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武漢市民政局為進一步保護、傳承和弘揚武漢市優秀地名文化,彰顯武漢市歷史文化底蘊,防止具有保護價值的地名在城市建設中消失。武漢市收集整理了181條地名,擬納入全市第一批市級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不可否認,武漢市政府保護是件好事。但事觀此次公布的181條待保護的地名名單,有些讓人捉急和質疑?
一是此次公布的地名分類不齊,數量不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地名分類和類別代碼編制規範》(GB/T18521-2001),地名門類應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實體的基本屬性,分為自然地理實體和人文地理實體兩類。
其中自然地理實體可分為海域、水系、陸地地形;人文地理實體門類可分為行政區域及其他區域,居民點,具有地名意義的交通運輸設施、具有地名意義的水利、電力、電信設施,具有地名意義的紀念地、旅遊勝地和名勝古蹟、具有地名意義的單位、具有地名意義的建築物、構築物。
然觀此次公布的181條地名,劃分為六大類。只有第五類屬於自然地理實體。而且數量少,只佔181條地名的20%。且不少反映武漢自然地理,具有鮮明標誌的自然地名竟沒有收錄。
如漢口地區顯著地理特徵的「墩、臺」一個沒有收錄;展現大江大湖城市的特色的「海、漖、嘴」等地名都沒有收錄。還有「奓山、侏儒山」之類的城市特有的地理地名也沒有收錄。
二是保護的181條地名有待推敲。
地名因描述一定地域歷史和文化而形成,代表著人類文化遺產最古老、最活躍的部分,向人們提示著當地自然環境變遷、人類歷史演進等信息,承載著人們對歷史的印記,是歷史文明發展的見證。
按照民政部2012年6月21日公布的《地名文化遺產鑑定》行業標準,地名文化遺產應符合下列特徵:
a)歷史悠久,具有重要的傳承價值;
b)地名語詞文化內涵豐富,或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處於瀕危狀態;
c)地名實體文化內涵豐富,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
d)知名度高,長期穩定,或需要長期保持穩定。
然觀此次公布的181條,沒有設定的門檻,沒有按照以上規則去搜集,更像是15個城區平均分布,似讓每個城區都不失望的感覺。
如新城區的「東吳大道、金山大道、北華街」等地名,如「琴臺大道」都只有10餘年歷史,何談有歷史文化,何談是地名文化遺產?還有「知音湖」,它的原名是蔡甸南湖,此次收錄進去,不知道是何用意。
拋磚引玉,最後建議收錄以下地名
一、武漢三鎮:「漢口、武昌、漢陽」和礄口;
二、城市自然地理地名:
1.湖泊類:竹葉海、張畢海、後襄河、機器蕩子、四美塘、楊四涇、甘家漖、馬投潭等(體現百湖之市湖泊地名的不同)
2.山體類:奓山、岱家山、螃蟹甲等;
三、城市人文地名:
1.反映「漢口墩子多、武昌府衙多」的城市歷史文化地名:韓家墩、王家墩、陳家墩等;司門口、王府口、紅巷等
2.反映城市名人的地名:陳懷民路、張自忠路、黎黃陂路等
3.反映城市聚落的地名:陽邏、沌口、灄口、湖泗、青山鎮等;
4.反映城市發展軌跡的歷史地名:三佛閣、梳妝檯、花堤街、寶慶碼頭、三民路、河南村(可從現有的宋代地名至今進行甄別)
5.反映城市建設發展的經濟地名:粵漢碼頭、江漢橋、南洋大樓、民眾樂園、辛安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