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無增加、修改提案情況,不存在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以往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2、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10號中國有色大廈6層611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記名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
5、現場會議主持人:副董事長秦軍滿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會議。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20人,代表股份87,427,084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4393%。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1,146,500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582%。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8人,代表股份86,280,584股,佔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3811%。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議案1.00《關於公司與有色礦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籤署〈金融服務協議〉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87,166,08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7015%;反對261,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98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7,166,08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015%;反對261,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98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該提案屬於關聯交易事項,關聯方股東-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664,613,232股)、自然人股東-秦軍滿先生(持有表決權股份52,174股)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2.00《關於有色礦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內部風險評估說明審核報告的議案》
議案3.00《關於公司在有色礦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辦理金融服務業務風險處置預案的議案》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李敏、唐莉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所形成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3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