無非也就2000元整,怎麼還用得著分期付款甚至分期預付款呢?
箇中原因並不複雜,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時候的工薪階層收入太低,你讓他一次付清全款,他根本付不起。1929年,北平社會調查所通過記帳式調查的方式記錄了北京城內48戶市民的家庭收入,他們當中有工人,有小學教師,也有人力車夫,每月的平均收入只有15塊大洋,折合人民幣1200元。1200塊錢,一家人花,買米買面買油買鹽買柴買炭,果腹之餘所剩無幾,過一回中秋節,還真拿不出月餅錢。餑餑鋪推出分期付款業務之後,無論是分期歸還還是分期預付,平時緊巴一點也就省出來了,正能解決廣大窮人的燃眉之急。
(圖為民國月餅木製廣告牌一對)
另外這分期付款對餑餑鋪也有好處。第一,本來買不起月餅的人家也能買得起月餅了,本來只能買5斤月餅的人家可以買上10斤,刺激了北京城的內需,擴大了餑餑鋪的銷路;第二,像「月餅會」那種分期預付款業務,讓餑餑鋪帳面上周轉的資金更充足,同時也等於訂單式生產,餑餑鋪老闆翻一翻會單存根,就知道節前總共要加工多少月餅,總共要採購多少原料,不至於將來賣不完或者不夠賣。
附註:此文主要參考了1933年10月19日天津《大公報》本市附刊文章《北平的餑餑鋪》、1934年6月25日《申報》自由談副刊文章《北平與駱駝》、東京大阪屋號書店1939年版《北京風俗問答》、孟天培和甘博《二十五年來北京之物價及生活程度》、王子建1931年論文《中國勞工生活程度——十四年來各個研究的一個總和》。
圖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