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中文版分成六段,標題分別是:拿撒勒人厭棄耶穌、耶穌差譴十二門徒、施洗約翰的死、耶穌使五千人吃飽、耶穌在海上行走、治好革尼撒勒的病人。
先介紹第一段內容。
作者說,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門徒也跟從他。他到了安息日,他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稀奇,說,這人從那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他的是什麼智慧,他手所作的是何等的異能呢。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的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的嗎。他們就厭棄他(厭棄他原文作因他跌倒)。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他也詫異他們的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13:53-58,路加福音的版本在4:16-30。上一段馬太福音還在第9章,這一段就到了第13章,中間加上了不少故事,比如揀選十二門徒、論施洗約翰、撒種的比喻等等。路加福音則相反,上一段還在第8章,這一段倒退到第4章。要是按路加福音,這時耶穌剛受完了魔鬼的試探,連最初的四個門徒都還沒有收呢。
故事內容方面,馬太福音的版本和馬可福音的差別不大,只是馬可福音中寫耶穌本人是木匠,馬太福音改成說他是木匠的兒子。不過這個改動問題也不是很大,古時手工藝者的手藝通常是代代相傳的,木匠的兒子也當木匠,這沒什麼毛病。路加福音的故事改動比較大,他寫耶穌在會堂裡說自己是應驗以賽亞的預言,又說以利亞的時候以色列遭受災害離開家鄉到西頓去,以利沙的時候以色列人有很多患大麻風,但他只醫治了一個外人,並不醫治同胞,會堂裡的人就很生氣,把他攆出城,並想把他推下山崖,結果耶穌使了個神通,輕鬆從他們中間走了出來。
如果說路加福音寫的是真實的,這麼精彩的事,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為什麼不寫呢,顯而易見,起碼路加福音的故事是虛構的。我們前面說過,路加福音作者這點改得不好,太缺乏想像力。如果耶穌能從眾人中間走出來,為什麼會被人帶上山崖呢;既然他要上到山崖去顯本事,被人推後,應該行走在空中,這才更神奇嗎。
這段話中並沒有寫耶穌的家鄉是拿撒勒,不過馬可福音1:9寫耶穌從拿撒勒來、1:24寫汙鬼稱耶穌為拿撒勒人,所以在作者的故事裡,耶穌的家鄉當然應該是拿撒勒。不過我們前面說過,「拿撒勒人耶穌」其實原意可能是說「新枝派的耶穌」,後來可能是誤解,也可能是作者要將耶穌實例化,有意誤解,說耶穌是拿撒勒人。據歷史學家考證,在新約時期,猶太地區並沒有一個叫拿撒勒的地方,據說在基督教興盛之後,才將加利利的一個地方改名為拿撒勒,以便符合聖經的記載。
第3句在馬可福音裡第一次提到耶穌的家庭和本身職業的信息,說耶穌是馬利亞的兒子。作者為什麼說耶穌的母親是馬利亞,這點我們在解讀馬太福音的時候已經探討過,可能原因是傳說中耶穌原型之一的母親叫馬利亞,或者是最早的傳說中耶穌是撒馬利亞人的緣故。至於耶穌的四個兄弟,應該是作者隨意取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古代的傳說中並沒有提到耶穌有兄弟,更沒有提到兄弟的名字。雅各和猶大分別是以色列人傳說中的祖宗;約西Joses就是約瑟Joseph的變體,有的版本就寫成約瑟;至於西門,則是當時以色列人中最常見的人名。
作者說耶穌原來的職業是木匠,可能也是隨意編的。在當時,木匠是個普通的職業,通常木匠既不尊貴,也不懂神的律法。作者這句話主要的意思是說,人們覺得耶穌普普通通,沒什麼特別,看不出他有什麼大本事,所以不相信他在會堂裡所說的話。
第4句說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這句話意思是說先知都是牆內開花牆外香,在別的地方受人尊敬,在自己的本地本家卻不受人尊敬。
這點我們以前在解讀舊約的時候就說過,所有裝神弄鬼的人,就算在外面名聲很響亮,但是在他的本地都不會有什麼相信,這主要是因為本地人對他知根知底,就像第3句說的,他是誰的兒子、誰的兄弟姐妹、幹什麼的大家都清楚。比如我們縣某地曾經有個著名的聲稱能交鬼的人,常年有外地人在親人死去後來找她,希望能與死去的親人說說話、問死去的親人在「那邊」過得好不好,但是她本村的人據說卻沒有人找她,因為他們都不相信她有這本事。
在路加福音裡,作者還拿以利亞和以利沙舉例,只是他舉的例子並不是很恰當。其實這種事根本不用舉例,應該全世界各地都差不多,「神醫」、「神仙」之類的,本村人不相信是普遍現象,所以馬可福音只寫了這句話,卻不解釋。如果說這是種奇怪的現象,就應該要有解釋,以防別人看不懂。
雖然作者寫的是一種常見的現象,但他編的這個故事也不能證明拿撒勒確實有過一個耶穌、他確實被家鄉的人厭棄。實際上我們前面說過,連拿撒勒這個地方也是編出來的,當時猶太地並沒有這個地方。作者以常見現象來編這個故事,就是使人相信耶穌確實是拿勒撒人。同時他寫的這個故事還有一個作用,如果有人去傳說中耶穌的家鄉了解耶穌的事跡,卻打聽不到什麼,因為作者先有這個說法,別人也不會懷疑耶穌的真實存在。
第5-6句說,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他也詫異他們的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
這個情節編得也不合理,既然別人不相信他,怎麼會求他醫治,如果說讓他醫治的人是抱著試試他讓他出醜的心理讓他醫治,那麼當他們補治好後就應該詫異耶穌真的有本事,接著就相信他,而不是仍然不信,讓耶穌詫異他們怎麼還是不信。
這個不合理我們在前面解讀馬太福音11:20的時候就說過,既然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怎麼可能「終不悔改」、都不相信他呢。現在的那些基督徒,根本沒有見過耶穌行神跡,只不過聽別人說說、看聖經上那麼寫的就迷信的不得了。另外,基本上所有不信神的人都說,如果他們親眼見到真正的神跡,就馬上會去相信神。如果說聖經裡寫的都是真事,親眼見過神跡的人又怎麼可能不相信呢。
在古代的時候,因為人們缺乏對自然、物質和科學的了解,大部分人把自然現象當作神跡、把魔術當作異能,不能識穿騙人的託,所以迷信的人特別多。還有,很多時候人們因為迷信,會把本來正常的現象都解釋為神鬼現象。比如有很多人運氣不好,或者睡眠不好,就說自己被鬼附,有很多人生病求神,剛好病好了,或者說經過醫生的救治病好了,就說神保佑了他們。諸如此類現象可不能算神跡。
像福音書裡寫的那樣,不管人得什麼病,都一伸手,或者說話就能把人的病治好,這種事如果真的有的話,人們就不可能不信,而且他看病肯定會忙的不得了。不管古代還是現代,最不缺少的就是受病痛折磨的人。如果說真的有活神仙可以輕鬆治病,肯定誰都相信他,全羅馬的病人都會去找他。羅馬皇帝也會將他當御醫供養起來,因為皇帝也是吃五穀雜糧的肉體凡胎、也會得病,歷史對他也肯定有記載。
實際上作者寫耶穌家鄉的人不相信他是一個敗招,「先知」不被本地的人相信雖然是常見現象,但這種現象正說明那些「先知」其實都是假的、沒有真材實料、經不起考驗的、只能騙外地人的。如果耶穌有真才實料,他家鄉的人不單止會相信他,而且還會以他為傲。
第二段,耶穌差遣十二門徒。
作者說,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鬼。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掛子。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何處,進了人的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那地方。何處的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10:5-15,路加福音的版本在9:1-6。馬太福音從上一段的第13章又回到第10章,路加福音則由上一段的第4章跳到了第9章。馬太福音除了引用馬可福音的內容外,自己還加了好幾句話,比如「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等。除此之外,各版本的內容看起來相似,其實卻有不少區別。
第7句說,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鬼。我們說過,在福音書裡並沒有寫耶穌的門徒出去給人醫病或趕鬼。另外這句話說讓他們兩個兩個出去,其實意思是指示信徒若出去傳教,兩人一起可以互相照應和配合,畢竟你一言我一語這樣容易使人上勾嘛,不過「馬可」的這點苦心,「馬太」和「路加」可能是不能理解,所以就沒有照抄。
第8-9句說,叫他們出去只要穿鞋拿拐杖,食物、口袋、錢都不用帶,連多餘的衣服都不用帶。言下之意就是說,出去了就靠嘴巴忽悠人來吃四方。這點可能是不好點明,所以他並沒有寫清楚。但是有人可能就會問,憑什麼別人要給你們吃、給你們住呢,於是馬太福音10:10就給出解釋,說「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意思就是說傳教的人應該可以白吃白住。
他們出去具體要帶什麼東西,不知是各人的想法不一樣,還是抄的時候不認真,三部福音書寫的各不相同。主要兩個區別:馬可福音說鞋子要穿,拐杖要帶,而馬太福音特地指出,也不要帶鞋和拐杖。路加福音沒有提鞋子,但是也說不要帶拐杖。這三個版本裡,還是馬可福音原創的最合理。雖然說古時窮人很多都沒有鞋子穿,但是又不是赤腳大仙,去傳教的時候裝束總是要儘量得體才行,所以鞋子最好要有。拐杖聽起來雖然是老年人才用的,不過對古代的趕路者來說,也是挺需要的,走山路的時候拄著拐杖,可以省力很多,路上如果遇到野獸、壞人什麼的,也可以用於防身。
第10-11句就是告訴信徒,(出去傳教時什麼都不用帶,)到一個地方就吃住在別人家裡,如果那個地方的人不肯接待他們,他們離去的時候把腳上的塵土也跺下來作為他們(對抗他們)的見證。有些版本後面還有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到審判的日子,他們要比所多瑪和蛾摩拉得到更慘的結局。
這種思想真不是一般的惡毒,古時候的窮人大都數自己的日子都不好過,好心招待他們,自己就要挨更多的餓、受更多的凍,要是不招待他們,他們就要給人最惡毒的詛咒,做人怎麼能夠這樣呢。他們自己吃飯住宿都要靠忽悠別人,還大言不慚說要拯救別人,臉皮可真不是一般的厚。這樣的人古往今來都有不少,他們的存在是因為有這樣的市場需求存在。他們利用別人的痛苦和想得救的心理達成自己有意或無意的欺騙目的,而很多在現實生活中感受痛苦和想得救的人呢,就是需要有吹牛皮的人能說一些超現實的話來安慰(欺騙)他們。
很多人迷信就是因為想減輕生活中物質或者精神的負擔,但是實際上他們信仰宗教後,實際上反而還增加了負擔。比如古代的宗教稅,對窮人來說可是很重的負擔,現代雖然已經沒有宗教稅,但是很多牧師等宗教人士都是靠信徒的捐獻生活的,所以他們就會想方設法讓信徒捐獻,說捐獻了到時候就可以得到什麼什麼好處。精神上的負擔呢,因為宗教是很喜歡用恐嚇的辦法使人迷信的,信徒聽到一些鬼神、地獄之類恐嚇的話,都會信以為真。很多愛迷信的人本來心理比較脆弱,受多了迷信的恐嚇,精神負擔會變得更重,甚至會因此崩潰。
我在基督教的貼吧裡看到,基督徒裡精神分裂症者比較多。有些人說自己本來是精神分裂症,因為信基督教而治好,其實他們並沒有好,我們從他們的言語可以看出,他們說不做禱告就會被鬼附身,或者說犯一點小「罪」就又被神懲罰,這些說明他們時刻生活在恐懼之中。在古代因為人們普遍都迷信,可以說迷信難以避免,但是對現代人來說,有問題想找宗教得安慰,就像吸毒解除痛苦一樣,其實不但痛苦沒有解除,反而帶來更多痛苦。
第13句說,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這些事在福音書裡一件都沒有寫。我們前面說過,福音書沒有寫門徒行神跡是作者考慮不周,這顯得耶穌收那麼多門徒不是為幹實事,而是為充門面的。作者沒有寫這些事,也可以證明所謂的耶穌和門徒的事是作者編造的,因為如果是真事,門徒肯定也要去行神跡,作者怎麼可能一件都不寫呢。後面的使徒行傳是寫了一些門徒行神跡的事,作為故事來說,可以說補全了一些缺憾,但是對事實來說卻「於事無補」,因為這些內容並沒有補在福音書上,不能改變福音書沒有記這些事的事實。