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因內控管理不完善,國投安信期貨昆明營業部被雲南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雲南證監局《關於對國投安信期貨有限公司昆明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國投安信期貨昆明營業部存在多項違規行為:一是信息公示管理不到位;二是內部管理不到位;三是帳戶管理不規範;四是部分業務資料管理不規範;五是客戶身份識別不到位。
雲南證監局認為,上述違規行為反映出該營業部內控管理不完善,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相關規定,雲南證監局決定對該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該營業部應當開展全面整改工作,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體系。(許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